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避讳古今谈

何谓避讳?这是中国特有的一种礼仪文化,始自于西周时代周公制礼作乐,奉行对君者长者贤者的称呼要有所避讳,以体现上下有别,等级有序。后来孔子发扬光大,笔削春秋时提出避讳三原则:为尊者讳,为亲者讳,为贤者讳。

所谓为尊者讳,主要是对君主而言,是为“国讳”或“公讳”,皇上的名字,百姓是不能随便提的。刘邦当了皇上,邦字就退出公共言论空间,凡涉及邦字,都用别的字取而代之,原来邦相就改称为国相。东汉刘秀称帝,恢复汉朝法统,秀才就不能提了,只能提茂才。到了朱元璋时,避讳就更厉害了,因为他以前当过和尚,在他面前就不能说光或秃,谁说谁掉脑袋。还不光如此,他是草寇出身,就忌讳别人说贼,因那时“贼”和“则”在他濠州老家同音,谁说则谁就倒了大霉。比如,浙江府学教授林元亮上表叩谢圣恩,其中有“作则垂宪”;福州府学训导林伯璟撰贺冬表,提到“仪则天下”;常州府学正孟清上贺表有“圣德做则”,因为都提到了则,让洪武皇帝又想起了做贼的辛苦,立时大怒,居然把这三个马屁鬼都杀了头。说光不行,说则不行,说猪就更不行了,那时猪叫万里哼。武宗朱厚照时,还禁养过猪,大概一看到百姓过年杀猪就联想到杀朱家人的头,这讳避得实在是太高大上了。

皇上的名字要避讳,长官的名字也要避讳,这也是为尊者讳。最极端的例子是陆游编的《老学庵笔记》中的一个故事:一个叫田登的州官不准下属及州中百姓叫他的名字,也不准写他的名字,到了正月十五照例要放灯三天,写布告的小吏不敢写灯字,改为“本州依例放火三日”。由此便有了“只许州官放火,不准百姓点灯”的笑话。

所谓为亲者讳,就是要避讳直称父母和祖父母之名,这是“家讳”或“私讳”。《礼记》有说法:入境而问禁,入国而问俗,入门而问讳。去人家家里拜访,如果直呼人家父母的大名,那无异于是骂人。我小时候,小孩子互相骂架,骂的最有杀伤力的就是提到对方父母的名字,只要提到对方父母的名字,立马能让对方恼羞成怒或无地自容,这大概就是家讳风俗的延续吧。所以,与别人交往时应避对方长辈之讳,否则极为失礼。当然,家讳主要还不是防着别人骂自家父母的名字,而是体现着自己对父母和祖先的尊重。唐代诗人李贺之父名李晋,“晋”与“进”同音,故李贺一生不能举进士。为亲者讳,最重要的是,子孙的名字绝不能用父祖辈的名字,刘邦的儿子没有叫刘小邦的,朱元璋的儿子也没有叫朱小璋的,如果谁这么给儿孙取名字,那是大逆不道,是大笑话。现在是不讲究这些了,叫小鹏小琳,父子同名,母女同名。思想更解放的还数毛少将,给儿子取名东东,爷爷起不来,起得来估计要把孙子的屁股打烂,避讳他还是懂得嘛!

说到为贤者讳,那就是为圣人讳了,中国圣人不多,一个先圣孔子,一个亚圣孟子,这两位圣人的名字是不能随便讲的。孔子名丘,北宋朝廷下令,凡是读书遇到“丘”字的时候,要读成“某”字,同时还得用红笔在“丘”字上画一个圈。到了清朝,又进了一步,凡是天下姓“丘”的,都要加个耳字旁,改姓“邱”字,并且不许发音为“邱”,要读成“七”字。姓邱的看客,你觉得这是不是有点过分?因为孔子而被剥夺了姓名权。幸亏中国圣人少,否则,得有许多人要改姓。

中国的避讳礼仪,创自于周公孔子,原则上是为了维护当时的封建等级秩序,以体现社会共同体内上下尊卑关系。侯外庐先生曾用一个“别”字来概括“礼”,堪称精辟。所谓别,就是上下有别,尊卑有别,亲疏有别,长幼有别,有别才有不同的礼数和不同的称呼,避讳和礼制就是要维护这个“别”,以图建立起一个国家治理的差序格局。

避讳虽然起源于西周,但和后来的帝制时代相比,西周时期的避讳其实并不严格,宋代洪迈在其《容斋三笔·帝王讳名》中就认为,周代避讳仅用于庙祭,用于生者很少,当时有所谓“读书不讳”、“临文不讳”、“不讳嫌名”等,如《诗经》“克昌厥后”、“骏发尔私”中的“昌”、“发”,都没有避讳周文王姬昌和周武王姬发的名字。避讳礼仪是到了秦代才被提到了至高无上的位置,秦嬴政统一六国之后,正就不能说了,正月改成端月。到了汉代,避讳更是无以复加,皇上的名字神圣不可侵犯。因为皇上都明白了,实行避讳,有助于巩固皇权,皇上的名字就是权力的象征,权力不能让百姓染指,名字也自然不能让百姓随便叫了,国讳大大提升了皇上的无上威仪。

避讳作为一项礼仪,是随着晚清帝制的崩溃而宣告终结,皇上下台,皇上的名字瞬间就失去了神圣性,所谓国讳,作为一块权力的裹脚布是最先被人们扔到了垃圾桶里。但作为一个文化传统,就像跪礼退出公共场合而在民间仍然持续存在一样,避讳在民间还是有一定的影响力,至少有点文化和历史意识的人,给儿子取名是不会用老子的名字,这种文化乱伦的事情,还是不做为好。

革命胜利之后,政治避讳几乎是被消灭干净,谁家姓毛还是姓毛,百姓也是能直呼领袖之名,这是一个进步。当然,也有人不适应,我1983年在人民大学读研,一位讲毛概的老太太,一口一个主席,对我们学生一口一个毛,很不满意,但也不好说什么。社会进步至此,政治避讳大概算是走到尽头了。

没想到的是,改开近四十年之后,一种不是避讳的避讳文化又开始重新生长出来。为什么说不是避讳的避讳呢?因为古代是为尊者讳,为亲者讳,为贤者讳,现在是为熊者讳了。小熊维尼下架,出乎大家意料,这个憨态可掬亲切可爱来自美国迪士尼乐园的卡通熊,居然成了敏感品。它要为谁避讳呢?难道是为熊大熊二避讳?真是令人大惑不解。

最近还听到一个故事,说某地一家姓刁的人家,有祖传的小吃,很受大众欢迎,想用本姓注册一个商标,以利推广,但就是批不下来,去问主管部门,也问不出所以然,后经人暗示,才知道刁只比某个字(我也得避讳一下)少了一划,猛一看有点相似,而刁又不怎么好听,所以,还是不用为好。你说,这故事和古代那个范登不让百姓点灯的故事是不是有一比?

我相信,这类不是避讳的避讳,不可能来自于最高层的旨意,都是一些中层或底层官员妄自揣测上意,自作主张,自视高明,总以为民间有所调侃有所议论的事情还是有个限制为好,主动挡驾,刻意避讳,小题大做,将原来那些毫不敏感的玩具或词汇整成了敏感对象,这究竟是为尊者讳还是高级黑?

需要让人反思的是,为什么在改开近四十年之后,还有这类貌似避讳的事情出现?避讳得不伦不类,近乎荒唐!原来不是有这样的说法嘛,乌云终归是挡不住太阳的光辉,渺小的瑕疵才能显示伟人的伟大,既然有了这么多的自信,难道就不能在维尼小熊上体现一点点自信呢?

那天和朋友在庆丰(。。)铺吃饭,一朋友说,这个圆形的带馅的面制食品,要改名,或者恢复唐代的称呼,叫笼饼,或者恢复宋代的称呼,叫肉馒头,或者新创一个词汇,叫圆饺子,大家都诺诺,然后,吃了个肚儿圆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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