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在这里

湖北省潜江12.24 “亨通宾馆”的熊熊大火烧出了些什么?

去年12月24日清晨6点10分许,湖北省潜江市园林城区原长途汽车站巷内一小旅馆“亨通宾馆”发生重大火灾事故。火灾造成住宿客人7伤4人死亡。(3个当场烧死、 1个跳楼后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火灾的原因是,据说是电器插头漏电引起的。

据当时的媒体报道,惨剧发生后,“潜江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高度重视,立即赶赴现场指导救灾工作,市政府应急办、公安、安监、卫生等相关部门迅速赶赴现场,全力施救。市政府并且组建事故调查专班,调查起火的原因和财产损失情况,相关责任人已被公安机关控制”云云。报道同时说,潜江市消防中队6:23分接到报警后,立即派出消防车赶到火灾现场,开展灭火和人员救助工作,6:50分许将火灾扑灭。扑救过程中,疏散32人、抢救7人……

事故发生后,潜江市政府一直在掩盖大火发生的真正原因,而且对处理事件的相关责任部门和责任人一拖再拖。受害人家属为赔偿的事曾经到潜江信访局信访,但潜江信访局调解人调解却什么也没调解出来,反而帮着那宾馆的老板说话。于是,有三家受害人的家属去找潜江的市长 却来了一个市长秘书出来调解,可这位市长秘书的态度却令人不敢恭为,那秘书说:“你们三家要那么多钱、你们怎么不去抢银行?”

昨天(11月2日),距12.24火灾10个多月,湖北省潜江市人民法院为此火灾所造成的五名伤亡人员的家属进行协商调解。据了解,死亡的学生早期已经每人赔偿了人民币38万元多一点。但昨天在法院的一些怪现象却让伤亡人员家属感到不可思议?潜江市人民法院召集受害人家属来协商,却没有一个明确的主题答复,潜江市人民法院的法官只是强调,“亨通宾馆”的老板熊落义没有什么经济,没有赔偿能力了,要求受害人家属一减再减赔偿金额,结果受害人家属无功而返。

《中国公民维权联盟》和受害者家属不明白的是:“亨通宾馆” 是一间没有任何的证件(工商营业执照、特种行业许可证、消防验收许可证)、连一个灭火器都没有的宾馆。宾馆老板承认没任何证件,但在办理中,还没办下来就已经在政府的眼皮下装修没有完工就开始营业开了好几个月了。那么潜江市政府的监管去那了?潜江市政府在干什么?

 《中国公民维权联盟》认为,火灾现场救助不及时:火灾发生的时间是清晨6点左右,亨通宾馆老板一家人住5楼,火灾发生时宾馆老板能把他双眼失明的母亲和家人成功救出,却让住在2、3、4楼的旅客3人却被活活烧死。从楼上跳下逃生的伤者其中3人从6点多钟跳下直到8点半才送到市中心医院,事故现场离市中心医院不到5分钟的车程,却花了近2个小时才送到医院抢救。

最可怕的是,大火发生时,消防队到来后却没有主动先去救人,反而看着浓烟滚滚的大火不停地燃烧,大火烧了将至一个小时,在这一个小时里房间里有哭喊也没有消防队的人去理会。是消防大队救火人员怕死?还是亨通宾馆老板怕支付高昂的医疗费,故意让旅客活活被烧死?简直让人不可思议!

《中国公民维权联盟》认为,这场大火留给人们的模糊印象亟待清晰、火灾详情亟待彻底公开、而灾难后的调查与责任追究也亟待司法部门的权威介入刻不容缓。人们应知道,不论潜江,还是全国其他的地方,遭遇突发事件,政府最会用一招的是埋怨老百姓“不理解、不支持”来凌驾民意。出现了象“亨通宾馆”大火这样的惨案,相关的工商局、消防队的人,和那些所谓的公仆们,无不都是推三阻四来推卸责任,都叫受害人相信党相信政府。但真的出了事?又有哪个当官的能站到老百姓身边维护我们老百姓的权利和利益呢?

对此,《中国公民维权联盟》就潜江“亨通宾馆”大火惨案向潜江政府强烈提出五点要求:

一、请求办案部门立即无条件归还死者的遗物:发生火灾时,死伤者身边都带有现金和手机等随身私人物品,公安部门在进行现场勘验时已经收集的相关证据,包括现场照片、现场勘验记录等。然而事发至今,死者已被火化,但这些相关遗物均未归还。作为死者的父母,这些遗物已经是他们生存的最后希望,是他们唯一的精神支柱。为此,《中国公民维权联盟》强烈要求办案部门将这些遗物归还给死伤者家属,让他们在有记忆中活下去!

 二、犯罪分子无视受害人生命,只顾自己逃命,必须严惩:亨通宾馆从开业至火灾事故之时,没有任何消防通道和消防设施等安全措施。犯罪分子在火灾发生现场只顾自己逃命,完全无视住宿的受害人,以至于三条年轻的生命无处逃命,枉死当场。对于这等无视生命的犯罪分子,《中国公民维权联盟》强烈请求政府严惩罪犯,只有严惩罪犯才能警示社会,才能让犯罪分子幡然悔悟,才能安慰受害人破碎的心灵!

三、受害者家属老无所依,晚年惨景无人依靠,请政府帮扶,安排抚恤养老金:年轻的生命逝去了,留给受害家属的将是老无所依、无人依靠的晚年惨景。现在他们这些受害人已经无依无靠了,他们的晚年将非常惨痛,为此《中国公民维权联盟》请求政府帮扶,让民政部门安排解决抚恤养老金,使受害家属心理得到慰藉!

     四、犯罪分子赔偿过低,受害家属无法接受:火灾事故发生以后,潜江市政府组织受害家属开赔偿协调会。虽经调解委员会调解,但逝者的生命无价,年轻的孩子无价,受害家属的精神创伤更无法弥补。这份调解书赔偿太低,受害家属不能接受,赔偿数额不能宽慰家属的心灵。为此《中国公民维权联盟》请求由政府主导再次进行调解,增加受害人的经济赔偿。

五、强烈要求追究潜江市公安局消防大队消极救人的行政责任:火灾事故发生时,潜江市公安局消防大队只顾灭火,消极救人。从火灾现场跳楼逃生的马国民曾对现场消防人员说:“上面还有我的兄弟在场,请你们去救人”。但消防人员却是在火灾扑灭后两小时才在现场的厕所里发现死者。如果他们能在火灾后立刻开展搜救,这名死者也许根本就不会死亡!因他没有被任何火苗烧到!《中国公民维权联盟》强烈要求追究潜江市公安局消防大队消极救人的行政责任。

以上五点,是《中国公民维权联盟》与受害家属要求政府妥善处理潜江“亨通宾馆”惨案的最低条件。因为受害家属不想沦为上访人。但若是事与愿违,那么《中国公民维权联盟》的广大维权义工和维权律师将会和受害人家属为此拼死一博、以求法律的公正!

 《中国公民维权联盟》认为,在这个畜类和魔鬼横行的朝代,潜江这场大火烧出了官商勾结最丑陋的一幕!人命关天呀!潜江人民法院在这一场赔偿协商中到底出于什么样的用心?人民法官的所作所为,难道不意味着这些公仆们的心底很虚,脚底不实吗?——还是一句话,潜江政府需要反思了。政府需认真总结并吸取火灾教训,必须尽快查明真相,追究这次人为惨剧的失职责任人并公布于众,树立政府应有的光明磊落的形象,加强政府公信力,做一个能让群众信服的人民政府。

我们认为,“亨通宾馆”惨案将是会有贪官浮出水面的,因为在中国,有哪一次的人为灾难不抖出几个贪官来的?若是政府不将承担该此惨剧的责任人公布出来,那必定是在掩盖真相,作为潜江的政府,如此做贼心虚,还会有什么的好事。“亨通宾馆”这一场大火背后到底隐藏了些什么见不得人的秘密?《中国公民维权联盟》将在全世界各大网站予以跟踪和揭露。

      《中国公民维权联盟》供稿

       2012-11-3

栏目: 

Theme by Danetsoft and Danang Probo Sayekti inspired by Maksim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