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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担忧中国NGO管理法限制公民社会

美国国务卿克里担忧中国NGO管理法(图片来源:美国国务院)

中国全国人大常委会宣布通过了《境外非政府组织境内活动管理法》后,美国政府对这部法律可能限制中国公民社会发展的负面作用表示担忧。

白宫国家安全委员会发言人奈德·普莱斯(Ned Price)4月28日发表书面声明。声明说:“美国深切担忧中国新通过的《境外非政府组织境内活动管理法》将进一步挤压中国公民社会的空间、限制美中两国个人之间和组织之间的接触。美国政府认为,活跃的公民社会是稳定与繁荣的基石,本届政府在各个层级对中国公民社会的作用表达了大力支持。我们敦促中国尊重维护人权人士、记者、商业团体、从事发展活动的专业人士和所有其他公民社会组成人员的权利和自由,包括保护外国非政府组织在中国运营的能力。”

美国国务卿约翰·克里4月28日发也表书面声明,对中国新通过的这一法律表示担忧。

克里在声明中说:“我深切地担忧中国新通过的这部《境外非政府组织境内活动管理法》对我们两个国家人民之间的联系和中国公民社会的发展将产生负面影响。美国公民社会组织与中国人民的接触丰富了我们的双边关系。富有活力的公民社会是促进世界各国发展的不断增强的关键因素。自由、繁荣的公民社会有很多益处,它能激励创新、促进稳定并有助于对抗暴力极端主义。”

克里说:“自从这部法律的第一份草案公布以来,我在过去一年反复与中方的对应官员讨论了这些议题。这部新法的最终版本与最初的草案相比有一些改进。它也为外国非营利、非政府组织及其中国合作伙伴创造了一个非常不确定的不利环境,这势必将阻碍有关活动和创新。”

克里还表示:“我们敦促中国坚持自己作出的保证,欢迎并加强与公民社会的接触,包括保证让外国非政府组织发挥积极作用。”

不过,美国国务院发言人约翰·柯比4月28日在记者会上强调,这部法律不会彻底撕裂美中关系。柯比说:“这个问题会让美中关系分崩离析吗?我认为不会。美中关系是美国的对外关系中最重要的关系之一。我们与中国不是在每件事情上都有共识。当我们不同意时,我们会说不,而且我们也说过不。但这不意味着你让一件事破坏全局。这是一个我们希望继续加以努力和改善的关系。我们与中国在很多其他领域都进行合作,那些领域也很重要。”

中国官方媒体29日公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非政府组织境内活动管理法》的全文。法律要求境外非政府组织(NGO)在中国境内开展活动应受公安机关监督管理,赋予公安机关搜查境外NGO在中国境内住所和工作场所等宽泛权力,可以将“非法获取国家秘密”、从事“政治活动”、“危害国家安全”和“颠覆国家政权”的境外NGO列入不受欢迎名单,禁止在华开设机构和进行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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