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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7 年北京大学:民主的摇篮

1957 年“右派”的民主、自由呼吁为后人留下一笔宝贵的思想遗产。这是中国走向民主的不可多得的路径探讨,是中国实现民主的必不可少的参照坐标。对这笔思想遗产,已经做过多方面深入挖掘和鉴定,硕果累累,足为后世鉴,但不可否认,还远远不够,还有众多宝藏未露真颜,未显示其内蕴价值。民刊《往事微痕》曾复印1957 年北京大学学生收集当时大字报而编印的《广场》供大家研究,不久前又以《百花广场》之名刊出第二期当年北京大学大字报选集,让读者再次倾听那些纯朴学子从这个民主摇篮中发出的呼声,其中选载的生物系四年级学生蒋兴仁申论民主选举的文章就是值得关注的一篇,从中可以看到他对民主的认识深度。要知道,这是半个世纪前一位颇含稚气的青年人对民主的直率陈述,不仅突破了当时广为流传的毛泽东关于“自由是有领导的自由”、“民主是集中指导下的民主”的主流意识,而且铺陈了“民主”与“不民主”的正确界限,令人眼界为之一宽,很有发人深思的含义。

蒋兴仁在《论现行选举方式的不民主和民主方式的实行》中,论证了何谓“不民主”:(1)以候选人的人品高低而不是以他的政见是否合乎民意为选举标准。(2)没有竞争的等额选举,毫无选择余地,“几个人想另选某人,等于废票”。(3)这种选举产生的领导不对选民负责,不向选民报告工作,不受选民监督,选民“实际上处于被支配地位”,只是“名义上的主人”。他在《民主选举问题答辩选刊》中称,这样选举的结果,“人民代表不能代表人民,国家方针实质上由少数人决定,而收集意见、接待视察等等,人民可以发表意见,但最后决定权掌握在少数人手中。”他把这样的选举叫作“民主形式专制的内容”。

接着,他论证了怎样选举才是民主的:(1)选举前有竞选——由候选人向选民介绍他被选后的工作原则和实现此原则的初步计划,总称施政方针。由另外人批评其错误。经过充分讨论和修正,才开始选举。(2)被选人必须向选民报告工作计划、执行情况、困难、缺点和对当前问题的处理方法,举行辩论会、讨论会,选民有权对被选人投信任票,也可罢免、改选。这才是选民自己当家作主,不是另外找一个主人。为此,他进一步提出必须开放言禁、报禁、新闻禁、党禁,指出这些禁区的设置是“把人民变成睁眼瞎子”,“把人民变作群盲”。他的《再论愚民政策》指出,愚民的实质是“对人民专政”。由此可见,蒋兴仁对民主的认识已经接近政治上的“多党制”和意识形态的“多元化”——现代民主制的核心因素。这位生物系四年级学生在1957 年的北京大学发出了民主的最强音!

北大于1957 年5 月19 日开始的民主运动的社会作用,由参与这一运动的学生明确地予以揭示。当时的大字报选集、只油印了一期即被当局扑灭的《广场》,在它的主编,中文系学生张元勋所写的发刊词中,阐释了“五一九运动”的意义:北大民主广场是五四举火的地方,五四的先辈们曾在民主广场上集会点火与誓师高歌。北京大学是五四的故乡,北大儿女是五四的后裔。由这些儿女新发端的“五一九运动”具有伟大的社会思想意识大变革的巨大意义。这个“巨大意义”在于,“人与人之间的关系要重新调整,一些过去习以为常的正面和反面的东西要重新进行肯定和否定,对于现代的一些论点与观点要重新进行估计、评价和探索……”总之,对过去的肯定与否定需要重新评价、重新定位,这就是北京大学“五一九运动”在历史上的重大价值。这一概括经过漫长的时光考验,至今仍在闪耀着奕奕神采。

毫无疑问,1957 年从北京大学乃至从中国各地区发出的民主呼声,与五四新文化运动发起者陈独秀对民主的探索,两者具有传承关系。陈独秀写于1915 年的《法兰西人与近世文明》介绍了“人权”观念,同年《今日之教育方针》介绍了美欧国家实行“主权在民,共和政治”的现实,说明他准确把握了民主的实质。但对“人权”与“主权在民”未作深入分析,未能掌握这些理念化为实践的途径。他的民主观停留于“国民政治”、“平民政治”的认识。1916 年,他在《吾人最后之觉悟》指出:“吾国欲图世界的生存,必弃数千年相传之官僚的专制的个人政治,而易以自由的自治的国民政治”;1919 年的《山东问题与国民觉悟》提到“由多数的平民——学界、商会、农民团体、劳工团体——用强力发挥民主政治的精神(各种平民团体以外,不必有什么政党),叫那少数的政府当局和国会议员都低下头来听多数平民的命令”。强调“平民政治”的同时,他指出西方以法治国的重要性。1916 年所写《宪法与孔教》认为“西洋所谓法治国者,其最大精神,乃为法律之前,人人平等,绝无尊卑贵贱之殊”,同年《吾人最后之觉悟》则进一步指出:“所谓立宪政体,所谓国民政治,果能实现与否,纯然以多数国民能否对于政治,自觉其居于主人的主动的地位为唯一根本的条件。”这就是陈独秀在五四运动前夕的民主观:以“平民政治”与“以法治国”为突出的重点。这种认识,越过约40 年国共两党对民主的压制与屏蔽,与中国再次发出的民主呼声相呼应,相比较。对民主的认识,1957 年显然大大超越陈独秀的探讨,中国先进知识界已经走到民主的前沿,民主简直是探手可取了。再往前跨进一步,则是1989 年的民主实践。这样,上世纪初的民主探讨——1957 年的民主呼声——1989 年的民主实践,构成中国民主进程的三步曲。

民主与专制是对立的,对抗的。不论作为意识形态还是作为社会制度,二者都基于不同的利益诉求而具有不兼容性。专制政权对民主力量的萌生和成长的镇压从来是残暴的和血腥的。1957 年当林希翎到北大演讲的消息密报给刘少奇时,刘立即批示:极右分子,请公安部注意。北大“五一九运动”才开始,校内就密布特殊人员四处活动,为民主积极奔走的学生发现身后有了“尾巴”。一些学生社团暗中有了线人卧底。“反右”一声号令,“百花学社”及其主办的《广场》都以“反革命集团”论处,主要负责人陈奉孝和张元勋被分别判处15 年和8 年徒刑(刑满后留场成为“二劳改”,实际为无期徒刑),8 名学生前后被处以极刑。“反右”及“反右补课”就是如此野蛮、暴虐地对待追求自由、民主的“五四后裔”。当政者,这些从山沟里走出、以“小米加步枪”夺得天下者,鄙夷知识,唾弃文明,以“大老粗”自得,以“文盲”自炫,他们不可能懂得自由和民主理念作为一种文明对社会的良性作用,他们对自由和民主具有发自本能的排斥功能。由此才有1957 年对“右派”的镇压,才有1989 年六四对学生与市民的屠戮,才有对宗教信仰自由的绞杀,才有对政治异议者的监禁。这些暴政源于当政者奉行的是丛林法则,以暴力大小决定社会秩序的结构。暴力将权力垄断与经济垄断集于一身,形成官僚垄断势力,支撑着中华大地的专制统治。这个官僚垄断势力成为社会向民主转型的主要障碍。

不能不看到,与庞大的官僚垄断势力相比,民主力量是弱小的。这种悬殊的对比关系,说明社会向民主转型的路程还相当长远、相当模糊。当局的分而治之策略,将知识界分别收买、安抚和钳制,致使民主的进程至今难以形成令人鼓舞的期望。公共知识界作为社会良知的代表、作为社会正义的代言者、作为自由主义的鼓吹者、作为民主宪政的筹划者,肩上承担的任务是繁重的。具体而言,曾经以“民主的摇篮”自豪的北京大学,什么时候能够恢复这种自豪感呢?

2010-1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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