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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培中被劫案,“小偷反腐”失灵啦!

山西省晋中市中级人民法院13日对山西焦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原董事长白培中家中被抢劫一案作出一审判决。法院确定的抢劫财物金额为1078万元人民币,两名被告人罗某、李某分别被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和无期徒刑。随着案件查明,也牵出白培中违纪行为,经山西省纪委研究并报请批准,决定给予白培中留党察看一年处分。(12月13日中新社)

当初,白培中家被偷劫后,媒体曾报道,其妻报案称被抢300万,警方查案后发现被盗财物总价值近5000万。俺以为,“小偷反腐”又上演了,这下小偷又偷劫出了个惊天大贪。然而,随着纪委法院火眼金睛洞察秋毫的认真调查,认定白培中被抢劫财物金额只有1078万,还大多数是合法收入,俺才知道,白培中不但不是什么惊天大贪,还是个相当“清廉”的官员,这真是“一个骰子掷出七点——出人预料啊!”

当然了,1078万中毕竟还有84万余元财物是属违纪违法所得,但俺为什么还要说白培中还是个相当“清廉”的官员呢?这是因为,纪委法院特别指出84万中有70万元是妻子收受其属下礼金的,白培中违纪违法的收入只有14万元。这区区14万元还有点“迫不得已”的味道,是在公务活动中接受的馈赠物品。在官员为爹办个丧事,为娘办个寿都能收几十万礼金的时代;在贪官贪污动辄几千万,上亿元的时代,白培中这点违纪违法所得不是太小儿科,太“清廉”吗?

也许是俺们纪委法院也认识到了这一点,因此,在认定白培中接受公务活动中馈赠贵重物品价值14.79万元,未按规定上交组织以及不管白培中是否知情,妻子收受其属下礼金共计70万元都违反了领导干的有关规定,构成违纪的事实时,在处罚上留有余地,决定给予白培中留党察看一年的处分。对于这个决定,俺是举双手赞成滴。毛泽东说过“惩前毖后,,治病救人”,对于这样一个违了一丁点纪律的高级干部,我们能忍心一棍子打死吗?毕竟,培养一个高级干部可不容易,应该要有允许其改过自新的机会。

在白培中这个事上,俺还要警告有些小偷、抢劫犯,别以为官员富得流油就一定是大贪;别以为官员被偷被劫巨额财产就不敢报案,就不敢吱声。我们的有些官员,虽然工资不高,但还是有许多合法的发财路径嘛!如果偷劫到这样的官员,被报案,被抓是迟早的事,到时,就会像罗某、李某这两位仁兄一样,“反贪英雄”不但做不成,还要被判死刑、死缓,连改过自新的机会都没有,呜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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