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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管堵门口“执法”实是违法

商洛市垃圾处理收费中心将执法车堵在饭店门口收费,众多市民表示“不妥”。昨日,该单位不但没有改变工作方式,反而增派23名城管人员,站在饭店门口,顾客出入时边散发宣传单,边齐喊“这饭店没有交垃圾处理费”。

城管征收垃圾处理费应该,但不是这个收法。人和车都堵门口,见顾客就齐喊“这饭店没有交垃圾处理费”,一来干扰了店家做生意,二来有“毁谤”反宣传之嫌,三来也扰乱了公共秩序。城管自己美其名曰“宣传缴费”,实际分明是来砸场子的,想以此举逼迫饭店就范缴费。那向顾客散发的宣传单,只不过是用来掩饰“逼费”的道具罢了。

城管这样的做法明显涉嫌违法,堂堂的政府职能部门应该首先带头文明执法。不能用那些经不住推敲的下三烂的路子,此种打造声势的做法只不过是照抄“大闹维权”的路数,有点像“医闹”的味道。收费尽管依法去收就是,又是小车堵门口,又是人员列队站门口,虽说没打砸和谩骂,但也是一种赤裸裸的“冷暴力”,稍微有点心智的人都能看得出。

城管之所以这样做,无非是自认为自己是代表政府履行职能,穿着一身制服,拿着合法的执法证,完全可以理直气壮地去高调讨费。殊不知,恰恰是这样的行为涉嫌违法,理应走合法渠道征费。这样做只会给政府和本部门抹黑形象,这样野蛮的冷暴力折射出工作智慧的的畸形倾向和自身法律意识的淡薄。

城管代表政府履行职能,工作虽然合法化,但不等于可以用不法手段执法。城管的执法与执法对象个体是平等对称的关系,不是强势对弱者的关系。被执法对象也有权依法表达自己的诉求,有权表达质疑和申请行政复议的“发声”。不妨也让店家喊喊为什么不积极缴纳垃圾处理费。

被城管征讨的那家饭店每年应交垃圾处理费3876元,从去年就没交,共约7400元,这笔钱不是少数,完全接近够店家自己请人打扫垃圾的工资了。店家反应,城管以前来收钱,只是口头通知,没有下达通知单。交费应公开、公正、公示,不能执法单位下达一个收费金额,饭店就要承担。十几名个体老板也表示支持,他们拒绝不明不白地交费。

其实,这些要求并不过分。缴费者(或纳税人)有权要求自己缴费的去向公开透明,如果城管能够阳光公示,店家也是会爽快地缴费的。垃圾处理费是行政收费,收费的标准应该举行民主听证费由价格部门定下来,不能城管一方自作主张。更不能带有弹性操作,或是形成私下截流或不上交财政部门成为一种部门利益自肥的灰色收入。

城管部门应该满足缴费户的要求,答复他们的疑问,同征收户及时沟通,取得群众的支持。一言以蔽之,就是也要学会倾听店家的声音,不能以居高临下的姿态,一蛮三分理的变相强制执行。这样的效果往往适得其反,引发更大的矛盾。没有群众信任支持的工作,就会永远行不通。从群众中来再到群众中去,历来是我党优良的工作法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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