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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高院拒“长毛”议员资格案上诉证人申请

香港支联会成员,前立法会议员梁国雄(美国之音记者申华拍摄)

香港社民连前主席“长毛”梁国雄为遭撤销立法会议员资格上诉案所申请传召的专家证人,星期三遭高等法院上诉庭拒绝,并被要求支付18万港币诉讼费。上诉案聆讯定于今年11月28和29日举行。

社民连梁国雄、香港众志罗冠聪、自决派刘小丽及姚松炎,2017年7月被高等法院原讼庭以“宣誓不符合法律规定”,从2016年10月起取消立法会议员资格。梁国雄提出上诉,早前向法庭申请传召中国自由派法学家、北京大学教授张千帆,就人大释法以专家证人身分作证。

法官在判词中表示,梁国雄早在2016年12月案件刚开始时,就应察觉有需要请专家证人作证,但到原审时仍未传召专家。法官还表示,除非有充足理据,否则在上诉阶段法庭一般不会接纳新证据。同时,法官看过张千帆教授的就释法问题的回应,认为未能指出“释法无效”,无助梁国雄的上诉,因此驳回梁国雄的申请。

据港媒报道,梁国雄庭后批评上诉庭的决定不合情理,因他申请政府法援需要时间。梁国雄重申,基本法已说明香港实行普通法,所以绝对不能用大陆法解释基本法,而张千帆教授指出人大只能解释基本法,而不是改变基本法,而且释法不应有追溯力。

报道表示,梁国雄决定公开张千帆的专家意见,认为公众和传媒有知情权,并会就上诉庭的决定提出上诉,但没有提出实际时间。

同遭取消立法会议员资格的其他三人放弃上诉,其中两个席位已经补选,而刘小丽的席位预料会在半年内补选。

张千帆是中国知名自由派法学家,2012年起草《改革共识倡议书》,提出落实选举民主、实现司法独立等改革主张,广受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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