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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宪法第一修正案——言论与新闻自由(4)

要体会美国的自由氛围,走上都市的街头吧。在这里,各种言论,各种表达形式,应有尽有。荒诞、夸张、喧嚣、低调,乞丐也好,艺人也罢,只要不妨碍到别人,随你发挥。要是发现政府制定了什么限制你表达的法律,勇敢地走上法庭,在绝大多数情况下,你会赢!

自由的国度,自由的街头,自由表达个人情感。政治、宗教、艺术,表达形式随你发挥。

街头艺人:我们是个家族乐队。在华盛顿的中国城或其它你想去的地方,你都可以靠卖艺为生。

我们去过纽约、迈阿密、亚特兰大、费城和新奥尔良。

当然,自由并不代表你可以“为所欲为”。

比如在商业区,或是有许多店铺的地方。有些店主人可能会叫警察来,因为他们还在开会,(怕受到打扰)。但这并不是因为他们不想听我们演奏,或是我们演奏得不好,只是时机不对。于是,我们就换地方,通常这不是什么问题。

离这些街头艺术家们只有几步之遥,就有群宗教人士在宣扬宗族隔离。你完全可以上前和他们争辩,但你的言论自由并不意味着他们必须听你的。

街头讲道者:“你如何爱你的女人?你知道怎么做吗?你去《圣经》里找答案,听上帝是怎样教你如何爱你的女人的?你照着上帝的旨意去做,那才是爱!”

妇女:给我个机会说话!

传道人:别吵了,别吵了,你冷静点,我就给你个机会。别吵了,等着。

妇女:“我很谦卑呀!”

传道人:….还好圣经教导过你:你应该谦卑点,让男人讲话。

这儿的居民会抱怨,这群人太吵了!但警察不会干预他们表达意见。他们在这里宣讲好多年了。

不远处,有人正以比较低调的方式表达自己的诉求。

街头乞丐克莱伦斯:当我们没吃没喝的时候,比如今天这个大热天,我们就会来乞讨。因为我们

想喝饮料、果汁,清凉一下,因为这儿挺热的。

表达这样的诉求甚至无需语言。

路边坐着的乞丐:我就呆在这儿,不用说话。如果开口要求,就好象在乞讨似的。

当然,周围的店家可能不太喜欢这些“不体面的”人在门口徘徊,甚至会试图将他们赶走。

乞丐拉里:每天下午五点以后,我都可以在“唐先生甜甜圈”店前面乞讨。警察不会管。但5点前,他们会把我赶走。因为经理什么的会说,有很多人坐在店里,会有太多人来要钱的。。。

最近,美国有些城镇通过了特别法律,规范商业区的乞讨行为。加州的商人理查德•萨尔兹曼讲述了这样一个故事。

商人萨尔兹曼:我住在加州阿克塔市的一个小社区。这个社区通常都会鼓励异议人士发表看法。

阿克塔市政厅通过了“反过激乞讨行为”的条例。我从当地报纸上了解到,这一条例的内容是要取缔在街角举牌子乞讨的行为。我不理解这种举动怎么就”过激”了呢。

为了彰显这一条例不是禁止过激行为,而是针对某些诉求,萨尔兹曼找到一个兜售比萨饼店折扣的男子,并站在他身旁举起一块牌子,上面写着“请在我因举牌子而被逮捕前,给我块比萨饼吧!”

萨尔兹曼甚至挺身而出,一状将阿克塔市告上法庭,理由是这一条例违反了美国的“权利法案”。

商人萨尔兹曼:法院判我们赢了,还说,这个条例违宪。阿克塔市必须要修改这一条例。有很多人向我表示祝贺,并感谢我。

这样的故事在美国并不罕见。法院的判决总会维护言论自由。美国法律对于乞讨的地点和方式限制极少,也从没有哪条法律会禁止在整条马路上乞讨。因为这么做违反言论自由原则。

华盛顿市的城管:从法律上讲,我们管不了这些乞丐,除非他们站在离自动取款机30英尺内,或是骚扰到其他人。

商人萨尔兹曼:美国政府的作用之一就是保护少数群体的权益,让他们免受多数群体的侵扰或视。在我们这起官司里,市政府挑出社区的特定人群。而这群人恰好是最没有能力为自己挺身而出的。他们的资源最少,在社区的影响力最小。

萨尔兹曼打赢的只是场小官司,但他觉得意义重大!

商人萨尔兹曼:一旦允许政府从某一方面钳制言论自由,他们就很容易得寸进尺了。

美国宪法问题专家布鲁斯•费恩:除了极少数例外,我认为言论自由是绝对的权利。言论本身基本上是不会造成伤害的,但诽谤则会。

只要不触及这些“例外”,人人皆可随意表达,自由思考。200多年来,这已成为美国人深信不疑的信仰。信仰成就氛围,从而塑造出这热闹而自由的街市,也成就了美国渗透到骨子里的自由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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