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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交一卡通官司引发的思考

现在各地都有公交一卡通因收押金而引发的官司,比如武汉王先生办理“武汉通”公交卡,被收20元租金,他认为此乃发卡方不当得利,遂将其告上法庭。而据《法制日报》报道,全国公交卡发行量超过1.8亿张,收取的押金或租金高达数十亿元。发卡方异口同声地说,所收费用业经物价部门核准,意思是收费合法、标准合理。

押金、租金是发卡方收的,人们很自然地将不满集中在发卡方,官司也是和他们打,正合着“冤有头、债有主”之义。很多人朴素地以为,拿了别人的卡,而卡是有成本的,给钱天经地义。但随着权利意识、法律意识的觉醒,人们的怀疑多起来:一是公交一卡通该不该收费,二是一张卡值不值20元?

政府举办公交,目的是实现公共利益,发行公交卡是公益事业的一部分。考虑到不收费可能鼓励人们随意毁弃公交卡,收取押金是必要的。但很多城市把押金变成租金,比如每月收租金0.4元,4年时间押金就全交租了;而且经常用不到4年卡就坏了,押金立马也没了。两种情况,等于公交卡定价20元。而据业内人士介绍,一张芯片卡成本仅仅五六块钱。

很多人在对发卡方严重不满的时候,却不知道公交卡属政府定价,是政府批准他们这么干的。在市场条件下,商品价格是由市场决定的,但在某些资源垄断、自然垄断行业,不可避免形成垄断价格,于是政府保留定价权,目的是破除价格垄断。按照《价格法》,自然垄断商品价格、重要公益事业价格、重要公益性服务价格实行政府指导价或政府定价,实行价格与成本之间的合理差价。一张成本五六块钱的卡,政府价格部门给定价20元,等于让发卡方抢钱,完全与政府定价目的背道而驰。

当然,物价部门也未必存心这么干,很可能是企业提方案,物价部门批准了事。就政府定价的程序而言,物价部门必须召集价格听证会,进行价格、成本调查,听取消费者、经营者及有关方面意见。但除了涉及水电气价格,有谁听说过价格听证会?消费者但闻“政府核准”,不见价格与成本调查。

经营者“有求”,物价部门“必应”,实际上就是“闭门造价”。考虑到公益事业多由政府举办,所谓政府定价,不过是经营者说了算。再往好里想,所谓价格、成本调查,也就是经营者提供“资料”,物价部门还没看完就“核准”了。政府对成本一头雾水,经营者已经达到了甚至远超自己的价格预期,并且获得了政府的权力担保。

我们可以把闭门造价看作一种懒政行为,免去价格听证程序,物价部门省事不少。但美国学者奥尔森的研究表明,政府定价不是高于就是低于市场价,造成价格扭曲,政府定价权本身也进入市场,形成“权力黑市”。我们很难想像,价格部门会无缘无故“照准”经营者的定价方案:懒政图个闲适,但只图闲适并不符合人性,懒政必须在“权力黑市”中得到回报才真正符合人性。

目前,地方政府定价目录仍涉及教育、医疗、公交、电信、有线电视等诸类别,其定价给人的共同印象就是,价格高得离谱。公交卡暴利300%,某些药品招标价说是降价,却被媒体揭露暴利数倍。这种保护经营者抢钱的政府定价,我们要它何用?按照精简机构的原则,不如干脆把物价部门裁撤掉,这对消费者有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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