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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兵、袁小华获刑4年及3年半

袁小华(左)被指寻衅滋事、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罪判刑3年6个月。袁兵(右)因同样控罪共判刑4年。(照片来自维权网。拍摄日期不详)

赤壁三君子中的两人、袁兵和袁小华,涉嫌寻衅滋事、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等罪名,周一(9日)在湖北省赤壁巿法院宣判,分别判刑4年及3年半。律师指他们坚持无罪,均会提出上诉。

案件于周一早上8时半在赤壁巿法院宣判,两人各有1名代表律师出庭听取判决,家属没有出席,判决大约半小时结束,法院外戒备严密。

袁小华代表律师卢京美向本台表示,其当事人坚持无罪,不服判决,案件明显是政治迫害,一定提出上诉。判决后,他曾到赤壁看守所会见个多小时,袁小华身体状况还可以,他会自行撰写上诉书,二审将找另一位律师,因为他想多些律师参与,二审一般不会再开庭。

他又指,这个结果是预料之中,他们已被关押约3年,判得比这个长一点很正常。

卢京美说:袁小华个人感谢网友、世界自由公民的关心和支持,感谢你们(媒体)对他的关注。他坚信自己无罪,他的意志非常坚定,从他来讲,相信自由民主肯定会实施。

袁兵、(又名袁奉初)的代表律师陈科云指,就一审判决以他们参与“围观南周”、“反对朝鲜核实验”及“敦促全国人大批准联合国人权公约”的活动定罪,当事人不服判决要求上诉,他认为这些行为不是犯罪。判决后,他曾看守所会见商讨上诉事情,袁兵希望他及刘正清继续任二审辩护律师,但律师暂未决定。

陈科云说:他要求上诉,他认为所有的行为都不是犯罪。他希望我们继续为他辩护,如果我们有其他案件的话,找其他律师他也同意。

南方街头运动参与者王爱忠向本台指,二人判得很重,虽然他们定罪涉及街头抗争行为,但二人的政治诉求温和,而且宪法赋予公民言论自由权利,所以判决非常重。

判决书指,被告袁兵犯寻衅滋事罪判刑两年6个月,犯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罪判刑两年6个月,决定执刑4年,扣减已被羁押日期,刑期将于2017年5月17日止。被告袁小华犯寻衅滋事罪判刑两年,犯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罪判刑两年6个月,决定执刑3年6个月,扣减羁押期后,刑期将于今年11月8日完结。

2013年5月,黄文勋、袁兵、袁小华、陈剑雄及李银莉等人,展开“光明中国行”到达赤壁,期间在赤壁巿人民广场举写有“广东民主人士周游华夏”等旗帜合照时,被警察带走,当天被警方以涉嫌非法集会罪行拘,其后李银莉获释。同年6月8日,4人被指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刑拘,至7月3日,黄文勋、袁兵、袁小华被以煽颠罪逮捕,陈剑雄获取保候审。

2014年2月10日,3人被赤壁检察院起诉时,改为涉嫌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罪。同年10 月19日,黄文勋及袁小华、袁兵则被指控涉嫌寻衅滋事罪、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罪,3人同案。2016年3月21日,黄文勋被改控煽颠罪。而袁兵、袁小华则于4月19日庭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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