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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长青:朴槿惠的欺绅士媚恶霸

最近,日本和韩国就一直争执的二战“慰安妇”问题达成了协议,日本赔偿十亿日圆,并向南韩道歉。虽然舆论认为这有助于日韩关系发展,是双赢,但其实这是韩国朝野耍无赖、纠缠的结果,并不是什么道义胜利。因为在这个事件上,南韩有缺乏法理、罔顾事实、双重标准等三大问题。

第一,缺乏法理。

二战结束已70多年,当年的慰安妇问题,按法理应随二战的后续处理(条约等)而结束。当年美国、英国、苏联、中国等主要参战国都放弃了对日战争索赔,主要考虑不能让一个国家因赔款而难以重建。其它没有放弃索赔的参战国,日本当年都给予了赔偿。南韩不是参战国,但韩国一直要求赔偿。后来在1965年韩日建交时双方签约,日本赔偿韩国3亿美元。当时韩日条约有二战问题“完全且最终”解决的字句。但近年随着反日、民族主义狂热,韩国朝野却重新提出日本要对“慰安妇”问题道歉、赔偿。这明显违背常识常理。因为如果当年韩国觉得日本赔偿不够,可以继续要求,或者不签约。五十年之后再出尔反尔,违背条约,就是耍无赖,无理纠缠。

第二个,罔顾事实。

南韩强调,当年日军的慰安妇是强征的,是“性奴”。但日方指出,当年没有武力捕捉女性当慰安妇的政策,而且据统计,日军慰安妇60%是日本女性。这个比例本身说明,多数慰安妇不是强征的。因为日本不可能用武力捕捉本国女性做慰安妇,这在日本是行不通的。另外从当年韩国报纸上刊登的招募慰安妇的广告也可以看出来,不是强制。因为是强制,就没必要在报纸登广告招募了。当然其中也会被诱骗,甚至战争后期有强制等。因为二战中日军都有烧杀轮奸等暴行,那种侵略性质,导致慰安妇制度当然会遭受更大质疑和谴责。不管怎么说,设立军队慰安妇都是不人道的,是个历史错误。但不能因为是历史错误,就可编造夸大,一切都应尊重史实

第三个,双重标准。

无论当年日军出于什么考虑,日本女性在慰安妇中占多大比例,为军队设立慰安妇都是反人道的政策,都应该谴责。但问题是,韩国在这个问题上持双重标准,内外有别。如果朴槿惠政府和韩国人认为“慰安妇”是不人道的,日本应道歉赔偿,那么韩国自己设立的慰安所(为驻韩美军)怎么解释?根据韩国媒体展示的当年朴正熙总统签字的文件,当时韩国有服务美军的慰安妇九千多人,慰安所有62个。近年有120多名当年给美军的慰安妇要求韩国政府道歉赔偿,为什么韩国政府固若罔闻、不予答复?韩国本身的媒体,对此也多装聋作哑,但对日本(慰安妇问题)却声嘶力竭地叫喊要正义、要公道。

朴槿惠今天强调要求日本对慰安妇问题道歉赔偿是为了韩国女性的尊严,但她去北京参加中共阅兵式,却完全忘记了自己和韩国女性、韩国人民的尊严。北京阅兵式的目的是炫耀武力,威慑民主社会。当时西方七大民主国家的领导人都拒绝参加。但朴槿惠却去给中共捧场。韩国上下不是跟日本嚷嚷尊严吗?那么对朴槿惠的这种自我作贱,怎么就没感觉了呢?想到这些,感到韩国政府,包括那些民族主义狂热的韩国人。真是令人寒心。韩国,真真成了寒冷的“寒国”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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