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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智晟:中共国里扯“贿选”是个笑话

当下在中国,“贿选”、“选举制度”、这些只与现代文明政治关联的专有述语能堂而皇之地使用开去,是中共国社会里众多使人们无可奈何的耻辱之一。最近中共辽宁黑帮“选举”内讧,帮闲文人们的假“震惊”至真了的境地。什么“局部塌陷”咧、“建国以来最大贿选”咧、“震惊最高层”咧。他们总能在这种过程里恰当而适时地展显他们自以为得意而使人饭喷的诡诈(当然此间无知之辈亦占了些比例的)。

稍有些许中国过活经历者不难认知,辽宁“贿选”案,不过是黑帮内部于分脏中的互撕丑态。这些昧却了灵性的东西,与国内人民锱铢必较,便是相互间,堕至禽畜以下的贪婪,为利益互撕得血溅膏滴是寻常事例。倘使一方终于倒下了,那他或他们便必是“腐败分子”,撕胜的一方自然是“反腐”者了,这是于现实里常见的局面。互撕双方势均力敌时,而互撕丑态未暴露的,人们看到的永远是“安定团结”的局面。类辽宁这次互撕丑态被暴露的其实是例外的情形。

贿选须得以有正当选举为前提,这是个极简单常识。而正当选举的文明常相是,存在独立、自由自主选举制度下一人一票的选举。贿选是对选民的收卖之举。其侵犯的客体是自由公正的选举制度。具体表现为对自由公正选举制度下选民的独立自主表达权的、以利予方式进行影响。贿选一词在中共黑帮权制环境下是个笑话,给人生出一种潜意识的认识一一中国还有着正当选举。扯什么“局部塌陷”、“建国以来最大贿选”等鬼话,这种无耻(或无知)的论调,实际上依然是一种应急性公关用语。正常人心知肚明的是,塌陷的条件是需要有高度存在的,这里的高度即是曾经被建立起来过,现今已然公认存在着的正当选举制度。在中国,选举从来就是强盗之间的欺人亦自欺的表演,顶多会出类似辽宁这次的互撕内讧。实在遮盖不住了:化日下自生生一片光腚,扯住“贿选”掩丑是他们丑相毕露后向来的无耻功夫。

贿选是见不得人的无耻之举,却绝不是中共这帮更其无耻的强盗能配得上的。他们从未获得过这种只有在文明制度里才配有的无耻资格。一群赤裸裸的绿林强盗,仗着天下无敌的厚颜无耻,把“贿选”一词嚣叫得满世界轰响——俨然是文明人了。帮闲文人们的旁助增加了的也只能是无耻的高度。所谓“建国以来最大的贿选”,那更是瞎扯的可以,若说是“最大被暴露了的”还有点贴近实际。而“贿选”“震惊了最高层”那更属无底线的扯淡。这话使人觉得这国似有个冰清玉洁的“最高层”,他们不仅从来未“贿选”过,更不知体制内还有着如此无耻的“贿选”。

这群人终于成了“最高层”前他们在那里?他们未能“最高层”以前这国可曾有正当的选举,他们自己可曾参加过一次这种制度下绝不会有的正当选举!他们心里比谁都明白,正是这国的没有正当选举,才保他们成了“最高层”。而所谓的“最高层震惊”却也真会有的,那就是这次暴露出来的肮脏规模,使这群总想奋力装出人模人样的东西心里窝火。因为这暴露使更多的人了然了——这“最高层”就是些精心凿饬的外表里裹着的比狗屎还要脏的东西!

他们有震惊当在料见中。但这绝不会对他们坚定不移地继续无耻大志予纤毫动摇,直至这种自以为坚不可摧的无耻带给他们毁灭性的可悲下场。

总不甘寂寞文人们的无知常使正常人尽显无力感(竟不是无耻的话)。过往67年里的中国,权力在任何层级的私化及滥用的纯粹性早已孺子尽晓。这种干脆私化及滥用不仅习以为常,早成了不再有任何顾忌的理所当然。权力在任何层级、任何地方、任何部门,成了少数掌握它者手中谋得不法利益的私器,倘说它还有别的功能的话,那就是对权力私化不认可者的冷酷打压。人民有目共睹却也无可奈何的是,权力变异成了只是掌控它者贪攫钱财及保卫贪攫所得的工具。人民为无处不在的野蛮权力祸害却总状告无门,竟至今日之告申行为本身便成了普遍而公开的冷酷打压理由,人民对权力永处在束手无策的境地。

使人民实质性得了制约公权力的唯一正当途径便是由人民来自由选择政府。由具体的、一人一票的独立自由选举来选择服务而不是管制自己的政府。这在全世界绝大多数国家早是天经地义的事,而在中国它却仍处在一群无耻之徒的掌控中。

中国从未有过属于公众的公共权力。公权力总为一群流氓无赖掌控是中国历史固化了的面孔。中国历史的所有阶段,权力与人民发生联系的所有方式总不外乎,人民被驱去“打江山”,打江山事一成,人民立即变了纳税、服役及被权力防范的对象。数千年里的封建帝制相较今日中共犯罪集团还要“诚实”些,至少他们从不嚷嚷着说权力不是自个儿的,更不会厚颜无耻至说自己整天的且还是全心全意地为别人掌权、替别人操劳,全心全意的不是为了自己。中国的权力永不改其恐怖狰狞面目。权力只会作两样事——压制人民及防范人民,似乎也还真成了天经地义了。

几千年的权力运动史上从未发生过意在制约权力和增进个人权利的社会运动。于权力有关的所有社会运动形式便只剩下拼死抢权及拼死保权的厮杀。一些国人常自豪夸示在彼看来悠久且丰富灿烂的文化。可这悠久而又丰富又灿烂文化中,人权、个人权利,各作为一种名词都没有生成过,更不用说人权、个人权利的意识及尊重、保卫人权、个人权利的社会习惯。而人权、个人权利只作为文字概念之出现也只是1949年前几十年里的事,而此后它们又作为绝迹了的文字概念局面被这世间最古老最庞大的民族悄然接受。今天,它们仍作为“西方”反动的东西被控制权力的无赖们公开地批判着、拒斥着。坚持人的权利者放诬蔑为“西方反华势力的工具”、是“颠覆国家政权”。一个极显明了逻辑便是,大家都像狗一样地活着便贴合了这国的国情,才符合了国家的安全。倘使中国人活得像了点人样就是对“中国特色”的反动,就不利于“国家安全”了。

近年来,最使任何一个有点正常人的尊严及常识的中国人莫大耻辱的是,民族败类们为中国一切黑暗、肮脏及了然的邪恶挂上了“华”面相。批判黑暗的极权政治、揭露贪官恶吏残虐人权、揭露当局的反人类罪行,一律地被冠以反“华”、辱“华”。仿佛这世间一切无耻、肮脏及邪恶悉成了这“华”的精髓。而所有这种无耻、肮脏及邪恶的目的却只有一个,即阻止人权价值在中国的制度性建立,阻止人民通过自由、独立而自主地投票来选择政府。

所有有记录的人类历史经验早已显明,凡不能由人民自由选择政府的社会,政治黑暗、官权残暴、社会道德及人性糜烂、黑恶势力横行是其不二的规律。中国,只有实行了一人一票自由自主选择政府的制度,中国文明的实质性生长才会开始。任何天花乱坠的美丽欺骗,若终于还是不许人民自主选择政府,这样的政府必是非法的,也必是无底线奴役人民的黑政府。一人一票自由自主的选举,这是未来中国任何形式的建立必须的前提和底线。

自由自主的选举,既是民主政治不能或缺的基础,更是它必须的、而为全世界文明政治制度所普遍采用的形式要件。它是人民具体影响政治的最直接、最现实和最有效方式。实质性的选举权保障,离不开符合民主原则及其内涵的选举机制。若选举机制及其程序是非民主的,便必带来降低或根本抵消选举民主性的后果,这是未来中国“选举法”制定者们必须要清醒认识到的。

不记得是谁说的,“只有赋予了人民选举权,从南至北、从东到西的政客们才会买他们的帐,祈求他们的帮助,选举权是所有权利的基础。”

只有制度性地通过定期的、公开、公正而自由的选举,政府的合法性及其权力行使的正当性才有了天然的保障,而其执政才能获得人民的支持。没有任何人生来便能代表别人,无论他做什么伤天理灭人伦的事,人民只有默默支持他的份。

未来中国的任何建立,都不得脱离实质性保障人民自由自主选举权的政治制度。人民选举权的表达形式只有一个,即是自主自愿的投票。这种权利是个人的、自主的和独立的,除了为生效的法院判决确认为无行为能力者外,所有十八岁以上的公民均有权利选择参加或不参加选举官员或全民公决活动。除了依法被羁押公民外(被羁押公民享有投票权),人人得依照法律规定的条件参加选举或竞夺被选举的机会。毫无疑问,只有是公民一人一票自由自主地选出的政府,才不敢在公民面前肆无忌惮,也才能理直气壮地动员人民、要求人民并与人民一道来保卫国家的民主制度及其所代表的政治价值。人民选举政府,授权政府保卫自己的权利与自由是其最基本的初衷,更是他们最基本的权利。而每个选举过程的全民参与、大众传媒的广泛讨论过程,客观上是国家政治治理能力的一个质的提升过程,是一个活的制度建设与公民社会建设相辅并共同生长的历史进程,是一种政治的、文明的看得见的生长,是一个国家及民族福利永续增长最具活力的保证。

2016年9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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