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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祖恋案二审维持原判 维权律师称“出人意料”

中国广东一法院认定乌坎村前村委书记林祖恋“受贿罪”罪名成立,维持原判。林祖恋此前曾在“视频认罪”中表示不会上诉,但此后突然改变主意,提出上诉。律师刘晓原认为本案有许多令人不解之处。

广东佛山中级人民法院周四(10月20日)在官方网页上发布消息称,该院在当天上午对陆丰市乌坎村原村委会主席林祖恋受贿案二审公开宣判,裁定维持原判:有期徒刑三年零一个月,并罚款20万人民币。

佛山法院发布消息称,一审宣判后,控辩双方均提出了上诉。检方认为林祖恋“串通投标罪”也应予以认定,而林祖恋则以一审法院认定的犯罪事实不准、量刑过重为由提起上诉。

在一审过程中,官方为林祖恋指派广东律师协会副会长王波担任辩护律师,遭到其家人反对。而林祖恋在一审宣判时也曾当庭表示不上诉,但此后却又传出他在狱中提出上诉的消息,令其家人也颇感惊讶。

法院消息称,10月12日,林祖恋案二审在佛山中级人民法院开庭。该院认为,林祖恋的行为分别构成了受贿罪、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林祖恋归案后如实供述受贿罪的主要事实,主动交代办案机关尚未掌握的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事实,可依法从轻处罚;林祖恋于案发前退还部分赃款,且部分赃款已缴回,可酌情予以从轻处罚。原审判决已经根据林祖恋的犯罪事实、情节、认罪态度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在法定刑幅度内予以量刑,定罪准确,量刑适当,并裁定维持原判。

在得知二审开庭审理,并维持原判的结果后,维权律师刘晓原对德国之声表示,本案的许多发展都令人出乎意料:“在类似社会关注度很高的案件中,二审往往不开庭审理,而是采取书面审理的方式。”

刘晓原继续分析称,在那些少数二审开庭审理的案件中,法院一般都会减少量刑,而林祖恋案的二审判决维持原判,这也令人惊讶。

此外,刘晓原认为,林祖恋从6月被带走,到10月二审判决宣布,整个案件审理程序之快也超乎寻常,“这可能与乌坎村民不停抗议有关,当局希望尽快将此案审结,把当地的局势压下来。”

一波三折的林祖恋案

2012年初,乌坎村村民一人一票民主推选林祖恋为村委会主任,当时引发了国内外媒体的高度关注。乌坎村在2011年因土地征收问题,曾爆发持续数月的村民抗议活动。林祖恋当选村委会主任后,乌坎的土地征收问题并没有得到妥善解决。就在今年6月,林祖恋发表公开信,表示要举行针对土地流失的大型追讨活动,但是在原定活动日期之前被警方带走。几天后,汕尾市检察院发布林祖恋“认罪视频”,他在其中承认在一些工程项目以及采购项目中收取了回扣。

多家通讯社及海外媒体报道称,在一审宣判之后,部分乌坎村民为声援林祖恋而发动罢工、罢市和游行示威,当地警方以橡皮子弹镇压,造成多名村民受伤,另有13村民因“涉嫌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等罪名被捕。

路透社分析认为,广东省委书记胡春华直接下令镇压乌坎抗议活动,目的是减少其未来仕途的风险,证明其“能力”。但也有消息来源称,胡春华做出这一选择是因为北京领导人已经明确表示希望压住乌坎的势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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