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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施压港府就基本法23条立法

香港特首林郑月娥4月17日表示,当局仍没有23条立法的时间表(陈磐提供)

北京借“港独”之名接连批斗占中发起人戴耀廷之际,不断放话要求港府就《基本法》23条立法以保障国家安全。有传媒放风称,香港政府将在下半年就《基本法》23条立法。特首林郑月娥表示,23条立法未有时间表。有政党强调,须有真普选后才能考虑立法。

北京官方喉舌与亲中人士接连批斗占中发起人戴耀廷“港独”之际,中联办主任王志民星期日在一个论坛上表示,香港是世界上唯一没有国家安全立法的地方,又不点名批评“港独分子”戴耀廷在本港及海外进行分裂活动。

中联办主任王志民:“不仅在香港搞‘港独’,还跑到台湾和国外,与反华势力勾连,实施分裂祖国和颠覆国家政权的活动。这些严重冲击了三条底线的活动,远远超越了所谓的学术自由、言论自由的界线。”

对于王志民等京官接连施压要求《基本法》23条立法的谈话,特首林郑月娥星期二出席行政会议时表示,她没有受到压力,当局仍未有23条立法的时间表。

特首林郑月娥:“为二十三条本地立法是我们宪制责任,有没有压力我们都要做,要做好这件事,要审时度势。所以作为行政长官,我都要审时度势、权衡轻重,然后决定如何推行这件工作。我有责任为推动在香港立法创造一个有利环境,但是今日而言,这个有利环境未出现。”

公民党陈淑庄议员呼吁林郑可以抵挡现时要求23条立法的压力,并强调全民有真普选时才能考虑立法。

《基本法》23条要求“香港特别行政区应自行立法禁止任何叛国、分裂国家、煽动叛乱、颠覆中央人民政府及窃取国家机密的行为,禁止外国的政治性组织或团体在香港特别行政区进行政治活动,禁止香港特别行政区的政治性组织或团体与外国的政治性组织或团体建立联系。”

港府曾经在2002年展开对《基本法》23条立法,条文内容被认为是打压法轮功、支联会等异见团体,导致民怨滔天,引发了超过五十万人在2003年7月1日上街游行反对,立法最后被搁置,时任特首董建华为此而下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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