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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钉子户:欲征我的地,问我的武器

华盛顿州西雅图居民艾迪思·梅斯菲尔德拒绝搬迁而保留在新建的商业大楼之间的老房子(2015年3月13日)

近来,北京清理“低端”人口、强行拆迁而造成的流离失所景象触目惊心。在政府强力驱赶和房主配合下,寒冬被驱赶的居民都乖乖就范,没有出现“钉子户”,因为,这些非北京户口的居民,大多都没有北京户口,多是租房而“飘”的房客。有网友把美国“最牛钉子户”的照片贴到社交媒体上再度引起了网友关注。

推特上,推友朱韵和(@zhu0588)贴出了几幅图片,并且说明:“马路中的坟墓–这条横亘在美国印第安纳州马路中的坟墓,绝对是史上最牛的钉子户了,也是世界一大奇观。马路中的坟墓,给开发商建设公路带来了很多不便,增加了很多成本。但是在尊重他们家人的意愿和强拆面前,开发商还是选择了前者,这也体现了人文精神--转”

马上有网友citizen Peng 跟贴说:请做了调查研究后再说话。真实的故事是,这里曾是一个小坟地,还有别人的墓。当时政府修路的时候,要把所有的坟都移走,但这个坟主人的后代不肯,他持枪保卫他祖母的坟,迫使当地政府修改道路设计。这是公民持枪的好处;光有人文精神是不够的,要有保护人文精神的工具和手段才行。

记者用搜索引擎对这个印第安纳州景点和人文古迹的故事谷歌一番,看看它到底是不是“绝对是史上最牛的钉子户了,也是世界一大奇观。”

其实,这不是新闻而是老故事了,虽然这个案例在美国已经成为一种传奇。这个故事发生在美国中西部印第安纳州的乡村小镇阿米提(Amity):一座坟墓就直立在公路中间,上面还有一个高高的墓碑。公路到墓地分为两岔,绕过墓地后又合为一条公路。

墓碑上刻有下面的字句:南希·克林·波纳特,生于1793年5月14日,卒于1831年12月1日。她1808年2月29日嫁给了威廉姆·波纳特。他出生于1786年9月27日,1854年9月24日在俄亥俄河中溺水而亡。

威廉姆是传奇人物印第安人波卡洪塔斯和英国殖民者约翰·若尔夫的后裔子孙。威廉姆和南希的孙子丹尼尔·道提(Daniel G Doty)(1846-1934)曾为了保护祖母的墓地同郡政府死磕。当时,政府为了修公路,想拆迁南希的墓地,结果丹尼尔拿着枪,坐在坟头上,同施工者对峙。1912年8月18日,为了维护这个墓地墓碑,特地用水泥把这块地圈了起来。

在谷歌上搜索,发现,这个故事曾是美国许多媒体报道的题材和给旅游者介绍的内容。整个来说,故事的梗概是这样的,南希38岁去世之后,被埋在这块土地上,当时,这里并不是公路,而是在一座小山丘顶上。家人说,南希生前喜欢经常来到这里散步。

后来的几十年里,这里住的其他人家也把亲人葬在这里,逐渐形成一个小墓群。到了1901年,当地政府规划,认为这个墓地应该让路,阿米提镇需要修公路。这条公路直穿墓地,而南希的孙子丹尼尔不为政府的计划所动。

丹尼尔找到政府官员据理力争,希望能保住祖母的墓地,不要拆迁挪坟。官员不答应,说要按计划拆迁动工。丹尼尔不买账。这里是美国!

丹尼尔提了一支枪,坐到了祖母的坟头上。拆迁人员来了,丹尼尔对他们说:我可是有枪,只要我在这里,谁也别想挪走奶奶的坟!最后,拆迁官员低头让步了:他们迁走了其他的坟,唯独留下了南希的墓,公路修到墓地一分为二,过去后合二为一。

这条乡村公路,就是如今阿米提镇的CR-400号公路。如今,南希的墓地,成了当地一个旅游点。

在推友朱韵和的推后,还有网民跟帖说:光有工具还不行,因为政府有原子弹。关键是法律,这就是法制国家和独裁国家的区别。

Citizen Peng继续跟帖:法律没有枪做后盾,废纸一张。中国的法律还少吗?他不讲理,你没办法。其实你不需要有枪,一个铁锤,搞定法官一家人。问题在此:谁有这个勇气?

还有网友义且斗士钢杠凯士说:这是因为美国是真正的法制国家。也有网友羊角尖说:马路上的坟墓,只能出现在西方世界,在中国早就夷为平地了!还有网友祖国万万岁说:这不是意愿,是财产权、所有权。不是尊重、更不是成本,是神圣不可侵犯!还有网友说:你想拆我房,问我手中枪。你想征我地,看我的武器!

老故事,新观念

至于说,这个案例是不是“史上最牛的钉子户了,也是世界一大奇观”,我们来看看有没有其他的案例。在美国,很多关注拆迁问题的读者/网友也许都知道西雅图的艾迪思·梅斯菲尔德(Edith Macefield (1921--2008))的事情。

八旬老人西雅图怼开发商

梅斯菲尔德的房子在西雅图巴拉德(Ballardyi)西北第46街,(1438 NW 46th St,Seattle,WA 98107)是一栋两间卧室的小屋子,是她1955年为母亲购置的房产。这位孤身老人在2006年遇到问题。开发商要在这里建造商业大楼,同她协商拆迁问题,遭到在这里居住一辈子并为母亲送终的84岁老人拒绝。

老人的房子建于1900年,当时这里是一个小渔村。如今,市政府的估价是8千美元,地皮值10万美元。开发商最后出价百万美元仍被老人拒绝。老人的名言是:我不搬,我不需要钱,不是钱的问题。开发商无奈只好修改了设计图纸。老人在这里住到去世(2008年),去世前立遗嘱,将房子赠给了因拆迁而相识并一直照顾她的拆迁工程建筑总监马丁(Barry Martin)。

其实,西雅图一百年前就遇到过钉子户问题。据市政档案老照片显示,1909年10月,西雅图大兴土木,要移走丹尼山,结果一些屋主拒绝出售房子,施工人员又无法强拆,只能把私人房子周围的土地夷平。美国宪法保护私有财产,政府开发商都不敢“动粗”来硬的。

当然,在美国,还有一些案子也是知名度非常高的拆迁案,比如凯露(Susette Kelo)案。

凯露拆迁案

凯露家住康州纽伦敦(New London),她的房子被当地政府拆迁征用。凯露把美国政府告上法庭,官司一直打到了最高法院,最终败诉。凯露抗争强拆起源于1997年。当时,这位护士刚购买不久的住宅,被当局征地拆迁,希望给进驻当地的大制药公司辉瑞(Pfizer,因其产品伟哥如今已“誉”满全球)腾地。辉瑞拿出3亿美元,在当地建一个研发中心。凯露5万元买的房子,政府承诺赔偿12万,但凯露拒绝了。

美国康州新伦敦市居民凯露的家(2005年2月8日)

2000年末,市政府向凯露和另外五家“钉子户”发出最后通牒强制拆迁令,限期90天内搬走,否则“勿谓言之不预也”。

美国的拆迁法律依据

市政府的“尚方宝剑”是美国宪法第五修正案(the Fifth Amendment)。美国第五修正案,是美国宪法基石“人权法案”(The Bill of the Rights),主要目的是遏制政府滥权侵犯公民利益。但其最后有条款(the Takings Clause)规定了“征用”(Eminent domain)的范畴和内容。该条款规定,联邦政府、州政府为了公众利益有权征用私人房地产。但该条款同时规定,被征用者应得到“合适”的赔偿;征地用于公用事业;经过适当程序。

纽伦敦市搬出宪法修正案,凯露依然不服。诉讼案打到市里、州里,最后官司打到美国最高法院。

2005年,美国最高法院对此案进行了辩论和审理后,6月作出决定,支持纽伦敦政府的做法,凯露败诉。

美国康涅狄格州新伦敦市居民凯露在康州一家法院听证后呆坐不动。(2005年7月28日)

在美国,即便是最高法院的判决,且不论是不是该诉讼案盖棺论定的最后终结,也并不标志着输者必须偃旗息鼓。2005年9月,美国参议院专门为该案举办听证会。凯露在会上说:“与政府滥用权力的对抗,已经从我个人为保住自己小房子的努力,发展成了美国人民捍卫自己神圣不可侵犯家园的斗争。”

凯露经典大案,影响深远

虽然美国最高法院决定是最终裁决,诉讼各方必须执行,但是,凯露还在不屈不挠地发出声音,该裁决在美国引起了很大的回响,成为影响深远和意义深刻的经典大案。美国民权、劳工组织一般都支持凯露,但主流媒体(纽约时报、华盛顿邮报等)支持最高法院的决定。

最高法院裁决一年后,当时的总统小布什发出一个总统令(Executive Order),下令联邦政府不得随便动用这个民权法中的“征用条款”。虽然有地方政府并不受这个命令影响,照样我行我素。但是,有更多的州颁布地方法令法规,限制使用这个征地条款。

各州立法,更好保护居民权益

在凯露同市政府打官司之前,美国只有八个州(阿肯色、佛罗里达、伊利诺斯、肯塔基、缅因、蒙大拿、南卡罗来纳、华盛顿)出台法规限制使用这个征用条款。在最高法院对此案裁决之后,到2007年七月,已经有42个州为此颁布了相应法律法规。有21个州严格限制运用该征用法。剩下的州或多或少也推出法律条款,限制该征地条款之运用。

凯露最后拿到了40万美元的补偿,她的房子,也没被推土机夷为平地,而是被整体挪到了另外一个街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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