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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繁华的城市看众生相,在宁静的乡村思考

我,一个在农村长大的野孩子,从小各种各样的农活都干过。南方的夏天,当我在烈日下收割水稻时,汗水总是能把我们的衣服浸湿,又或者是在一群嗡嗡叫的蚊子里采摘水果,手脚被咬出一片大包;寒秋,当我的脚踩进冰凉的水田里头时,脚指头总会失去知觉;隆冬,可能还要站在寒风中照料那可怜的蔬菜。那时候总是很羡慕城里的孩子,总觉得他们不用干农活是多么幸福的事情,总是想着要是我是城里人要有多好,总想着我以后要成为一个城里人,再也不要像爸妈那样每天过着面朝黄土背朝天的日子。

渐渐的,我长大了,我要去城里读书了,再也不需要天天放学就到田里帮忙了。我感到很高兴。但是,我发现我错了,城里的日子并不好过。我不喜欢饭堂干巴巴的米饭,我不喜欢油腻无比的荤菜和寡淡无比的青菜,我不喜欢城市里浑浊的空气。我害怕看那头要抬90度角才能够看到顶的高楼,我害怕那没完没了的汽车轰鸣声,我害怕坐公交车时汹涌的人流。我想念妈妈做的美味饭菜,我想念田里采下来就能直接塞嘴里的瓜果,我想念夜晚变幻莫测的星空,我更想念乡下飘着野草味夹杂着花香的清新空气,有时我也会想念隔壁邻居王奶奶的亲切笑容,也可能也会奇怪地想起隔壁李阿姨对其丈夫或轻或重的咒骂声······

小时候艰苦却简单的生活原来也是如此快乐而让人无比怀念。

春天,我们的早餐有时候只有又粉又甜的红薯,如果是储藏时间刚刚好的话,红薯掰开会有蜂蜜一般的糖流出来,香甜无比;有时候妈妈会用刚刚摘下的带着露珠的韭菜,用来煎蛋饼,可谓美味无比!夏天,果园的瓜果都成熟了,荔枝、龙眼、火龙果、黄皮、番石榴、芒果······好多好多水果,吃都吃不完!秋天,村里的池塘可能半干了,这个时候总有些漏网之鱼没有被池塘主网走,运气好的话我们可就有口福了,就算吃不到鱼也没关系,池塘里田螺多的是,我们可以摸一大把回家,无论是爆炒还是煲汤都是人间美味!冬天,虽然仍然能够吃到新鲜的蔬菜,但总是不及夏天痛吃果蔬来得畅快。但是这个时候妈妈就该拿出秋天晒的腊味了,腊鸭饭、香芋腊肉糯米饭、姜葱腊鱼······反正觉得腊味怎么做都好吃!

城市的生活固然快捷简便。当我们能在菜市场买到各色鱼虾时,便也失去了摸虾捉鱼的乐趣,不是我们不乐意去寻找这样的乐趣,而是无处可寻,因为河涌已经泛着各色泡沫。当我们开启了楼上楼下电灯电话的生活,我们却再也看不到通透洁净的蓝天白云,感受不到漫天繁星的璀璨夜空。当我们能跨越大洋视频通话、一天内飞跃半个中国面积的同时,我们却不愿意打开门跟邻居道声好。

当我们能成长的日子,对我来说,是一种享受。现在的我,不再抱怨生活的艰苦,不再羡慕城市的繁华多彩。生活,无论快乐还是悲伤,我都面带微笑的享受着这过程,一沙一世界,一花一天堂,虽然我的世界很小,但是那却是我最完美的世界,最快乐的天堂。在阳光中,我享受成长。

附:农村生活好还是城市生活好?

城市是反自然的。高度城市化的结果,就是疏离自然。乡村是自然的,而城市是反自然的。当然,在某种程度上,反自然正是人类社会得以存在并发展的必然代价。从乡村到城市,这是人类文明发展的不同阶段。第一代优秀的人类,他们是农业文明的创造者;第二代优秀的人类,则是擅长建造城市的动物。但是,人类的天性是追求自然的,人本来就是自然的一分子。

所以,居住在城市的人往往有被困在牢笼的感觉。犹如鸟丧失了蓝天和森林被养在金丝笼里。城市里树木很少,更没有森林。城市有的是混凝土建筑丛林,无数的人就栖居在那些笼子一样的方框里。压抑和窒息的感觉油然而生。然而,空间越是狭小,人的欲望越是膨胀。城市是一个发酵欲望、膨胀欲望的地方。在城市,享受和攫取的欲望比乡村强烈百倍。因为城市每时每刻都面对着潮水般新鲜好用而又赏心悦目的物质,同时也给人洞开着各种享受的方便之门。这些物质能刺激起人的所有欲望,这些方便之门能激发起人的深层的窥探欲望和冒险欲望。

城市是一把双刃剑。现代城市的商业文化属性,一方面使它冲淡了门第、家族的制约,人们获得了更多的自由、平等和民主;但是另一方面,城市人、尤其是大城市人,人们的价值观念更趋向于理性化和实际化。商业化原则是利益驱动原则,商业化城市的人际关系基本上是利益关系,人际关系的变化和转移的准绳是利益和金钱。乡村的亲切微笑的面庞,在城市开始变得遥远而模糊。于是,人们也便分明地感到城市的残酷和薄情。城市里的诸多现代化便利条件和全球化联系,既给人提供了发挥人的创造才能的诸多机会,也把人捆绑在了社会大机器飞速转动的齿轮上,无法自拔,而身心疲惫,麻木不仁。

现在正是城市化发展,许多人都涌向城市,乡村人都赶着圆他们的城市梦,做个城市人。乡村变得零落起来了,甚至有些十室九空。

可,我就是有点对时代的叛逆,即使城市如此繁荣,我也难以说服自己叛逆的心。看着纽约曼哈顿的鸟瞰之照,这让人赞叹的人类的伟大之林,仅仅使我联想起戈壁上的蚁窝。

我不喜欢城市,其主要原因是城市的空气——一团富含二氧化碳,带着文明发展的热量、尘埃和汽油分子的混合物。它是我对城市的第一印象,也是最深刻的印象。男人和女人,老人与小孩,刚出生的和将去世的,总总几十几百万个肺在呼吸着本不多氧气的弹丸之地上的空气。而这恩泽的氧气还要经过机床的鼻孔的过滤,汽车的屁股的洗礼。鄙人陋贱,无福消受这文明的仙气。我更喜欢野里的空气,用以净化我的肺。

城市的空气是热的,是多尘埃的。热是因为城市多人、热情、沸沸扬扬,里面包含着各种各样的人,各种各样的意识形态,各种各样的态度……多尘埃,所以城市里头,人与人是看不清对方的,这也与城市多人,混繁复杂有关。乡村的空气与城市的刚刚相反,它是冷的、清的、纯的,人们的面目是清晰的。

我是个喜欢孤独又害怕孤独的人。所以,我不能总留在城市或总呆在乡村。不过,我在它们逗留的时间还是有差别的。就像我用上大半个小时踱步林阴小道,而只消三分钟来穿越市场一样。

可在繁华的城市也不见得不寂寞,凡人群集聚的地方就有寂寞。我总感到一种被放逐的落魄。就像一只被遗弃的狗巴着眼期待那不回头的主人,或像烂醉的潦倒诗人躺在破船叹息远去的两岸。幸有一群知音良友的救赎,人生路上算是有了一个港湾。

到繁华的城市看众生相,在宁静的乡村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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