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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法律不能主持正义的时候,任何的行为都是正义的

终于知道为啥叫神州了,真的是太神了。内蒙古敖汉旗某法院开审镇党委副书记与平民张敏发生财产纠纷一案中发出一张午夜零时开庭的法院传票,当事人之一的张敏真的到了法院,却连一鬼影也没见到。于是法院已经以他拒不到庭为由,裁决他输了这场官司。

这个法院贯彻某精神彻底,真的是既不走邪路,也不走老路,它门走夜路!本来,王子犯法与民同罪。底层的百姓犯法受到法律严惩,但公检法人员犯法制造冤假错案,却逍遥法外,其危害程度不言而知!此法院的作为,本人真的佩服得五体投地!

这样的法官横行,是法律的耻辱!是公义的湮灭!有法律而不依从,是人治还是法治?在这个人治社会,真的是什么人间奇迹都可以创造出来。这就是天朝的所谓特色!当然,在中国发生任何的事情,人们都不会感到惊讶!这个国家充满神奇!因为,他打你,叫执法。你跑,叫畏罪潜逃。你若不跑,叫妨碍公务。你若反抗,叫暴力抗法!

记得福建省的牛厅长,12年前将福清的平民百姓吴昌龙枉法判决。二审都十二年了,现在还不判不决。如果法律公平丶公正丶不偏不歪保护每个受害者的话,吴昌龙的的家中绝对不会有这个“冤”字!本人不知道老百姓是受国法保护还是被欺压?这牛厅长的威风更加胜法律一筹!草菅人命却还叫和谐社会哩。

浙江杭州5人被错判其中4人被判死缓的事情,如果说没有刑讯,被告人为什么知道要判死刑还会承认?法庭翻供了没有?杭州中院、浙江高院,明知道该案有疑点,但为什么没有疑罪从无?2012年真凶就出现了,为什么一直要到现在还不平反访案?

广东南海三山本民,被当时的市政府勾结村官预征了三山村民的集体土地一万多亩。明明是黑箱作业,上下贪赃强征土地,到了法院却是不可诉?人民的法院太黑了专门来害人民的!,这就是本人经历的结论。整天喊着依法治国来骗人,法是什么?什么是法?本人真的无可适从!

唐山肇事灭门案,罪犯在唐山市检察院的包庇下逍遥法外!起诉科科长任维俭口吐狂言:“我就是要包庇罪犯,你爱到哪告去,就到哪告去”!我们面对这些丧尽天良的公仆人渣。我们难道说只能打掉牙往肚子里吞吗?这是不可能的!那么绳之以法是一句泡沫?这就是现在中国宪法的耻辱!试问?法律何在?天理何在?

从上述的案件中,人们看到的是法院和法官完全丧失了道德,成为了危害中国司法公正的垃圾,认为他们是公然集体蹂躏国家法律,法院领导渎职、法官枉法裁判。其实,最大的是原因就是,党政管理者权钱交易和权情交易中直接参与了法院的违法!以权以言代法,干预法官依法办案。

可恶的是,为掩盖其违反法律草菅人命的枉法行为,将任何的冤假错案无限期拖延留给下一任来处理,来个事不关己,一走了之!我们不禁要问?这些只手遮天的案件是谁同意的?一个个法外之地的案件判决又是谁默许的?就算升了官能脱得了关系吗?所以说,每一个案件的判决背后都有一些见不得人的事,每一个冤案的背后,都有一大帮见不得光的官!

当人民生命和权利得不到尊重和保障的时候,当人民无法维护自己的权利和保护自己的生命的时候,如果施政者对这些现状听之任之、而不采取积极的措施来改善的时候,那么反抗就是人民维一的一种生存选择了!在国际人权公约上,连犯罪的人人权都得到最大保护,更何况他人?

现在,公仆们与老百姓在进行一场的竞赛,他们能捞则捞,已经是没有底线了。中国的法律也是形同虚设,官家如同盗匪,施政者们连遮羞布都不要了,直接地赤裸裸的挑战老百姓的底线!老百姓要么死亡,要么反抗!这!这怎能不令人痛心疾首?
 
     2013-1-21于佛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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