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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以为鬼话只会含射,需要时也能讴歌

昨天讲袁枚虚构一个鬼故事,把为民牺牲的义士,写成一个困顿、猥琐、还会害人的鬼,怀疑此举是借鬼故事向乾隆表忠心,有朋友不同意,说袁枚是清代文人的一股清流,他文章中也有不少属于含射佳作,对清代社会的黑暗有所揭露。而且他对权力没那么痴迷,而是真性情,品食攫色为乐,不至于去跪舔皇权。

这么说也没错,随手就能举出,《子不语》中涉嫌含射的鬼故事,比如卷二十二的这一篇,很短:

子不语·卷二十二·鬼抢馒头

文林言:洞庭山多饿鬼。其家蒸馒头一笼,甫熟揭盖,见馒头唧唧自动,逐渐皱缩,如碗大者,顷刻变小如胡桃。食之,味如面筋,精华尽去。初不解其故,有老人云:“此饿鬼所抢也,起笼时以朱笔点之,便不能抢。”如其言,点者自点,缩者仍缩。盖一人之点,不能胜群鬼之抢也。

有一个叫文林的朋友告诉袁枚,洞庭一带多饿鬼,有一次,他家蒸了一笼馒头,刚熟,一揭开盖子,忽见馒头发现吱吱怪声,一个个都在自动皱缩,本来大如碗,顷刻间变小如胡桃,吃起来味同嚼蜡。文林不知道为什么会这样,有一老人告诉他,这是饿鬼抢食,下一次,馒头出笼时,你第一时间用朱笔点一下,它们便不敢抢了。文林按老人所说,再蒸一笼,揭盖即点朱笔。可是,点归点,缩归缩,因为饿鬼多,一个一笔,点速不如抢速。

这故事,不就是典型的含射康乾盛世是个“饥饿的盛世”吗?这还不够证明袁枚是个良心作家吗?

其实,含射跟歌颂,是可以不矛盾的。古往今来,见过太多的精致利己主义者,有些颇似袁枚,对时势看的通透,见人说人话,见鬼说鬼话,既能痛陈时弊,剑指官府;也能华丽转身,为朝廷服务。他们倒不觉得这是一种分裂,从某个角度讲,甚至也是“真性情”的表现。若有人质疑,便回以这一句:“你太偏激了,朝廷的钱,不赚白不赚。”

所以,紧跟在《鬼抢馒头》后面,袁枚又写了以下这个鬼故事,其动机,也就没啥好辩的了。

说康熙年间,浙江余姚有一位举人叫章大立,没当官,在家办私学。一天,他正讲着课,突然大叫一声,双手掐住自己喉咙,越掐越紧,接着,又像是有一股无形力量把他推倒,两手高举过头,紧紧合在一起,像被捆住一样,呼吸困难,脸憋得通红。

家人吓呆,还没反应过来,便听得他先用女声说:“我是荷花儿。”然后又变男声:“我是王奎。”都是北京口音,明显是被一男一女俩北京鬼上身了。

一般来说,鬼上身都是为了报仇,家人便问,你们什么仇什么怨?男女双声道同口异声,讲了一件曲折离奇的三世冤情:

原来,章大立前世姓翁,也叫大立,是明隆庆年间的刑部侍郎。而荷花儿和王奎,则是一个叫周世臣的锦衣卫指挥家里的婢仆。某夜,有贼入周家抢劫,周世臣反抗被杀,荷、王报案,官府派一个姓张的把总来破案,怀疑他们通奸谋害主人,双双解送刑部。酷刑一上,两人受不了,主审官要他们招什么就招什么。当时负责此案的刑部郎中潘志伊阅卷时觉得证据不足,对案情有疑问,拖了很久都没判。

后来翁大立当刑部侍郎,另派两个叫王三锡和徐一忠的郎中重审。王徐二人为了迎合上司,立刻判了通奸谋杀罪。潘志伊觉得这样太草率,但争不过他们,翁大立又在催结案,于是,荷花儿和王奎就被从重从快判了凌迟,千刀万剐。

没想到,两年后真凶被抓,全北京才知道,荷、王确实很冤。当时的皇帝得知此事,大怒,撤了翁大立的官,把徐王二人也降了职。

讲完这事,两鬼借着章大立的声带说:“请问,我们屈打成招被凌迟,如此大的冤情,是撤职就能抵消的吗?不找他索命找谁?”

章家人问,那怎么不去找王徐二人报仇?

鬼答:“那两人作恶更多,但一个已经变成猪,一个永坠无间地狱,该报的都报了。只是翁大立前世有好官声,又一直居高位,我们迟迟未能报仇。现在这位章大立,是他第三次转世,命中的福气用得差不多了。而且,明朝政治黑暗,气数将尽,阴间鬼官也都是昏庸之辈,我们多次上诉都不理,还不让我们出京。本朝以法治国,清平盛世,阴间鬼官也洗心革面,依法办事,我们才能来报仇。”

章大立家人跪下去,说求求你们了积点阴德吧,我们请高僧来超度你们还不行吗?

鬼答:“真有罪的,死后才需要高僧超度,但我们是无辜的。超度的目的,不过是让我们早点投胎为人,但我们就是再投胎,遇到这个大立,也是要报仇的。所以每次阴司喊我们去轮回,我们都不肯去。现在报完这仇,我们就去轮回了。”

鬼话刚完,家人便眼睁睁看着,章大立拿起桌上一把小刀,自己割自己的肉,一片片掉在地上,一边割,一边还发出男女混双的声音:“我叫你凌迟我们,我叫你凌迟我们!”

最后,肉尽血干而死。

子不语·卷二十二·荷花儿

余姚章大立,康熙三年举人。家居授徒,忽有二冤鬼,一女一男,白日现形。初扼其喉,继推之地,以两手高撑,梏而不开,若空中有绳系之者。先作女声曰:“我荷花儿也。”继作男声曰:“我王奎也。”皆北京口气。

家人问:“何冤?”曰:“章大立前身姓翁,亦名大立,前朝隆庆时为刑部侍郎。其时我主人周世臣,官锦衣指挥,家贫无妻,只荷花儿与王奎一婢一奴相伴。有盗入室杀世臣去,我二人报官。官遣张把总入室捕盗,疑我二人因奸弑主。刑部严刑拷讯,我二人不胜楚毒,遂自诬服。刑部郎中潘志伊疑之,狱久不决。及大立为侍郎,忽发大怒,别委郎中王三锡、徐一忠再讯,二人迎合,竟照前议定罪。志伊苦争不能得,遂剐我二人于市。越二年,别获真盗,都人方知我二人之冤。传入宫中,天子怒,仅夺大立官职,而调一忠、三锡于外。请问:凌迟重情,可是夺职所能蔽辜否?我故来此索命。”

家人问:“何以不报王、徐之冤?”曰:“彼二人恶迹更多。一已变猪,一囚酆都狱中。我不必再报。惟大立前身颇有清官之号,又居显秩,故尔迟迟。今渠已投第三次人身矣,禄位有限,方能报复。且明季朝纲不整,气数将绝,阴司鬼神亦多昏聩。我等屡诉不准,不许出京,岂若当今大清之世,冥司阴官,亦洗心革面耶!”家人跪求说:“召名僧为汝超度何如?”曰:“我果有罪,方要名僧超度。我二人丝毫无罪,何用名僧超度?况超度者,不过要我早投人身耳。我想就投人身,遇着大立,也要报仇,渠必死我二人之手。然而旁观者不解来历,即我与大立既已隔世,虽报其人,两边都不晓来历,无以垂戒作官之人。故我二人每闻阴司唤令轮回,坚辞不肯。今冤报后,可以轮回矣。”言毕,取几上小刀自割其肉,片片坠下。作女声问曰:“可像剐耶?”作男声问曰:“可知痛耶?”血流满席而死。

看到这里大家应该明白了,这就是一篇报应爽文。

但故事不完全是编的。《明史·列传》里面就有翁大立,也有潘志伊。据载,翁大立确是一代名臣,兴修水利有功于民。不过,翁大立传最后也明明白白写着,他确实办过这么一个冤案,也因此被皇帝撤职。原文两百多字,抄一下,不看可跳过:

先是,隆庆末,有锦衣指挥周世臣者,外戚庆云侯裔也。家贫无妻,独与婢荷花儿居。盗入其室,杀世臣去。把总张国维入捕盗,惟荷花儿及仆王奎在,遂谓二人奸弑其主。狱成,刑部郎中潘志伊疑之,久不决。及大立以侍郎署部事,愤荷花儿弑主,趣志伊速决。志伊终疑之,乃委郎中王三锡、徐一忠同谳。竟无所平反,置极刑。逾数年,获真盗。都人竞称荷花儿冤,流闻禁中。帝大怒,欲重谴大立等。会给事中周良寅、萧彦复劾之,乃追夺大立职,调一忠、三锡于外。志伊时已知九江府,亦谪知陈州。

案情经过,跟《子不语》基本一致。不过,这里提到翁大立为什么要催着尽快结案,有一个关键字:“愤荷花儿弑主”里面的“愤”。看到奴婢竟然敢弑主,翁大立怒了。也就是说,他内心已认定,这事就是荷花儿跟王奎干的。

一句以前常听的话,叫“不杀不足以平民愤”,更多时候是不杀不足以平官愤。

所以,归责为翁大立,没问题。只是,此案毕竟只是翁的官场污点,传记功过几几开,语焉不详,一个“愤”字,还是不足以解释翁大立这样的“好官”为什么会犯错。

再搜相关史料,《万历野获篇》对此案也有记载,其卷十八《冤狱》,比《明史》更详细记载了荷花儿案的来龙去脉。

被杀的周世臣其实是皇室外戚身份,祖上也曾权倾一时。到了嘉靖年间,明世宗整饬外戚,周家中落,到周世臣这一代,只能在锦衣卫当个“带俸指挥”,有工资没实权,住北京东城小巷,妻子过世后再也娶不起,只好把原来的婢女荷花儿纳了,家中只有一仆人王奎,负责门户安全等杂务,只是没住在一起。

案发隆庆六年九月十一晚上,周世臣跟荷花儿正在关门,几个蒙面贼突然拿着斧头闯进来,荷花儿吓得躲起来,周世臣寡不敌众,被乱斧砍死,贼人在家中搜得一百五十两银子卷走。贼走后,荷花儿见主人已死,家中还剩一些碎银子,就拿着去找王奎。她第一时间没报案,估计是吓坏了,或者想着男主已死,得再找依靠什么的。

就因为她这一举动,害死了三个人。

当时恰逢隆庆帝刚死,还没正式举行国葬,全北京戒严。所以,周世臣邻居报案时锦衣卫不敢怠慢,列为大案要案——国丧期间皇亲国戚被杀,这破案压力能不大吗?

锦衣卫指挥张国维赶到案发现场,发现婢仆都不在,追到王奎家,看到荷花儿手上拿着钱正在哭。刚好这时王奎的邻居、屠夫卢锦来找王奎讨猪肉钱,一见官兵,不知发生了什么,吓尿了,第一反应就是躲进王奎床底下,却被张国维发现——你说你来讨债的,躲床底下干嘛,此情此景,能不怀疑这三人有问题吗?

张国维据此认定,荷花儿勾结奸夫谋杀男主。严刑之下,屠夫卢锦先招了,说你们说我干过什么我都认。而周世臣的宗亲来认尸,一看这情景,也认定荷花儿勾结奸夫杀主,罪该凌迟。

案子到了刑部,侍郎翁大立先入为主,再加上先帝停棺未葬,案子不赶快结,京城民心会更加不稳,所以他听不进任何不同意见,催促手下以最快速度结案。就这样,荷花儿、王奎、卢锦三人被判通奸谋杀,公开凌迟。

后来真凶的暴露也颇具戏剧性。杀周世臣的贼首叫朱国臣,看到有人替死,得意忘形,继续犯案。没想到,他平时对手下两个盲妓太变态,盲妓受不了,就把他杀周世臣等犯罪事实故意外泄(一说是编成歌唱出来)。

这时候,距离荷花儿三人被冤杀已两年。

风声传到官府那里,因为涉及有组织黑社会案,兵部发兵擒拿,解送刑部,朱国臣也就全招了:事因朱国臣做贼心虚,曾经在京城中遇见锦衣卫指挥周世臣,周世臣在人群中多看了他一眼,他就认定周世臣已怀疑上他,决定先下手为强。

案情一公布,全北京轰动,都说原办案官员草菅人命,若没个说法,怎么向百姓交代。刑部尚书严恭肃请示首辅张居正,张居正点醒他,一定要将实情禀告皇帝,不得有一丝隐瞒,而且,首犯绝不能轻易放过。

万历皇帝得知此案,大怒,要求刑部从重从快处理。结果,张国维被流放,翁大立被削职,三位刑部郎中全部降职外调。

官员处理了,舆论还没平息,都说这是罚酒三杯。所以,过了两百年,都改朝换代了,袁枚还编排了这样的报应故事,让翁大第三次转世还把自个儿千刀万剐。

只是,这样的报应方式,让人百思不解。

阴间之间的报应原则一般都是,生前犯了什么罪,死后在地狱里也会受到相应惩罚。但只要熬到可以投胎转世,前世罪孽就已清零,12分从头算起。所以,就算章大立真是翁大立第三次转世,他该负的罪责,包括几世记忆,也在三碗孟婆汤的作用下洗干净了。由这样一个叫“章大立”的肉身,来为前前世那个“翁大立”犯下的罪责背锅,公平吗?

被誉为“一股清流”的著名作家袁枚,怎么会编一个这么烂俗的故事?

其实,读细点就不难发现,袁枚的目的,根本就不是为了宣扬报应。

看原文,当两个冤死鬼说他们为什么等到现在才来报仇时,有这么一句话:“且明季朝纲不整,气数将绝,阴司鬼神亦多昏聩。我等屡诉不准,不许出京,岂若当今大清之世,冥司阴官,亦洗心革面耶!”

明朝政治黑暗,阴间鬼神也跟着昏庸无能,所以不让我们离京报仇;当今清平盛世,阴间的鬼官也洗心革面以法治鬼,我们才有机会前来报仇。

言下之意就是,欣逢盛世,纵做鬼,也幸福。

这话由鬼口说出,比人话更有说服力。这样的鬼话,哪个帝王不爱听?

袁枚生于1716年,这一年,距离1645年“扬州十日,嘉定三屠”已过去71年。清兵入关后,江南抗清最烈,也因此成了被满清铁骑蹂躏的重灾区。袁枚祖居地浙江慈溪,曾出过抗清名将王翊,明亡之后,跟着黄宗羲坚持抗清达五年之久,最后兵败被俘,英勇不屈,被割断喉管,头颅挂在宁波城头示众。

这些,袁枚也许不知道,袁枚可以真不知道,袁枚也可以装不知道。毕竟,71年时间,足以让所有人忘了扬嘉之惨,安心给大清当顺民。要求袁枚像他老乡王翊一样抗清,或者像黄宗羲一样拒不仕清,也是苛求,用很多人熟悉的话来说,这是道德绑架,逼人当烈士。

但是,在抗清最惨烈的江南长大的文人,编一个烂俗的鬼故事,也不忘植入对大清的歌功颂德,也只有“大才子”才能做到罢。再联想起上一个故事他对义士死后的污名化,一切,昭然若揭。

明末确是黑暗,但“大清”就那么清吗?别的不说,就在袁枚编这些鬼故事的同时,单乾隆一朝,就发生了超过130宗的文祸,47宗“主犯”被判死,其中有不少也是凌迟。这个,难道袁枚也无所闻?

他日下黄泉,若能见到袁大才子,定当问一声:“袁先生,乾隆比起翁大立又如何?”

2023-0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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