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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城镇化意味着什么?

近日,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和世界银行在北京联合发布的最新报告呼吁中国采取新的城镇化模式。这份名为《中国:推进高效、包容、可持续的城镇化》的报告针对土地管理制度、户籍制度、城市融资、城市规划和设计、环境、地方政府治理六大领域提出了建议。报告同时指出空气污染导致的过早死亡和健康问题每年给中国造成三千亿美元的损失。

城镇化是一个非常严肃的话题,因为企业家、地产商都把中国经济未来发展的动力,很大程度上寄托在城镇化之上,但中国城镇化不是像政府所说的方兴未艾,而是中国城镇化已经接近了尾声,也就是说中国将来再也没有城镇化了。因为老百姓理论上读到的所有数据都是错的。经济学家郎咸平说,他看到这些数据都吓了一跳,这种离谱的数据竟然然成了国家政策,他表示不可理解。

例如,现在看到的数据是这样的,我国城镇化的比率是52.6%,如果按照户籍人口计算,城镇化的比率只有35%,和西方国家80%相比我们远远落后,所以中国城镇化有很大的发展空间。但如果认为这句话合理,你就被忽悠了。因为,这是一派胡言。2013年12月13日,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结束,李克强总理提出六个重要政策,第一,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第二,提高城市土地利用率。第三,建立可持续的资金保障机制。比如说地方税、转移支付、发债等等。第四,优化布局。第五,提高城镇建设水平。第六,加强对城镇化的管理。这六大任务当中没有一条讲是开始建新城。

但中国经济多年畸形发展,地方政府债务高企情况下仍大规模投资,导致大陆“鬼城”遍地,2亿多民众享受不到应有的福利待遇。这已使中国大陆深陷“伪城镇化”的困境。据清华大学中国经济数据中心去年发布的一项有关中国城镇化调查的数据显示,中国非农户籍人口占全国总人口的比例仅为27.6%,20年内“农转非”比例仅增长了7.7%。也就是说城镇常住人口中有2亿多人没有城镇户籍,仅仅完成的是土地城镇化。这些人与城镇户籍人口在教育、医疗、社会保障等社会均等化方面存在差距。调查还发现,征地、拆迁波及16%的家庭,而征地拆迁后提供就业机会和城镇社会保障比例较低。

从20世纪50年代后期起,由于中国大陆建立的户籍制度。将民众分为城市户籍和农村户籍,城乡二元结构制度化,城乡也就被割裂开来。在户籍制度下,城市居民和农民的权利是不平等的,机会也是不平等的。农民处于“二等公民”的位置。根据国家统计局的最新数据,到2012年,1980年以后出生的新生代农民工占全部外出农民工总数的比重达到61%左右。失去了土地的农民由于户籍的限制,将陷入留不了城回不了乡的困境。

而被城镇化的多数村民,都是表面上“穿起皮鞋、放下裤脚”,思维观念却和以前没多大变化。民众表示,“城镇化,富了少数人,把多数农民转化为无产者。”认为城镇化造成的负面问题很突出,“城郊农民游手好闲的人占了相当比例,特别是年轻一代,素质低劣,毫无道德诚信底线和法制观念,已经成为社会不稳定的重要因素。”

城镇化进程被各界关注,源于其涉及资金、民众福祉等多方面问题。去年12月的城镇化工作会议结束后,看似创政绩的一个“香饽饽”却令地方政府难以下咽,因面临的各种难题难解。首先,城镇化需要庞大的资金,据国家开发银行预计,未来三年中国城镇化投融资资金需求量将达25万亿元,资金来源也以地方自己解决为主。但地方政府财力是有限的,如果光靠财政资金来支撑城镇化进程的话,等于逼着政府盲目举债。

对此,在这次城镇化规划中,中央在增加税种和发债方面也为地方开了后门,将培育地方主体税种,加快房地产税立法并适时推进。加快资源税改革,逐步将资源税征收范围扩展到占用各种自然生态空间。推动环境保护费改税。

并且在目前很多城市的地方负债都比较重的情况下,提出要建立城市建设投融资机制,允许地方政府发行市政债券,拓宽城市建设融资渠道。

从城市结构和规模来说,目前北京、上海、广州和深圳这四个一线城市和部份二线核心城市的人口规模已经相当庞大,城市开发强度已经趋于饱和,城市病问题日益凸显。而现在三四线城市问题更甚,2012年以来,在一二线城市楼市迅猛上涨的同时,不少三四线城市却出现了过剩的现象,“空城”、“鬼城”频出,这些正是地方政府大举投资建设新城新区造成的,与银行、投机客、开发商一起形成了一个同荣共衰的体系。这个看似坚不可摧庞大体系,已经给整个中国经济造成了重大威胁。尤其,银行与地方政府自愿深陷其中,一旦一个微小冲击演变成为系统性风险,很容易爆发金融危机与大规模债务危机。

城镇化意味着什么?其一,农民要进城。但进城不单是户籍改革。解决户籍的背后,意味着农民工要像市民那样,享受幼儿园、学校、医院、养老等基本的公共服务和福利。有人测算,一位农民工变成市民,财政要负担8万元成本,全国2.5亿农民工,合计需要20万亿元。即城镇化意味着财政要拿出巨额资金(当然提高城镇化率水平是个逐步的过程,分摊到每年财政的钱也是有限的)。其二,农民工进城后要在城里住下来。住下来要有住房,要有配套的自来水、电、气、道路、排污等设施。即要搞基础设施建设,这又需要大笔的投资。若政府资金不够(基于房地产调控和土地收益分配制度改革规划,未来土地收入明显减少,肯定不够),民间资金能否投?政策又如何引导?这又涉及“新非公36条”政策怎么真正落实的问题。其三,农民工进城后要长期生活下去。要把妻儿、父母从乡村接进城,就需要有长期的收入,必然涉及就业问题。全国除少数城镇有条件去发展重大项目的第二产业外,广大的中小城镇更多的要依靠发展劳动密集型的服务经济。但大型央企基本不会在数量庞大的中小城镇发展服务经济,还是要靠民间资金,靠中小企业,靠税收、金融等政策引导,靠降低各种投资门槛,取消各种行政管制。一句话,又必须要真心实意地落实“新非公36条”。

若要实现更高水平的城镇化率,第一要解决钱的问题。第二中国是一个高储蓄率国家,资金并不缺,但长期以来资金又到不了该大力发展的中小城镇的服务经济中。这涉及投资门槛等行政管制和有效配置资金的金融、税收改革问题。第三,在实现扩大内需战略中,城镇化过程自然会增加基础设施投资,但除此之外,主要体现中国消费能力的主体是城市居民,城市居民是消费主力(城市居民为农村居民消费的3倍)。因此客观看,城镇化本身并不能完全替代以提高城市居民消费为主体的收入分配改革、产业结构调整等一系列改革内容,从而全面体现扩大内需的战略意图。因此,城镇化绝不是简单的户籍改革,背后是一系列的资金问题;城镇化更不是简单的搞房地产投资——那只能是在建“死城”;要提高真正的城镇化率,是一系列政策制度调整和改革的结果,是最终的战略任务和目标。其本身难以成为下一轮中国经济全面改革的“抓手”、“切入点”和最直接的改革任务。只有在解决了城镇化中“桥”和“船”的问题后,才会水到渠成地提高城镇化水平。城镇化问题固然非常重要,但是并不能全部涵盖中国当前市场体制建设中的一系列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总之,城镇化与经济增长存在一定的相关关系,但并不存在必然的因果关系。要寻找与经济增长直接相关的因果关系,进而寻找改革“突破口”,就必须去寻找与经济增长有必然因果关系的市场机制改革。

中国土地城镇化的发展速度相当迅猛。十年间,城市面积扩张超过60%。相反,作为新型城镇化的核心,即人的城镇化却发展得相对缓慢。多年来,部分地方为满足政绩需要,将城镇化扭曲成为一场轰轰烈烈的造城运动。以近年的资料显示,有12个省会城市要建造新城,144个地级城市中有133个要建造新城,平均每个地级市提出建设1.5个新城新区。于是,在疯狂的造城运动中,大量土地被强征、大量楼房被强拆,大量的农民被迫赶上了高楼。更为普遍的是,因安置补偿的不合理,配合部分地方的野蛮行动,农民基本无处申冤。

处于半城镇化阶段的农民基本陷入一种尴尬的局面,即社会保障服务没有得到同步性跟进。当前外出农民工达到2.5亿人。其中,大部分农民工没有城镇户籍,而农民工参加养老保险、医疗保险(放心保)以及工伤保险的比例分别为14.3%、16.9%和24%。多年来,户籍、住房、教育、就业等问题时刻困扰着农民工的基本生活。正如上述造城运动一样,大力推进城镇化不仅有利于完成地方的政绩需求,而且还会对地方的财政形成很大的影响。有部分地方指出,当地的城镇化率每提高1%,即可拉动GDP1至1.5%,新增地方财政收入达到11亿元。

鉴于部分地方疯狂式的造城运动,造城的资金来源必然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近年来,在地方债台高筑的背景下,旧债还没有还清,新债就开始形成。随着地方债务偿还高峰期的出现,地方债务的偿还问题便引起了社会的重视。更有甚者担忧,中国或将上演底特律式的破产危机。

不过,中国在相关的法律中并没有地方破产一说。且国内缺乏有效的问责机制,相应的监督体系并没有完善,实质上是纵容了地方非理性的造城行为。

随着城镇化的深入推进,潜在的弊病却逐步浮现。而大力发展城镇化作为未来长期性的战略目标,必然会牵涉到巨大的利益链条。

当前,中国正处于经济转型的敏感时点,而新型城镇化也助推着经济转型的升级。新型城镇化作为未来中国长期发展的战略性任务,将在很大程度上影响着国家发展的进程。可见,中国式的城镇化已经没有退路可言。

展望未来,国家应该继续强化“人的城镇化”,进一步保障农民的基本权益。此外,必须遏制部分地方盲目造城的乱象,强化地方的问责机制。诚如是,那些筑造鬼城的鬼官们,就可以休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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