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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亚洲电台撤离香港

2019年,港版国安法颁布之前,香港记者在反修例示威冲突采访期间,遭受警方暴力对待。(路透社)

3月29日星期五,美国之音的姊妹机构自由亚洲电台宣布,由于香港新闻自由状况恶化,该机构决定关闭在香港的实体办事处,不再有全职员工驻扎香港,这以举措标志着该机构在香港近三十年的历史画上了句号。

自由亚洲电台台长方贝在声明中说:“对自由亚洲电台在香港的工作人员和记者安全的担忧促使我们重新调整了在当地的运作。目前,虽然自由亚洲电台将保留其在香港的正式媒体注册,但我们不再在香港拥有全职人员,并且关闭了我们的实体办事处。”

这一消息是在香港颁布《基本法》第23条后不到一周发布的。媒体观察组织警告称,该法将进一步侵蚀香港的新闻自由。

这项新法律是北京于2020年实施的备受争议的国家安全法的延伸,该法将分裂国家、颠覆、恐怖主义和与外国势力勾结定为犯罪行为。第23条在此基础上,还将间谍活动、外部干涉和窃取国家机密等行为定为犯罪。

包括无国界记者(RSF)在内的新闻自由组织对香港新的国安法表示担忧。

无国界记者组织亚太主任塞德里克·阿尔维亚尼在该法生效之前发表声明中说:“通过将北京实施的国家安全条款纳入香港当地法律,政府希望重新点燃一个由法治的幻觉,同时继续打击独立的声音。”

阿尔维亚尼说:“我们敦促民主国家向中国当局施加压力,以全面恢复香港的新闻自由。”

自由亚洲电台于1996年开设了其香港办事处,28年后宣布撤离,主要原因就是香港开始实施国家安全新法《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二十三条》。

方贝在声明中表示:“香港当局的行动,包括将RFA称为‘外国势力’,对我们在《第23条》生效后能否安全运营造成了严重的问题。”

美国之音联系香港保安局请其置评,但是到截稿时间为止尚未得到回复。

多少年来,香港因其活跃和自由的媒体环境而备受赞扬,但随着2020年国家安全法的出台,香港的新闻自由以及其他公民自由状况迅速恶化。

香港和中国当局否认该法律对香港的媒体环境造成了伤害,相反,他们表示该法有助于稳定这座城市。

香港独立媒体面临的威胁可以从出版商黎智英正在受到的国家安全审判中略见一斑。

这位76岁的英国公民被指控违反国家安全法而犯有“与外国势力勾结”和煽动叛乱罪,但他否认这两项罪名。如果罪名成立,黎智英将面临终身监禁。

香港官员否认对黎智英的审判不公平,但新闻自由团体和西方政府谴责这些指控是出于政治动机且毫无根据。

尽管自由亚洲电台离开了香港,但该媒体表示将继续报道这座城市。

方贝在声明中说:“此次重组意味着自由亚洲电台将转而采用一种新的方式来报道封闭环境中的新闻。”

她说:“对于依赖自由亚洲电台及时、未经审查的新闻报道的香港和中国大陆的受众来说:请放心,我们的节目和内容将继续进行,不会中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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