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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债转股计划能否奏效?

近日,讨论多时的债转股又重新登场,这一次相关部门强调市场化和法制化,不过仔细分析,其中还存在许多难以克服的困难,其中一个重要的原则是在本次债转股了“银行不得直接将债权转为股权”。银行债转股,应通过向实施机构转让债权、由实施机构将债权转为对象企业股权的方式实现。

哪些算是实施机构呢,按照《指导意见》,“鼓励AMC、保险资产管理机构、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等多种类型实施机构参与开展市场化债转股。银行现有符合条件的所属机构也可以实施债转股,同时允许银行申请设立新机构开展市场化债转股。”

为什么银行不直接只有股权,这是由于现有银行法规定,商业银行不得在境内向非银行业金融机构和企业投资。另外,根据巴塞尔协议三制定的资本管理办法规定,银行被动持有企业股权,两年内风险权重为400%,两年后上升为1250%,而正常贷款的风险权重仅为100%。按照这个规定,银行持有股权,成本太高。

所以此次债转股跟上次债转股一样,还是由商业银行把债权转移给AMC,由AMC按照股权持有,然后在市场上将这些债权进行处置,变卖给其他机构,或者通过破产重组的方式盘活资产。

但是与上次不同的是,上次是政府大包大揽,AMC是从国有银行自身分离出来的,其成立的资本金是财政部的400亿元财政拨款,四大AMC从中国央行获得5700亿元贷款,并通过向四大国有银行出售债券总计募资8200亿元,以此来按账面价格收购这些银行的不良贷款,从而让银行资产负债表干干净净。

目前的情况是,四大AMC经过最近几年发展已经成长为利润丰厚的金融控股集团,其中两家已经在香港上市,募得巨额资金,实力雄厚。

在金控格局方面,信达拥有7张金融全牌照,华融、东方、长城资产已有6张金融牌照,分别缺少保险、基金、期货金融牌照。四大AMC已获金融牌照情况如下:

华融:银行、证券、信托、租赁、基金、期货

信达:银行、证券、保险、信托、租赁、基金、期货

长城:银行、证券、保险、信托、租赁、基金

东方:银行、证券、保险、信托、租赁、期货

在资产及利润方面,截至2015年末,中国信达集团总资产达7139.7亿元,同比增长31.1%;净资产1108.9亿,实现总收入787.4亿元;实现净利润140.3亿元,同比增长17.9%。

截至2015年末,中国华融集团总资产达8665.5亿元,同比增长44.3%;净资产1192.5亿;实现总收入753.9亿;实现净利润169.5亿元,同比增长高达30.1%。

截至2015年末,中国东方集团总资产达3892.02亿元;净资产518.45亿;实现总收入604.37亿;实现净利润93.62亿元,同比增长达13.99%。

截至2015年末,中国长城集团总资产达5113亿元;净资产478亿,同比增长37%;实现总收入300多亿;实现净利润148亿元。

不过即使这些资产管理公司有如此雄厚的业绩,他们有多少实力承接目前银行业巨额的不良资产呢,这是要打一个问号的。

另外,最近几年也是为了处置不良资产,各地也成立了地方的资产管理公司。2013年11月28日银监会发布《关于地方资产管理公司开展金融企业不良资产批量收购处置业务资产认可条件等问题的通知》,允许各省设立或授权一家地方AMC,参与本省范围内金融企业不良资产收购和处置业务,这是法律上首次规范地方资产管理公司,预示着地方资产管理公司的到来。

2014年7月底,中国银监会正式公布了全国首批地方资产管理公司名单,包括江苏、上海、浙江、安徽、广东等五个地方,到11月末,地方AMC再增五地,银监会批复并允许北京、天津、重庆、附件和辽宁设立地方资产管理公司,参与不良资产收购和处置业务。2015年7月,银监会再次公布第三批省级地方资产管理公司名单,其中有山东、湖北、宁夏、吉林、广西等,此次批复的五家地方AMC多为新设企业,且多有民企参股情况,而不像第二批只有安徽地方AMC有民营资产参与,据不完全统计,目前我国已有20多家地方不良资产管理公司挂牌成立。

地方AMC都是刚刚成立,其处置能力先不说,仅仅其资金来源就明显是问题,他们资金从哪里来?这里比较亮眼的是保险资产管理公司,他们资金比较充裕,但是由于保险资金的性质,相对比较谨慎,恐怕参与不良资产处置不会大规模进行。

那么不良资产处置的资金来源就是一个大问题,笔者想到的只能是银行贷款或者发债融资,前提是央行货币宽松,融资成本进一步下降,可这又跟债务置换有什么不同呢,只不过就是把短期变成了长期,把高利率变成了低利率,最终还是银行的钱,用银行的储蓄资金去处理银行的坏账,这是巨额债务的重压下,唯一可以走的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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