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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甘肃副省长受贿判无期徒刑

去年落马的前甘肃省副省长宋亮,30日因受贿罪一审被判处无期徒刑。法院指控他收贿人民币7968万余元,为他人在成立小额贷款公司、村镇银行等事项上提供帮助。

综合媒体消息,宋亮生于1963年,先后在内蒙古、甘肃工作,2016年11月任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常委、通辽市委书记,2017年3月任甘肃省委常委、副省长、省政府党组成员,2018年6月任甘肃常务副省长,其余党职不变。

2021年2月,宋亮落马,同年7月被开除党籍和公职。今年2月,在乐山中院受审。

根据乐山中院审理,2000年至2020年,宋亮先后利用担任内蒙古自治区政府办公厅副主任、金融工作办公室主任,中共甘肃省委常委、副省长等职务上的便利及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他人在成立小额贷款公司、村镇银行,以及获取贷款、职务调整、企业经营等事项上提供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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