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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多地限制、禁燃烟花爆竹 违者被通缉?

中国湖南双峰县当局,悬赏一万元追缉违反禁令在市区燃放鞭炮的一对男女,引发舆论声讨。政府在舆论压力之下撤回有关悬赏令。

大年初一当日(2月16日),“双峰县禁燃领导小组城西执法组”张贴公告,指一对男女在居住小区中违反规定燃放鞭炮,呼吁民众提供线索,并“对因提供有效线索,促使及时破案者,重奖现金人民币一万元”。

公告被翻摄上载网络后引起热议,在微信朋友圈,更疯传一张“放鞭炮者被抓并带上手铐”的图片,触发禁燃烟花爆竹是否“管过头”的争论。

最终,双峰县禁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于2月18日回应事件,指这份公告“没有经过审核批准、多处用语不妥”,造成不良影响,将其撤销,并对相关人员进行批评教育;但公告没有交代那两名男女是否有被举报、是否已被拘留。

“权力的任性”?

双峰禁燃办公室的回应中,指燃放烟花鞭炮会造成噪音及空气污染,导致火致,将燃放烟花鞭炮形容为“公害”,需要治理;回应又指,实施禁燃后,“城区噪音污染大幅减少,空气质量明显好转”。

在最原先的公告中,双峰县的执法组将违规放鞭炮的男女称为“不法份子”,并指公安机关已“迅速立案侦查”,令网民大感惊讶,“原来放个鞭炮都是不法份子”、“几千年的传统文化之一放鞭炮尽然成了通缉犯”之声不绝,对于各地政府严厉打击燃放烟花爆竹感到不满。

一些网民则对违规放炮这种罚则较轻的行为,官方居然悬赏高达一万去追缉感到不解。

《新京报》社评指出,县级政府无权出台法律,违反禁燃规定不等于违法“所谓‘公安机关立案侦查’、悬赏追捕都是欠妥的”。

“假如为了政策效果而盲目搞‘治乱用重典’那一套,只会让权力更任性、与民意越走越远……个别地方动辄对无甚恶行的普通民众下重拳、用铁腕,都只能显示权力缺乏约束。”

禁燃有助改善空气质素吗?

新年放烟花爆竹是中国的传统习俗,但为了改善空间质素,近年全国越来越多城市限制、甚至禁止燃放。

中国公安部今年一月公布,全国有444个城市禁止燃放、764个城市限制燃放烟花爆竹。各城市的罚则不同,违返规定者一般会被处以数百元的罚款。

首都北京去年十二月修订《北京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规定》,将五环路之内地区,划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五环外区域则由地方政府自行划定禁止或“限制燃放区”,后者只可以在除夕至正月十五,每早七点到午夜燃放。

这样的措施是否真的有成效呢?北京市环保局于大年初一当日(2月16日)公布,除夕夜及初一凌晨的PM2.5高峰浓度为272微克/立方米,与去年同期相比下降了58%,是六年以来的最低记录。

不过市环保局亦指出,即使在五环内禁放有一定成效,但由于五环外燃放的污染物会扩散,北京市仍然受到燃放烟花、爆竹污染物的显著影响,虽然较往年为少,但仍达到重度污染的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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