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在这里

新规未出台 城管已摇头

中国城管面临执法困难的同时又饱受各界诟病。现在,住建部计划出台规章规范城管执法。目前已进入意见征求阶段。那么,城管一线执法人员以及专家对此有哪些看法?

中国住建部发布《城市管理执法办法(征求意见稿)》,自8月19起至9月18日,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中国《法制日报》周二(8月23日)报道称,此举表明城管执法终于迎来了“基础性的”“覆盖面广的”“综合性的”法律保障。但该报还指出该《办法》“难以全面破解城管执法难题”。多位长期关注城管执法改革的专家向该报表示,以部门规章的形式进行城管执法立法,法律位阶太低,掣肘城管执法的部门协作问题无法解决,建议以法律或行政法规的形式来规范城管执法。

《城市管理执法办法》规定了城市管理的六大主要执法范围,分别是住建、环保、工商、交通、水务、食药。其中“在城市道路上对违法停放机动车辆有行政处罚权”,也就是城管可以直接贴条,这一点引起媒体的广泛报道。

但其实这并非新闻,《京华时报》援引中国城市管理协会会长罗亚蒙报道称,这其中的城市道路指的是非机动车道,“在2002年时,国务院就已经把这项执法权交给了城管执法局,只不过各地的情况不一样,这一项并不是创新。”

城管人员不乐观

中国的城市管理历来矛盾集中,长期备受社会诟病。中国政法大学法治政府研究院院长王敬波接受《新京报》采访时说,《办法》中体现出坚持综合执法的发展方向,合理体现综合执法和专业执法的关系。

然而,对于新的《办法》,城管一线执法人员并不乐观。一名中国东部沿海城市的城管向德国之声抱怨说:“中国的城管就是背骂名的,公安、工商、环保认为不好管的,通通丢给城管。我从2001年上班,就听说了综合执法,后来也有多部门联合执法,这个新规看着很好,但事情谁来做?全是聘用人员在做。政府又不招人。我觉得,很难成行。”

人手不够素质较低

他还指出:“城管队伍里大多是临聘人员,执法资格难以保证,执法素质自然成问题。比如,我们这边,一个街道中队20人,只有两个是有执法资格的。”

确实不断出现城管执法部门将责任推诿至协管人员等临时工身上的事件。对此,新公布的《办法》中规定,协管人员从事执法辅助性事务产生的法律后果,由本级城市管理执法主管部门承担。《办法》还明确,城市管理执法人员实行持证上岗制度。协管人员数量不得超过在编执法人员,并应当逐步减少。

在中国,“暴力执法”一度成为城管的代名词。为改善形象,一些地方城管部门近年来推出“鲜花执法”、“直播执法”、“律师驻队”等模式。但是在实际工作中的城管人员看来,这些仅仅是没有实际作用的噱头,“增加在编人员、提高人员素质以及和公安、警察联合执法才能解决实际问题”。

针对暴力执法的问题,北京的一名城管向德国之声坦言:“在微博和微信的时代,有群众监督,这种现象已经改善很多。”但是,他反问说:“如果遇到流氓暴力小贩,你说你怎么办呢?”

关键词: 
栏目: 

Theme by Danetsoft and Danang Probo Sayekti inspired by Maksim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