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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贿十亿 原吕梁副市长一审被判死刑

山西省吕梁市原副市长张中生一审判处死刑

本周三,山西省吕梁市原副市长张中生贪污受贿案宣判,法院一审判处被告死刑。张中生是中共十八大以来为数不多的因贪腐而被判死刑的官员之一。

据新华社报道,3月28日,临汾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山西省吕梁市原副市长张中生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案一审公开宣判,对被告人张中生以受贿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以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判处有期徒刑八年,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有中国媒体报道,张中生是18大以来贪污腐败犯罪适用死刑的第一个官员。不过BBC中文网援引北京汉鼎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张庆方说,称此案是"十八大以来第一个贪腐死刑案件"的说法事实上是错误的,在2014和1025年,广州和湖南都出现过贪腐案件一审死刑判决。

临汾中院的宣判中称,从1997到2013的十几年间,张中生在中阳县县长、县委书记、吕梁市委常委、副市长等任上,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煤炭资源整合、项目审批等事项上提供帮助,索取、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折合人民币共计10.4亿余元,其家庭有折合人民币共计1.3亿余元的财产不能说明来源。在十八起受贿犯罪事实中,有两起受贿犯罪数额均在人民币2亿元以上,被告还主动向他人索取贿赂人民币8868万余元。

煤炭腐败

66岁的张中生是山西人,在吕梁当了9年副市长,有"吕梁教父"的绰号,当年分管工业经济、煤矿企业兼并重组整合和安全生产,并涉及电力等能源相关产业。

张中生2014年被调查,2016年被逮捕。这一年,山西省原省委委书记王儒林曾对媒体承认:吕梁是腐败问题"重灾区",因为煤炭产业发达而导致了"塌方式"腐败。据人民日报海外版微信号"侠客岛"称,一段时间内,山西省纪委查处的干部中,落马时在吕梁任职的官员数量居全省地级市之首。而山西的落马高官中,大部分都有过能源从业经历。

王儒林的解释是:煤炭资源配置特别是资源整合、企业兼并重组过程中,都是采取政府决定的方式。"这种做法很容易为官商勾结、巨额利益输送、非法获利等严重腐败提供土壤和条件。"张中生被指在煤炭资源整合、煤矿收购兼并、煤矿复产验收、工程承揽等环节上,利用权力寻租敛财。

不过在张中生之前,省部级"大老虎"中也有人贪污受贿数亿元,甚至因腐败造成国家经济损失数十亿元的,并没有被判处死刑立即执行。为什么这个厅局级的被告人被判处死刑立即执行?

北京师范大学的刑法专家高铭暄教授在接受《法制日报》采访时指出:对贪腐案件的量刑"既不是只考虑了受贿数额,也不是只考虑了其对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的损失,而是综合考虑了受贿数额、犯罪情节、社会影响以及给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的损失"。

临汾法院也表示,2015年刑法调整后,贪腐案量刑不再像过去单纯"计赃论罚",而是"数额+情节"。而法院认为,张中生利用领导干部职权为他人谋取不当利益,不仅受贿数额巨大,而且"严重影响了当地经济健康发展……给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特别重大损失,罪行极其严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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