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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门用“法外途径”将两港人迳自遣送大陆

香港民众上街示威抗议铜锣湾书店老板被失踪(路透社)

香港和澳门虽是所谓特别行政区,但经过铜锣湾书店5人神秘失踪案之后,中港澳三地的司法管辖权限,备受外界关注,最近澳门法院更有文件披露,澳门的执法单位在近年来采用“法外途径”,至少将3人迳自遣送大陆,当中两人是香港居民。

据南华早报报道,澳门终审法庭在2007年和2008年裁定,澳门将上述3个人遣送大陆,实属违法,并危害澳门的司法,但涉事单位却似乎未获得任何的惩处。澳门当地传媒去年也曾就另外一宗类似的案件提出质疑。

南早的报道指,铜锣湾书店事件之后,澳门和香港民众对当局频频使用“法外途径”普遍弥漫恐惧和不安。

报道引述澳门一名拒绝姓名见报的律师说:“作为一个律师和一个市民,这一切都让我感到莫大的关注。任何的憧憬都属徒然……中国将继续禁锢人民,而且在地方当局的协助下,将人遣送回大陆。”

澳门和香港目前正就两地互遣嫌犯的协议进行商讨,事实上,有关的磋商已经暗地进行了两年多。

该律师说:“两地就协议进行的磋商,只会是如何将非法变成合法化,他们都知道这是非法的。”

根据澳门法院文件显示,2007年3月18日,一名女子从香港坐船到澳门,入境时却被移民官员拦截,“要求协助一宗调查”。但澳门终审法院却不认同此说,认为“目前缺乏跨境或地方法规,规范中国大陆与澳门之间的嫌犯遣送,澳门检察院,司警或其他政府部门,都不可以先行禁锢然后遣返大陆一个国际刑警所追缉的嫌犯”。

澳门检察院事后将这名被国际刑警通缉涉嫌逃税的女子,遣返大陆。

此外,在2008年2月6日,另一个拥有香港永久居留权的女子,因涉嫌在大陆犯有偷窃罪,在进入澳门时被禁锢。

澳门律师会会长Valente告诉南早:“我们只知道有个别的例子,只有警察才知道有多少人被遣返大陆,但无论数字是多是少,原则上这都是违法的。”

澳门最近一宗涉嫌以“法外途径”将嫌犯迁回大陆的,涉及去年7月的吴权深事件。吴曾经是广州增城区大敦村党支部书记,他名列红色通缉令。他在澳门申请取得5年居留权,直至2017年方届满,但澳门当局接获大陆方面的通知之后,立即取消他的居留权,并以非法居留罪将吴遣返大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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