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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萨说史13:中国曾经无条件释放1000名罪大恶极的日本战犯

老萨的历史真相档案之十三

1956年6月21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在押第一批335名日本战犯宣布免予起诉决定书,并于当日释放这批战犯。这是最高人民检察院的工作人员把免予起诉决定书发给被免予起诉的日本战犯。

1950年7月18日,一辆特殊的国际列车从苏联边境驶向中国,列车上有969名日本战犯。

他们都是1945年苏联攻打东北以后俘虏的日本高级军官。经过审问,没有什么罪行的日本军官已经遣送回日本,而这些沾满中国人鲜血的日本战犯,老毛子作为中苏友谊的产物,无偿交给中国人处置。

这些战犯是从乙等战犯到丙等战犯,他们在车上还不知道苏联把他们送往中国,因为苏联人骗他们说,可能把他们遣送回国。

结果这些人到了东北,被解放军押解进抚顺战犯管理所以后。他们看到战犯二个字大多数当场就大叫大闹起来。

这些人非常清楚,“战犯”与“战俘”不同。“战俘”迟早会被遣返回国,而“战犯”则要接受战争审判,承担战争罪责。

之前,号称民主宽容的美国,澳大利亚,菲律宾,马来西亚等国,都毫不客气的各自处置了几百名乙级或丙级日本战犯,其中许多人被判死刑,当场处死。

这些日本战犯没有一个不是沾满中国人的鲜血,他们的罪恶比起在菲律宾,马来西亚的日本军人要严重十倍。他们知道自己很难逃得一死。

在他们之前,还有140名在中国捕获的日本战犯已经被关押起来。

按照一般规矩来说,这些人中至少有三分之一应该当场处死(凌迟都算轻的)或者无期徒刑。

但是最终的结果呢?

一、日本战犯罪大恶极

根据调查结果,在抚顺管理所监禁的969名日本战犯杀害的平民和抗日联军,不仅数量多,而且其手段也更恶毒。为证实战犯们坦白的罪行,进行的实地取证结果表明,日本战犯的罪行包括杀人后吃人肝、脑浆等等,真是令人发指。

以下是随便找个几个,全部罪恶至少要写五六万字:

1、抚顺战犯管理所的一名炊事员在院里正巧碰上了曾杀害过他父母兄弟的仇敌。有一名日本战犯在操场被两名炊事员截住了。其中一人指着他喊道:“你给我站住,今天是我报仇的日子。”二人上去准备把这个日本人当场打死,结果刚打了几拳就被正路过的一名护士拦住了。这名战犯站挨了打却不敢还手。不一会儿,翻译走过来向他说明了刚才炊事员为什么冲着他发火。他听了之后,吓得脸色苍白。

那是10年前,即1942年夏天发生的事情。当时担任日军第59师第111大队分队长的他领着部下到山东一个农村,强行要求农民们交新割的小麦。日军已多次掠夺过,农民手里已无小麦可交了。他看农民们谁也不开口,下令把全村老少全部赶到村东头池塘边,枪杀后把尸体抛进池塘中。那时管理所的炊事员才10岁。当时他一家人全都被杀,他是躲在墙脚下才幸免于难。他亲眼目睹了父母死在日军刺刀下,还看见小姐姐被日军强奸后被刺刀捅死的惨况。他牢牢地记住了那个日军分队长凶恶的脸。他记住的那个杀人恶魔就是眼前的日本战犯。

2、战犯永富博在扫荡中,竟把刺刀插进村民的口中,刺穿喉咙、割下村民的舌头、敲掉他的全部牙齿,然后用石头砸开其脑袋的。

3、战犯大河原孝一回忆:我在山东作战时,直接杀害过手无寸铁的农民,我永远也不能忘,他是一个强壮的人,一个很好的人,杀他没有理由,就是命令,旁边还有很多比我年轻的士兵,我不能表示软弱。那个人一定有家庭、有孩子,但是我不知道。

4、战犯绵贯好男说:大概是在1945年2月,在中国的南方,我们把中国人,主要是农民,大约3万人集中在一起捆绑起来,每个士兵分配八九个中国人杀死。这是我经历的最残酷的一次,情景惨不忍睹,那是3万人啊。

5、战犯藤田茂,日本陆军第59师团长,是35名将级日本战犯之一,他命令部下以活人作“刺杀活靶”进行“试胆训练”,理由是“不叫士兵刺杀活人,看看鲜血,胆量是壮不起来的”。

这些还是中低层军官的行为。高级军官的罪恶更是无法用言语形容,但是他们屠杀的义勇军和抗联战士就有数十万人之多。至于残害致死的老百姓无法统计!

这些日军是披着人皮的一群野兽。许多证人讲述的日军犯下的罪行,使负责取证的工作人员增添了无比的仇恨。有些平时性格非常温和的人也甚至要当场殴打这些混蛋,被同事制止。

这些战犯罪行之多,导致他们的卷宗,每个至少有一尺厚。经上级批准,工作团破例将卷宗交给战犯本人看,有问题和疑问可以提出来。郭春来说:“这些日本战犯以前随意杀戮中国人,对‘犯人’严刑拷打,现在我们审讯他们,完全靠事实和证据,别说毒打,就是一个巴掌也没有打。这样缜密的工作为审判成功奠定了基础。

相比起来,日本人对苏联人在二战中没有什么大罪。他们早期在外蒙和苏联作战还是惨败告终,后期还和苏联签订了中立条约,在苏联最危险的时候也没有进攻它。

但是,苏联把俘虏的六十万日本关东军全部武装押往西伯利亚严寒地带强制劳动六年。

二、没有丝毫立功表现

可以说,这些人的行为连个及格都算不上。

刚进看守所的时候,他们就扯下贴在墙上的《管理条例》,用脚践踏,高唱日本军歌。

之后,他们经常的在监号内大喊“天皇万岁”。还有人拒绝吃一般的粮食,要求吃好粮食,不给他们就故意浪费粮食。至于政治课日本人极为反感,拒绝参加,有些人甚至为不听教导用筷子捅聋自己的耳朵。

进看守所的时候没有一个战犯认罪!后来少数人为了争取早日释放曾经装出一些积极,这和伪满的战犯都差不多。

他们中的大部分人直到被释放,也不认为自己的罪犯。而是把所有罪恶都推给战争。

相比起来,在苏联西伯利亚的日本关东军在泥炭开采场,木材场等重体力工作,他们干活非常卖力,从不偷懒。

为苏联的初期建设起到一定贡献。

三、莫名其妙的优待

周恩来总理专门做出了认真实行革命的人道主义教化的指示。根据指示要点,抚顺战犯管理所的同志们将其进一步细化为:要把战犯改造活,不是改造死;要严加管理,但要尊重每个人的人格,绝不能殴打、谩骂和侮辱。

不知道大家知道不知道,这个抚顺看守所就是日本人建立的,内设绞人场、停尸房,3000平方米的运动场就是由杀人场改建的,能关押1200人左右。在这里面摧残屠杀过大量的中国抗日勇士,而且手段令人发指。

1944年10月,日本特务机关在北京长辛店工厂抓到一批嫌疑犯,抓到后一律灌辣椒水,坐老虎凳,放狼狗撕咬。后来这批人被押送到石家庄监狱,因为有人想逃跑,所以把他们300多人都剥去上衣,反绑双手,由40多日本兵动手,一次就砍去180多人的头颅。然后把这些头颅挂在监狱中电线杆子上、厕所里、食堂里、大门边、通道上、牢房里,让别的中国犯人天天看着。

在联席会上听北平沙滩北京大学红楼的日本宪兵队队长介绍,他们抓到抗日分子后,煮一大锅开水,前面放一群狼狗咬,抗日分子后退,就要跌进煮着开水的大锅,不退,就要看着狼狗撕咬自己脚上腿上的肌肉……

长辛店宪兵队长吉田介绍,他练就一套杀中国人不眨眼的方法,他可以砍开人的胸腔取出心脏和胆。他把中国女青年头砍下来,放在锅里煮,把煮熟的肉掏净,把雪白的头骨放在桌子上当装饰品……

除了不能虐待以外,刚进来的时候曾经有一个战犯自杀未遂。看守所的所长居然为此受到中央的严厉批评,无语了!

除了打骂以外,生活上也受到优待。由于这些人已经被苏联人关在西伯利亚虐待了五年,普通身体瘦弱,都有疾病。

我们呢那个年代的生活非常差,一般的中国老百姓和军人能吃到粗粮就不错了。但从一开始,管理所就给战犯们粗粮细粮搭配着吃。不过,战犯们还不满意,他们先是拒绝吃粗粮,然后发展到绝食。后来周总理下了指示,给战犯吃细粮,还要抓好营养工作。这样,我又多了一项工作――给战犯当营养师。每天多少维生素,多少蛋白质,都要仔细搭配。

看上去十分瘦弱的前日本战犯绵贯好男只有48公斤重。他告诉记者,从西伯利亚到抚顺战犯管理所之后,短短半年时间,他的体重由53公斤猛增到63公斤。

公安部制定的战犯伙食标准分为三档,大灶每月15元,中灶20元,小灶30元,分别供应尉级以下、尉级、将校级战犯。即使在三年困难时期,管理所工作人员吃“瓜菜代”,战犯伙食标准也没有降低。1960年左右,管理所为操作方便,伙食标准统一为每人每月25元。

每月20多元的伙食标准是什么概念?”管教员崔仁杰对记者说,“就是鸡鸭鱼肉管够吃啊,那时候一斤大米一毛多,一斤猪肉不到三毛钱。困难时期我一个月肉票只有几两的定量,饿得脚都浮肿了,下班时路过厨房闻着香味扑鼻,肚子咕咕真受不了。

什么世道!这些畜生不杀就算了,还能这样。就算优待也不应该超过一般中国人水平!

据日本自己的历史记载,日本关东军一共在苏联服刑期间死了六万五千人。死亡原因主要是天冷,日本人吃的穿的又差,而且一天到晚做工,所以死了这么几万人。

需要说明的是,由于国际大赦组织的原因,有些日军临时征召入伍(关东军在和苏联作战前曾经临时征召10万日本侨民)的老人和少年一年内就被遣送回国。可见死亡率是很高的.

四、全部无条件释放

整个调查取证工作结束后,首次确定的起诉对象是107名战犯,因为这些人罪大恶极。所以看守所方面虽然已经接到上面宽大处理的命令,但是其中70人被列入处立即极刑名单。

1955年末,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东北工作团谭政文检察长和孙明斋所长将起诉名单上报中央。

周恩来总理听取报告之后做了指示。他说:“我们处理日本战犯的原则是,一个人也不杀,一个人也不判无期徒刑,罪大恶极的人必须判刑的也要限制在极少数,这就是党中央的决定。”

1956年4月29日,管理所通过广播宣读了由毛泽东主席签发的主席令。当宣读主席令的金源少校读到“对于次要的或者悔罪表现较好的日本犯罪分子,可以从宽处理,免予起诉”,“处刑的罪犯在服刑期间如果表现良好,可以提前释放”时,战犯们激动地欢呼雀跃起来。

根据毛主席的指示,在1062名日本战犯(共关押1109人,关押期间死亡47人)中,中国政府决定仅对其中部分犯有严重罪行的战犯进行起诉,对次要和一般战犯不予起诉,宽大处理。此后,最高人民检察院先后分3批对关押的1017名罪行较轻、悔罪较好的日本战犯宣布宽大处理,不予起诉,立即释放回国。

1956年4月25日,中国给苏联一份关于处理日本战犯问题的备忘录,其中有这样的记载:“中国关押的日本战争犯罪分子共有1109人,其中969人是苏联政府在1950年7月移交给中国政府的,其余140人是由中国政府逮捕的。这1109人中间,历年来先后病死了46人,当时关押的实际人数是1063人。”

关于中国放弃起诉日本战犯的原因,这份备忘录中有清楚的解释:“考虑到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已经10年,中日两国所处的地位已经有了重大变化,中国政府现在决定在近期内根据宽大方针,处理这批日本战争犯罪分子。”

中国政府认为在目前国际形势情况下,采取宽大处理的方针,将有助于中日关系正常化和推动国际形势更加走向缓和。

五、除了高层没有人接受

1955年在接受周恩来指使以后,谭政文检察长和孙明斋所长返回抚顺后,召开检察院东北工作团和抚顺战犯管理所全体工作人员共900余人参加的大会,会上传达了党中央的决定和周恩来总理的指示。宣布党中央决定对日本战犯一个也不判死刑后,会场内一片哗然,有的人当即站起来,严厉要求党中央立刻改变决定。不仅一般干部战士不能接受,就连一些高层领导干部也想不通。

由于几乎是一致反对,谭政文检察长带着工作人员的意见,再次进京向周恩来总理反映干部群众提出的种种意见,并提议中央改变处理日本战犯的决定。

周恩来总理听了谭政文检察长的汇报之后沉思片刻。他说:理解干部和群众们的心情,但是党中央的决定是不能更改的。

之后,中共方面向全世界发表声明。

谭政文检察长回到抚顺后,召开全体干部大会,传达了周恩来总理的这一指示。但是多数干部仍然不能接受党中央的决定,不过党中央的仍然必须无条件执行。

而一般的战士仍然不服气,“我们含着泪工作,瞅着他们吃的饭菜心里很气愤。”齐亨隆老人当时负责战犯伙食的采购。

没有宣布无条件释放的时候,厨房最多时有十几个炊事员,工作人员大都不理解为何如此优待日本战犯,对于将来如何处理他们也都心里没数,有人一边做饭一边猜测“喂得胖胖的将来枪毙的时候才够劲”。

六、所有战犯财产归还

离开战犯管理所时,战犯们交给管理所保管的私人物品,大到金银玉翠、小到半截火石,总共98042件,一件不少,无一损坏。就连被战犯丢弃的一颗废金牙套,也归还本人。

苏联人呢?

1945年11月,第一批5000名关东军战俘被苏军专列押送至坦波夫市。苏联市民用把他们抢了个精光,女市民多尔格娃回忆说:“我们在车站等了好几天,日本人刚下火车,来到站台,所有人立即向他们扑去,抢夺东西,一会儿,他们就只剩下裤子了。”日军战俘投降之后准备前往俄罗斯时,随身大包小包带了许多好东西,如轻飘飘的毛垫、枕头、几身换洗的睡衣、暖和的棉袄棉裤、新奇的彩照、画笔、颜料等,甚至还带了许多包做米饭用的调料,全部被抢光。

苏联押车的士兵看到这些场面不但不阻止,还哈哈大笑。

结语:中共出于地缘政治考虑,希望通过释放战犯,缓和和日本的关系。同时博得仍然控制日本的右翼的赞赏和支持,来抑制美苏在东亚的霸权。以上这些想法都没有错,关键在于手段有很多种。该杀的还是要杀,该放的放。

日本民族历史个人也颇有一些研究,这个民族眼中只有强者,你所有的委曲求全在其眼中都是弱者的行为,不会打动他的。

你看看现在日本右翼的猖獗,我们难道没有责任吗?

当年1000个战犯的卷宗呢,为什么不能解密公开,让日本青年搞清楚真相。

我们对待日本人优待,对待汉奸和国民党中小战犯为何又是如此残忍?

外残内忍要不得!

日本战犯的名单如下:

1.武部六藏,1893年生于日本石川县,历任关东军总长、日本企划院次长、满洲国国务院总务长官。

2.古海忠之,1900年生于东京,历任满洲国国务院总务厅财务处特别会计课长、经济部次长、总务厅次长、企划局长等。

3.斋藤美夫,1890年生于东京,曾任日本关东宪兵司令部治安课长、警务课长、满洲国中央特务委员会委员、满洲国中央警务统制委员会委员、代理干事长、新京日本宪兵队长、日本关东军宪兵司令部警务部长、驻华南宪兵队长、满洲国宪兵训练处少校处长等。

4.中井久二,1897年生于日本鸟取县,满洲国锦州地方法院副审判长、黑河县副县长、司法部参事官、司法部劳教局长。

5.三宅秀也,1902年生于日本兵库县,曾任满洲国热河省警务厅警务课长、承德地方警务统制委员会委员、干事,北安省、奉天省警务厅长兼地方保安局长。

6.横山光彦,1901年生于日本东京,曾任满洲国奉天高等法院审判官兼奉天地方审判长,齐齐哈尔、锦州、哈尔滨高等法院审判长兼治安厅长。

7.杉原一策,1899年生于日本广岛县,曾任满洲国司法部刑事司思想矫正课长,锦州、哈尔滨、新京高等检查厅次长。

8.佐古龙佑,1892年生于日本山口县,满洲铁道警护军总队总监部警备课长、防卫课长,锦州铁道警护队长兼西南地区防卫委员会委员,吉林、牡丹江铁道警护军少将旅长。

9.原弘志,1895年生于日本岗山县,曾任满洲铁道警护军总队总监部警备课长、锦州铁道警护队长,铁道警护军旅长兼西南地区防卫委员会委员,吉林铁道警护军旅长,铁道警护军少将参谋长。

10.歧部与平,1895年生于日本大分县,曾任满洲国牡丹江省次长,东安河次长,间岛省省长,满洲国厚生会理事长。

11、今吉均,1906年生于日本大分县,曾任满洲国奉天省昌图县参事官,滨江省公署总务厅文事课事务官,龙江省警务厅长兼地方保安局长、警务总局警务处长。

12.宇津木孟雄,1895年生于日本千叶县,曾任日本关东宪兵队司令部第3课课长,满洲国中央警务联络委员会和满洲国中央政务统制委员会委员、干事,北新京日本宪兵分队长,佳木斯日本宪兵中队中住中队长。

13.田井久二郎,1903年生于日本高知县,曾任满洲国三江省兴山警察署长、热河省警务厅特务课副课长兼特高课长、齐齐哈尔市警察局特务课长。

14.木村光明,1906年生于日本鸟取县,曾任承德日本宪兵队特务课长、关东军第3特别警备队少佐分队长。

15.岛村三郎,1903年生于日本高知县,曾任满洲国三江省警务厅特务课长兼地方保安局理事官、警务总局特务处调查课长。

16.鹿毛繁太,1899年生于日本福冈县,曾任满洲国奉天省柳河县警务局首席指导官兼山城地区警务统制委员会委员、通化省临江县警务课副课长、锦州市警察局警务课长。

17.筑谷章造,1894年生于日本鸟取县,曾任满洲国奉天警察厅特务课长、宾江省警察厅司法课长兼特别巡察班主任。

18.吉房虎雄,1897年生于日本长崎县,曾任驻朝鲜日本国境守备队配属宪兵长、日本关东宪兵队司令部第3课课长、大连日本宪兵队长、日本关东军宪兵队司令部中住高级副官。

19.柏叶勇一,1890年生于日本广岛县,曾任满洲国抚顺市警务处长、警察局长。

20.藤原广之进,1897年生于日本爱媛县,曾任榆树镇日本宪兵分队长兼榆树镇地区警务联络委员长、密山日本宪兵分队长、穆陵日本宪兵分队长、汤原县日本宪兵分队长。

21.上坪铁一,1902年生于日本鹿儿岛县,曾任日本陆军第7师第27步兵联队中队长,鸡宁、东安、四平日本宪兵队中佐队长。

22.蜂须贺重雄,1896年生于日本鹿儿岛县,曾任满洲国皇姑屯金岭寺铁道警护队长、锦州铁道警护队警察课长、奉天铁道警护团上校联队长。

23.掘口正雄,1901年生于日本东京,曾任鸡宁日本宪兵队临时队长、锦州日本宪兵队中佐队长。

24.野崎茂作,1893年生于日本静冈县,曾任奉天省日本宪兵队组长、满洲国宾江省警务厅官员兼河东五县毛儿山治安肃清事务处长、吉林省警务厅警备课副课长、永吉县警务副课长、德惠县警务课长。

25.沟口嘉夫,1910年生于日本长崎县,曾任满洲国哈尔滨地方检查官、哈尔滨高等检查厅检查官。

26.志村行雄,1902年生于日本兵库县,曾任海拉尔日本宪兵队长、关东军第1特别警备队中佐教育队长。

27.小林喜一,1895年生于日本埼玉县,曾任东条兵团配属宪兵长、奉天日本宪兵分队长、奉天日本宪兵队专务课长、兴安日本宪兵队少住队长。

28.西永彰治,1899年生于日本山口县,曾任日本派遣间岛省宪兵长、图门宪兵分队长、哈尔滨道里宪兵分队少住分队长。

29.铃木启久,1890年生于日本福岛县,曾任日本关东军第2独立守备队独立守备步兵第12大队大住大队长、第15师团第67联队大位联队长、第27步兵少将联队长兼唐山地区防卫司令官、独立步兵第4旅团旅团长、第117师中将师团长。

30.藤田茂,1889年生于日本广岛县,曾任日本陆军第20师第28骑兵联队大佐联队长、第12军第4骑兵旅团少将旅团长、第59师团中将师团长。

31.上报胜,1892年生于日本大分县,曾任日本陆军第110师团第16联队大佐联队长、第59师团第53旅团少将旅团长。

32.佐佐真之助,1893年生于日本福冈县,曾任日本陆军第22师团第85联队大佐联队长、第13军少将参谋长、中将参谋长、第39师团中将师团长。

33.长岛勤,1888年生于日本埼玉县,曾任日本陆军第59师团第54旅团少将旅团长兼济南防卫司令官。

34.船木健次郎,1897年生于日本富山县,曾任日本陆军第15独立混合旅团第77大队中住大队长、第37师团第375联队大佐联队长。

35.鹈野晋太郎,1920年生于日本广岛县,曾任日本陆军第39师团第232联队第2大队少尉情报主任、第232联队本部中尉俘虏监督官兼情报主任。

36.(木神)原秀夫,1908年生于日本冈山县,曾任日本关东军第10师团防疫给需部少佐部长、关东军第731部队第162支队少佐支队长。

37.城野宏,1914年生于日本熊本市,曾任日本军山西陆军特务机关总务课少尉副课长、政治课中尉副课长,太原陆军联络部情报班中尉副班长、班长,山西省政府顾问辅佐官。日本战败后;参加阎锡山部队,任第2作战区司令部合谋社军事组上校副组长、组长,特务联队司令部上校副司令官,山西省保安司令部少将部长、暂编第10独立总大队少将副大队长兼政治部长,太原休整公署教导总队少将副总队长兼政治事业处长。

38.相乐圭二,1916年生于日本福山县,曾任日本北支那派遣军第3独立混合旅第10独立步兵大队少尉小队长、中尉通信班长、中队长、大尉大队副官、第9独立步兵大队长等。日本战败后,参加国民党军进行反共活动,他搜罗日军残兵败将,组成第10独立总队,任上校参谋长,后升为少将参谋长。

39.菊地修一,1915年生于日本宫城县,曾任日本北支那派遣军第2独立混合旅第7独立步兵大队第3中队少尉、中尉中队长,第1中队中尉、大尉中队长,第3独立混合旅独立炮兵大队大尉大队长。日本战败后,参加国民党军队,任阎锡山太原休整公署教导总队少将参谋长、总队炮兵旅旅长。

40.永富博之,1916年生于日本熊本县,曾任日本北支那派遣军第37师第37步兵联队司令部情报室上等兵、兵长、伍长,山西省霍县保安队联队部指导官,北支那派遣军第5独立警备队第27大队本部情报室军曹,山西省闻喜县、安邑县保安联队指导官等。日本战败后,带领一些日军残兵加入阎锡山军队。

41.住冈义一,1917年生于日本大阪府,曾任日本北支那派遣军第4独立混合旅第13独立步兵大队少尉小队长、机枪教育队少尉教官、大队部中尉教育主任,第14独立步兵旅第244独立步兵大队中尉、大尉中队长。日本战败后,参加阎锡山军队,任山西省第6保安大队上校副大队长、山西省保安总司令部上校教育课长、暂编第10独立总队上校联队长、太原休整公署教导总队上校联队长。

42.大野泰治,1902年生于日本高知县,曾任满洲国宾江省公署警务厅特务课外事课长,阿城县公署警务指导官,蒙古联合自治政府镇北政治厅警务厅副厅长、警备课长,应县公署参事官,大同省公署直辖警察队长。日本战败后,参加阎锡山军队,搜罗日军残兵组建炮兵联队,参加反动的“亚洲民族革命同志会”,任该组织机关刊物《产业技术研究史》少将编辑。

43.笠实,1906年生于日本福冈县,曾任山西省临汾县公署财务辅佐官、山西省壶关县新民会首席参事、昆管县政府顾问。日本战败后,任“亚洲文化会”代理组织部长,后加入阎锡山暂编第10独立总队野战医院任少将军需事务长。

44.神野久吉,1908年生于日本爱媛县,曾任蒙古联合自治政府镇北政治厅平鲁县警察队警卫部警卫指导官,大同省公署直辖警察队指导官、首席指导官。日本战败后,参加阎锡山军队,任大同保安总队少将副总队长、情报主任。

45.宫永顺太郎,1895年生于日本东京,曾任满铁总局警务处第2对外课长、防务课长、铁道警务局警务官,北宁铁道局警务处警务指导员、日本北支那派遣军先务班反共班班长、满铁北支那事务局警务班长,华北交通株式会社警务部警备课长、保安课长,铁道外事警察班长、资业局第2交通课长、第3调查昼间警务局中央特务班长、北支那交通团“宫永机关”主事。日本战败后,参加国民党军队,任华北交通株式会社情报部干事长、蒋介石国防部第2厅北平工作队中校副队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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