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坑死崇祯的“光处长”

01

公元1644年,农历甲申年,明崇祯十七年。

这是一个天崩地坼,山河巨变的动荡时代。

外有满清虎视眈眈,内有“流贼”攻城略地。《明史》称“溃烂而莫可救”,两百七十多年的大明王朝已经进入生命倒计时。

是年正月,李自成在西安称帝,建国号“大顺”。一个新政权的成立意味着敲响旧政权的“丧钟”。

从飘忽不定的“流贼”到建立政权,从无政治主张的农民到明确“争天下”的集团,李自成已经向崇祯亮明了“掘墓人”身份。

崇祯十七年二月,李自成开始渡过黄河进攻山西,所向披靡,官民迎降。下一个目标十分明确:将革命进行到底!进京赶考去!

摆在崇祯面前有两条路:一是死守京师,号召天下兵马“勤王”,不成功则成仁;二是南迁,做战略性转移,迁都南京,重振旗鼓再图一战。

无论是崇祯,还是群臣,其实内心都很明白,第一个方案无异于痴人说梦。

继崇祯十六年(1643年),“农民军克星”孙传庭潼关兵败身亡后,最后一支“听指挥,能打仗”的明军主力已经不存在了。

分镇各地的左良玉、刘泽清、吴三桂等将领虽然掌握有兵马,但朝廷实际上已指挥不动,他们已经成了各怀鬼胎,有奶就是娘的地方军阀,只考虑自己的利益和后路。

后来的事实发展也证明了这一点。李自成逼近北京时,山东总兵刘泽清公然拒不奉诏出兵,反而说:“天下变,山东不为他人有耳!”后来,清军一南下,他立即投降。

与死守北京的方案相比,“南迁”方案显然更具可行性。

明朝实行“两京”体制,明成祖迁都北京后,南京作为留都,保留了全套的中央国家机构。平时看起来是安排闲职官员的清闲之地,若一旦北京有失,就可以发挥政权“备份”作用。

而且,南京所处的南直隶所辖区域相当于现在上海、江苏、安徽,是大明帝国最富庶繁荣的地区,赋税居全国之冠。

黄仁宇在《十六世纪明代中国之财政与税收》一书中估算:“长江三角洲地区的税率要高于其他地区通行税率的五六倍。南直隶松江府3个县的田赋加在一起与整个广东省持平,而广东省有75个县、1个州。”

此外,在长江流域及江南地区,还有大量明军,仅盘踞武昌的左良玉部就达20万人。

一句话,“南迁”有钱、有粮、有兵,有现成的政府班子,如果不能东山再起,最不济也可划江而治,保住半壁江山,不至于亡国亡天下。

02

“南迁”虽然好,对于崇祯而言,却隐含着一个巨大的道德风险。

堂堂一国之君,大明天子,竟然弃都城而逃,丧师失地,置黎民于水火,而且很可能一去不回,如南宋一样偏安一隅。这既需要痛下决心,更需要群臣的配合,给个理由先,给个台阶下。纵观中国历史,正常的表演程序应该如下:

群臣进谏:“形势危急!奔跑吧,皇上!”

皇帝大义凛然:“不走,天子守国门,国君死社稷!”

群臣再次进谏:“有一种失败叫占领,有一种胜利叫撤退。奔跑不是逃跑,是为了拯救国家和苍生!”

皇帝若有所思:“这真的不是逃跑?而是利国利民的战略转移?”

群臣反复进谏:“绝对是。如果不是,黑锅我们背,就说陛下是被我们蒙蔽南迁的--说好去郊游,结果一下游到南京了。”

皇帝面露喜色:“那就别磨叽了,咔咔的赶紧走啊!”

这是正常的剧本,可悲的是,崇祯朝的群众演员从来不按剧本来演,反而像陈佩斯一样抢正面人物的戏。

明朝末年,文官集团已经彻底沦为“精致利己主义”群体,高智商,世俗老到,善于表演,更善于利用体制达到自己的目的。

无论是东林党与阉党,还是浙党、楚党与齐党,大家都只看立场站队,不问是非对错,挥舞着“道德”与“正义”的大棒互相攻讦。不少人一开口就是“民族大义”“国家兴亡”“仁义道德”,实际却是为一己一小团体的私利,更没有人愿意为皇帝背黑锅。

比如,面对辽东后金(清)、国内李自成“两线作战”被拖垮的困境,明廷务实的选择是“攘外先安内”,与后金和谈,集中精力先对内。

但每次一准备和谈,群臣都像打了鸡血一样群情激奋:和谈就是“汉奸卖国贼”,宁愿大明不长草,也要收复辽东半岛!

但真要派人上辽东前线担任蓟辽督师时,这些人又怂了。

03

对于南迁,两三年前,崇祯其实就动过念头,并让阁臣们研究,但因各种因素影响,未能决断。

1644年二月,山西陷落,李自成兵锋已近京畿。火烧眉毛之际,左谕德李明睿、都御史李邦华、户部尚书倪元璐等一批人先后上疏南迁。

崇祯很动心,绕着宫殿边读奏疏边考虑南迁。《明史》记载:“帝得疏意动,绕殿行,且读且叹,将行其言。”

但是,在崇祯召集的御前会议上,一个官职仅七品的“处级干部”却拍案而起,“大义凛然”地痛斥这种逃跑主义、投降主义行为,认为扰乱了大明人心,应当杀李明睿以安天下。

他叫光时亨,安徽桐城人,时任兵科给事中。虽然品级很低,但“光处长”官微言不轻,因为他代表了明朝最具杀伤力的“言官”群体。

明朝官制中,负责“谏言、监察”六科给事中虽然品级很低,但权力很大,从监督六部百官到政务运行,甚至有权“封驳”奏章。

最重要的是,他们牢牢掌握大明舆论话语权,占据着道德制高点,骂人是本职工作,骂的人级别越高越有成就感,皇帝越恼羞成怒越证明我敢于“舍身以诤”,越容易青史留名。

尤其到了明末,言官群体往往以“诤谏”为名谋取政治资本,或者挥舞着“道德”的大棒冲锋在党争第一线。皇帝如果惩罚“喷子”只会让其一举成名,自己反而落个不能纳谏的恶名。

因此,“光处长”的发言把崇祯逼到了死角。不仅没给皇帝找台阶,反而把梯子抽了。

进入三月,李自成就快到北京了。李邦华等又提出了一个退而求其次的方案,即:崇祯不跑,送太子到南京监国,以免被一锅端。

关键时刻,“光处长”又站了出来,一脚把大明最后的星火彻底踩灭。《明史纪事本末》等记载:“兵科给事中光时亨大声曰:‘奉太子往南,诸臣意欲何为?将欲为唐肃宗灵武故事乎?’”

唐肃宗李亨是唐玄宗李隆基第三子,安史之乱爆发,李隆基西逃入蜀。马嵬坡之变后,李亨北上朔方军大本营灵武(今宁夏灵武),直接登基继位,尊李隆基为“太上皇”。后李隆基被迎回长安,完全丧失权力,实际上被软禁起来,父子相互防备,玄宗郁郁而终。

光时亨这一招太狠,直接点中崇祯死穴:“你不怕你儿子到了南京直接抢班夺权?”同时,还恶狠狠地捅了南迁派一刀:“你们南迁是想迎立新君,用心险恶!”

崇祯彻底无路可走,唯有向群臣表示:“国君死社稷,正也,朕志定矣。”

通俗地说,谁也不准跑,那就大家抱着一块死吧!

04

崇祯君无戏言,吊死煤山,殉国大明。

被光时亨痛斥为“投降派”的李邦华自杀殉国,死前题词于阁门:“堂堂丈夫,圣贤为徒,忠孝大节,之死靡他。”

令人大跌眼镜的是,痛斥别人不爱国的光时亨不仅没有殉国,反而极可能投降了李自成。

后来,安徽桐城籍文人和地方史纷纷给光时亨叫屈,称其性刚直,绝对没有投降,而是自杀未遂被尼姑救了,遂南下投奔南明。但这种出自老乡的文章,形象越高大越有“洗地”嫌疑。

在诸多史料中,散落着大量“光处长”的生动故事。《甲申传信录》记载,光时亨投降后继续干老本行,被李自成任命为“兵谏议”。

最精彩的是,他写信给在南方的儿子:“诸葛兄弟,分仕三国;伍员父子,亦事两朝。我以受恩大顺,汝等可改姓赵,仍当勉力读书,以无负南朝科第也。”

余每次读史于此都不禁感叹,“光处长”真是大明朝精致利己主义者中的极品,善于从天下大势的缝隙中,寻找到自己的利益最大化空间。

明末清初,政治形势云诡波谲。崇祯吊死煤山后,中国大地上同时并列四个政权,北方李自成的大顺政权,关外东北的满清政权,南方的南明弘光朝廷,还有西面四川的张献忠大西政权,你方唱罢我登台,谁主浮沉一时很难看清。

“光处长”的精明之处在于多方下注,把鸡蛋放在不同的篮子里面:自己投降李自成继续做官,教育自己的儿子改名换姓,在南明朝廷中谋个一官半职,不管谁上台,光氏一族都是赢家。

05

“诸臣误我。”

“文臣个个可杀!”

“朕非亡国之君,诸臣尽亡国之臣尔!”

据史书记载,崇祯最后的岁月对臣下充满怨恨,估计“光处长”在这份咒怨名单里排名靠前。

后来,光时亨南下投奔了南明弘光政权,结果被马士英弹劾论罪,最终被斩首,罪名是“力阻南迁,致使先帝殒命社稷”。

出来混,迟早是要还的,哪怕你打着“爱国”的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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