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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自发自还地方债利率与国债明显倒挂,市场惊诧

作为中国第二家进行自发自还地方债试点的山东省,三期地方债中标利率意外低于同期国债约20个基点,令市场大为诧异,显示地方政府债招标仍未脱非市场因素占主导的局面。

业内人士分析认为,与此前首个尝鲜的广东自发自还地方政府债利率持平同期国债相比,此次地方财政厅与主承销商的协调沟通可能略显薄弱,部分机构从推动地方分行业务等角度考虑,积极投标最终导致新债定位意外走低。

他们并指出,此次新债并非市场化定价,对二级影响料有限,后续自发自还地方政府债是否会向山东债定价水平看齐,尚难定论,地方政府有降低融资成本的冲动,但亦要关注财政部对此次发行状况是否会有相关表态。

“结果太意外了,这还叫市场化吗?太绝决了。”北京一大型商业银行交易员指出。

国泰君安研究所首席债券分析师徐寒飞则表示,本次招标偏离国债利率达20Bp以上,显示出非市场化因素占主导,信用风险因素在定价中未体现。

业内人士透露,山东省自发自还地方债五年期品种中标利率3.75%,七年为3.88%,10年为3.93%,三期债投标倍数分别为2.49倍、2.40倍和2.32倍。

中国银行间固定利率国债到期收益率曲线显示,五、七和10年品种最新收益率分别为3.9529%、4.0918%和4.1298%。

徐寒飞认为,定价偏低的原因部分可能在于,自发自还地方债由地方政府自行组团承销,规模较少,非市场化因素如财政存款等,对银行的需求影响更大。

6月下旬广东省招标的三期自发自还地方债,利率基本持平于同期限的国债。这显示地方政府自行组团发债,非市场化因素仍是主导,发行主体的信用风险等指标的定价作用继续被忽略。

与自发自还的地方债相比,由财政部代发的地方政府债,利率一般要高出同期限国债10个基点(bp)或以上,地方政府与中央政府不同信用风险在发债定价上的差异,有所体现。

本次五、七、10年品种计划发行规模分别为54.8亿元、41.1亿元和41.1亿元,五年和七年品种利息按年支付,10年品种按半年付息。

**对二级无参考意义**

担任承销商的一家机构交易员坦言,一般地方政府发债,地方财政厅会和几家主承做好沟通,而从地方分行业务角度考虑,一般每家主承会主动承担10%-15%左右的发行任务,但此次可能沟通工作未做好,极有可能是某家机构出价过低,引发无序竞争,导致七家主承中至少有两家未能中标。

对后续自发自还地方债是否会延续此次明显偏低的行情,前述北京交易员表示,未来怎样很难说,还要看财政部对此次发债是否有反应。

“开了这个头,以后真的不好说,我们也是受害者。”他称。

二级市场上,现券早间变动不大,上海一商业银行交易员指出,地方债属于地方政府给地方银行的政治任务,非市场因素占主导,对二级没有参考意义。

中国银行间市场周五流动性渐恢复平稳,但消息面过于淡静令现券缺乏方向。早盘收益率仅窄幅波动,下一步还要再看二季度GDP等数据情况而定。

此次地方债采用单一价格(荷兰式)招标方式,标的为利率,投标标位区间为招标日前1-5个工作日中债银行间固定利率国债收益率曲线中,待偿期为五、七、10年的国债收益率算数平均值上下各浮动15%;7月14日开始计息,7月12日-7月16日进行分销。

本次发行主承销商为建设银行、农业银行、交通银行和工商银行等七家。

本次募集资金优先用于棚户区改造等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普通公路建设发展等重大公益性项目支出。经上海新世纪资信评估投资服务有限公司综合评定,2014年山东省政府债券信用级别为AAA。

今年3月全国人大公布的财政预算案显示,2014年地方财政收支差额4,000亿元,比去年增加500亿元;国务院并同意由财政部代理发行或继续试点由地方政府自行发债弥补地方财政收支差额,并列入省级预算管理。

此前中国财政部公布,今年4,000亿元地方债发行规模内,上海等10个地区试点地方政府债券自发自还总规模为1,092亿元;其中,江苏获准发债规模最高174亿元。

2014年地方政府债券自发自还试点包括:上海、浙江、广东、深圳、江苏、山东、北京、江西、宁夏、青岛10个省市。并且规定五年、七年和10年债券比例为4: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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