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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人王贵启的申诉信

在1957年开始的整风反右运动中,有大批的知识分子和国家干部被划为了右派分子,而当时在这些右派分子之外,还有一部分人因为身份不是知识分子或国家干部,但也有组织上认为的“反党反社会主义”言论,这部分人主要是工人和农民。根据中央不在工人和农民中划右派的精神,组织上对于这部分人则以其他各种罪名来进行处分,如坏分子、异己分子、流氓分子、反社会主义分子等等,最多的罪名是反党反社会主义分子。

这部分人有多少,至今没有一个统计数字,但可以肯定的是这个群体并不比正牌“右派分子”少,他们与右派分子的“待遇”一样,有判刑的,有开除的,有劳改的,等等,但在文革结束后的落实政策时,他们却没有和右派分子一起得到平反或者改正,在中央最初给右派分子平反的文件中也没有提到这个群体,他们是被忽略的群体。

笔者近期收到了一份材料,是一个“反党反社会主义分子”所写的要求平反的信,在这些信中,他详细讲述了他被划成“反党反社会主义分子”的经过和以后的遭遇,也提到了他提出落实政策后所遭遇到的困难,这些信正好以个人的经历补充了笔者前文的内容,是一个活生生的“右派外的右派”的例子。

写这些信的人叫王贵启,山东人,本人不识字,应该是他口述别人代笔写的。这些信一共有四封,三封是写给中央落实办公室的,一封写给济宁落实政策办公室的,均写于1978年底到1979年初,内容基本相同,在信中王贵启首先说明了自己的问题(注:本文除注明的引文外,均摘录于王贵启1978年12月6日写的申诉信):

【我是山东省济宁县唐口公社前王大队人,我叫王贵启,男,现年50岁,贫农成份,复员军人,烈士子弟,在一九五八年大鸣大放反右运动中(我在济宁市第二铁工社当工人时)被错打成反党反社会主义小集团的成员,戴上反党反社会主义分子帽子,大会批斗后,在一九五八年八月定案时,给予开除社籍留社监督劳动的处分一案,请求敬爱的领导同志根据党的政策和中央有关指示精神,重新审查处理落实。】

之后讲述了他是如何参加党号召的大鸣大放的,并在初期还取得了一定的效果:

【现将当时的经过,实事求是地汇报如下:

在一九五七年第四季度,我进入济宁市第二铁工生产合作社当工人,第二年四月份,手联社党委派杨威进社领导鸣放反右运动,在鸣放阶段,我处(出)于对党和社会主义的忠诚和热爱,揭发了该厂副主任张××的贪污、盗窃、道德败坏、作风恶劣的严重问题,以及他的罪恶的历史面貌(此人是汉奸,刘伯恭造枪局的头子),运动尚未结束,张××被群众揭发后,经我政法机关审查批准已逮捕了,第二铁工社在五月一日与新胜白铁社合并,改名为济宁市农业机械厂,反右运动继续进行,原第二铁工社工作对的杨威又跟到新厂领导反右运动。

因我和史光岩、周×台、张玉喜及两个刚进厂的学徒生苏凡兄弟俩联名写大字报(我是文盲,不会写,别人写好,签上我的名),当时我们几个人写的大小字报,比一般的较多一点,杨威等人就以此整理我们的假材料上报批准后,把我们几个人打成反党反社会主义小集团,并戴上了反党反社会主义分子帽子,大会批斗了一次(当时在工人中的帽子不叫右派,起名叫反党反社会主义分子),我们这份材料是当时经过加工,捏造的,这的确是一个虚构的错案,是一个冤案。当时给我定的是开除社籍,留社监督劳动。

我在厂劳动了一年多,在劳动期间,把我从×工车间,调到翻砂车间不久,不幸被铁汁烫伤,手足被烫破,身上烫破多处,手脸发肿,两眼不能睁开,于是我不能坚持工作了……当工人,因公受了伤,不能干工,就扣发工资,扣掉口粮,天下者哪有这样的道理?他们这种做法,什么人能做出这样的事来呢?他们真是惨无人道,对工人比财狼还狠。我在这没办法,没办法的情况下,我被逼得无可奈何的离开了厂子,去到农村维持生活。】

从参加大鸣大放到被迫回到农村,王贵启失去了在城市里的一切待遇,从他的叙述中可以看到他是知道有关在工人和农民中不划右派但实际上等同右派的政策的,并且由于关系到自己的切身利益,对以后的政策他也了如指掌:

【一九六二年济宁市农业机械厂党支部本应根据中央有关指示精神,对我们的处理本着实事求是的精神,进行调查复议,作出正确的结论,报请上级党委批准,将此错案给予纠正,但该厂负责人并未通知我们到厂,更谈不到认真复议审查而草率地将原有材料重新上报,其结果当然还是同意原单位维持原来的意见处理不变。

听当时负责全系统鸣放反右运动的负责人讲,当时中央有指示,不在工人、学生中戴反党反社会主义分子帽子,凡是错了的案子,要审查纠正。我们中几个人的案子,由于当时的负责人,草率从事,未能认真复议审查,所以未能纠正,本人受到开除社籍的处分未能撤销,但反党反社会主义的帽子在一九六二年已经摘掉了(有批复62济手甄字第110号),但没有通知我本人。】

也就是说,在六十年代初期,组织上对工人和学生这两个群体中的一部分因反右运动而被处理的人,采取了摘帽政策,他是清楚的,但帽子虽然摘了,他还是回不到城市里,工作还是恢复不了,只能在农村呆着。他的处境随着文化大革命的到来更加糟糕了:

【令人惊奇的是在一九六七年,前王大队原负责人,硬无中生有的在全大队社员会上宣布我还戴着反党反社会主义分子帽子,没有摘掉,从那天开始,又把我当成四类分子看待,我虽无数次据理申辩,但原负责人充耳不闻,档案材料明明在济宁市农业机械厂办公室里放着,可是他视若无睹,从此以后,我就跟随四类分子一起劳动改造,剥夺了我的公民权,成了无产阶级专政的对象,至今未能昭雪。前王大队原负责人能办出这种事来,真使人触目惊心呀!】

其实,不但像他这样的摘帽“反党反社会主义分子”在文革中如此,即使是摘掉右派帽子的那些右派分子在当时也是被当作专政对象来看待,那时的摘帽仅仅是种形式而已,“污点”永远在,一旦有运动,这些“污点”就会成为被整治的理由。

文革结束了,特别是1978年开始,组织上开始落实政策,对于右派分子的改正和四类分子摘帽发出了相关的一些文件,王启贵感觉到自己的问题可以得到解决了,因此他先到济宁市有关单位进行申诉,没有解决再直接向中央一级申诉自己的问题,在1979年元月20日写给中央落实政策办公室的信中最后写到:

【根据七八年十一号文件和五十号文件精神,我的案完全属于解决的范围,因此我本人已第三次上诉,恳请落实政策办公室的负责同志给予复查核实,纠正解决,但至今未见成效。我数十次上济宁市机械工业局,问局负责同志什么时候解决,局里负责同志说,你的案子落实不落实不好说,什么时候解决清这个也不好说,如果上级来了新任务,这个问题还得放一放,停一停再解决,七八年如解决不清,时间就得推一推再说。根据这种情况能符合七八年两次文件指示精神吗?挽救自己的同志还需要等待停停吗?十几年的反党反社会主义的帽子还能让我戴到何日呢?我这个从死亡线上挣扎出来的穷孩子,无产阶级阵营中的一名战士,至今仍不能得到昭雪,到底是个什么性质的问题呢?为此我再次恳请领导对我的错案、假案、冤案,再作研究,重新处理,尽快解决!】

“你的案子落实不落实不好说,什么时候解决清这个也不好说”,这并不是负责人在推诿,因为,当时中央关于落实这一部分不是右派的右派的政策还没有下文,具体执行的同志也不能决定是否该落实政策,在1979年的2月。中央在《关于中发[1978]55号文件的补充说明》中才提到这部分人的情况,在1979年9月中共中央批转中央五部门《关于继续贯彻执行中央[1978]55号文件几个问题的请示》文件中才重点说明要解决这部分人的问题:

【此外,在反右派斗争中,被定为“中右分子”、或工人、民警等划为反社会主义分子以及因右派问题受株连的家属,数量很大。其中,仅失去公职需要安置的,全国约有××万人。这些人虽未戴右派帽子,但有的所受处分比右派还重,处境困难,五号文件的“补充说明”,都明确规定要妥善解决这些人的问题,只因没有尽早摸清底数,未能及时向国家计委申报劳动指标。现在对这些人的安置还没有着落,引起强烈不满。】

正如文件中所说,“现在对这些人的安置还没有着落,引起强烈不满”,王贵启的经历和落实政策过程中所遇到的麻烦,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我相信,随着这个文件的公布,王贵启的问题也很快得到解决的。

根据王贵启的叙述,他本人是很早就革命的,济宁第一次被中共军队占领时他就加入了革命队伍,后来国民党来了,他又跑到河北参加了革命队伍,为此他的母亲还被国民党杀害,新政权建立后他还加入了抗美援朝的部队,成为了一名志愿军战士,退伍之后被分到了济宁市当工人,因此他在信中曾感慨到:

【从我出身,亲人被敌人杀害,本人从小的遭遇,又参加革命多年,受党的教育多年,是党从苦海里救出来的,是国民党杀害了我母亲,世界上没有无缘无故的恨和爱,我怎么能会反党反社会主义呢?】

就写到这里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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