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肾、暴民与制度

更多的时候,盯住人,才能改变制度。

聂树斌案件之后,不少人质疑章含之女士用了聂树斌的肾,对此洪晃女士做出了公开的回应。回应引起了一些争论,丁启阵先生与童大焕先生,都给出了不同的看法。

解铃还须系铃人,关于争论,还需从洪晃女士的文章谈起。

洪晃女士在文中表示:她可以肯定她母亲的肾脏移植跟聂树斌无关。这个表态是可信的,根据她母亲肾移植的时间,可以肯定的说,“章含之用了聂树斌的肾”是一个确凿的谣言。同时,洪晃女士也承认的,并不能否认“跟王树斌、张树斌或者其他死囚犯无关”,并自省,承认在当时的情况下,自己是“选择性道德麻木症”。

如果文章到此结束,一切都很好,但是,遗憾的是,在简短的承认了章含之可能使用了死囚的肾脏之后,洪晃女士笔锋一转,开始反击。

首先,她说:“去追寻聂树斌的肾移植到谁的身上没有意义,去追究聂树斌错案的原因来完善中国的司法制度则是有意义的”,“但公众和媒体对这件事情的态度让我吃惊。没有人去探讨中国司法问题,没有人询问中国医疗制度中器官移植的细节,所有人像当年除四害、打麻雀一样冲到我的微博上,敲锣打鼓地高喊:‘肾哪?’”

在这个抵抗性的论点基础之上,洪晃女士进而指责:“对我来说,这是中国社会最无知、愚蠢和恐怖的一面,这比暴君、不公正的司法等都恐怖,这是中国社会永远不能进化到公民社会的原因”,“因为有这种群氓,法治的公民社会总是跟中国社会擦肩而过。群氓的社会对公正不敢兴趣,他们对所谓公正的关心是伪的,是一种发泄和自我安慰。群氓的社会是自私的,愚蠢的。在承受了长时间的不公之后,这种群体只需要找几个‘罪魁祸首’出来,让大家发泄一下,批斗鞭尸,这种群众运动实际上是一群长期受虐者的变态的狂欢。”

这种指责,在逻辑上是不自洽的,在道义上是不公平的,在态度上是傲慢的。

我们不能把死囚脏器移植制度,简单的归结为为了权贵所需而建立。实际上,即使直面其涉及的争议,也必须承认,它公开的目标也是为了普惠所有病人——它也的确可以是这样的。所以,从死囚器官移植制度整体上看,洪晃一家无须为其附有任何道义责任。

不过,中国死囚移植制度中惠及的权贵群体,本身就是中国死囚脏器移植制度中的一个细节,一个非常重要,影响整个制度性质,甚至产生新问题的细节。

按照洪晃女士的说法,她母亲章含之一生两次换肾,一次是1996年,一次是2003年。两次换肾,两次都等待到了,这种好运气令人赞叹。据传,演员傅彪的移植肝脏的来源,也是来自于死囚。当然我们不能无证据的指责,死囚脏器移植制度更倾向于满足有权与有势者的需求。但是,必须承认的是,就实际操作而言,死囚脏器移植制度本身是非常不透明的,直到相关官员公开承认,公众才确切的获知其存在。在这种不透明中,滋生出的公众想象,有着丰富而深刻的社会现实背景——在中国,很多时候,谣言往往是遥遥领先的预言。

如果果真如此,死囚脏器移植惠及群体的不平等,就已然使整个制度发生了质的变化,产生出新的伦理问题。更重要的是,更可能因为权贵的需求,破坏程序,反向影响审判。这时,我们所讨论的问题,就不再是“死囚脏器移植”,而恶化为了,如丁教授所言的“司法杀人。”

从这个角度看,一个个权贵个体,并非这个制度被动的受益者,其本身就是死囚脏器移植伦理问题之外的更大伦理问题、更大不公、更大邪恶的始作俑者。所以,既然洪晃女士提到“那如果不是冤案的死囚的器官被任意采用呢?我们要不要保护死囚的人权以及他们的器官?”她就应该清楚,质疑死囚脏器移植过程中特殊的受益群体,是一个必然且必不可少的环节,绝非没有意义,而是意义深远。

洪晃女士坦言,自己也“得了选择性道德麻木症”,这种自省本身已经是一种难得的勇气。面对亲人的生死,“选择性道德麻木症”非常可以理解,绝大多数人都不能做得更好。但是,比承认“选择性道德麻木”更重要的是,承担道义上的责任。

退一步讲,即使做不到这一点,文章结束,也已足够,完全不必指责群氓与暴民。

实际上,指责暴民与自省“选择性道德麻木症”产生了逻辑上的矛盾,使前者显得虚伪。群氓与暴民的质疑引出了洪晃女士对过去的回忆与自省,可见,质疑并非毫无道理,那么,如果完全否定暴民,将其贬得毫无理性、一无是处,作为回应的自省就没了逻辑基础,成为无根之木,仅仅是后面指责并卸责文字的铺垫。整篇文章就成了醉翁之意不在自省,而在通过指责暴民卸去历史上的道义责任。

实际上,洪晃女士口中的暴民,一没有上门抄家,二没有打砸火烧,仅仅是发表言论,如果这都是暴民,那美国政治脱口秀的尖酸讽刺,甚至人身攻击,就成了暴民遍地。所以,那些质疑洪女士,甚至造谣的人,从来不是什么暴民与群氓,而只是一个个普通的老百姓。

不过,不妨顺着这个话题谈谈暴民与群氓。暴民、群氓、妄议、谣言,这些词从来都不是什么好词,远到《乌合之众》,近到文革,人们对其都有深刻印象,产生厌恶与恐惧之情,这不难理解。但是,当这些词放入当下的中国现实语境,也许会有其另一面意义。实际上,这次所谓的暴民质疑,当事人回应的过程,就揭示出了中国现实语境下的暴民的涵义。

在洪晃女士口中,参与质疑的暴民,并不是真心对公正感兴趣,只是发泄和自我安慰,是受虐者的变态狂欢。其实,当下这种论调并不新鲜,比如,很多人就说:群众质疑贪腐,只是因为自己不能贪腐;痛恨贪官,只是因为自己不能当上贪官。但是,良好的制度本就是建立在人性之恶的基础上,把群众的眼红变为监督,使台上的官员不能贪腐。

洪晃女士还诧异于只有暴民对她的攻击,没有舆论谈制度。且不说批评相关制度的声音并不少见,社会与舆论从来都是分层的,既有山间老农、闹市小贩,也有学堂大儒、行业专家,他们对同一个社会问题的反应肯定是具有自己特征,不可能要求每个人如洪晃女士那样,高冷的侃侃而谈民主、权利、自由。更重要的是,暴民与群氓们喊一声“肾哪”,群情激愤、滴水成河、成汹汹之势,才有知识分子从牢笼中走出来,坐下来谈制度的空间,这个时候,谈制度也才有意义。

最近,哈尔滨市领导被“群氓”质疑穿万元羽绒服指挥火灾,虽然事后证明,衣服虽然价值昂贵,但也还在合理范围之内。但是,难道,能批评这些“群氓”,只质疑了衣服没谈制度吗?难道,能否认伴随这种“群氓”的质疑,学者与专家有了更多的呼吁官员财产公开的空间吗?难道,可以无视“群氓”的质疑意味着中国普罗大众的权利觉醒吗?所以,所谓暴民比暴君、不公正的司法都危险,本质上不过是想避开细节,空谈制度。

不过,能侃侃空谈制度并不能掩饰避谈细节的虚弱。洪女士的家庭,多年前乃至现在,都并非普通老百姓,而是制度的受益者,如今,摇身一变,谈起制度来,就可以两头沾光。其实,我们不难看到这样的现实。官员台上一面,下台一面,两边都获得喝彩;红卫兵文革打人,现在道歉,都被誉为时代楷模。前不久,卫生部原部长高强公开批评药品审批制度,可是,难道他本人不该对此负责吗?

不妨在贴一遍80年前的文章:中国许多军阀官僚在屠杀了一阵人命刮饱了民脂民膏以后,往往跑上念佛学禅的路上去,一是想仗佛力来洗脱身上的血迹,二是想藏在佛幡后面进行各种卑劣的阴谋。他们今天可以“放下屠刀,立地成佛”,明天也可以“放下佛经,立地复屠”,“有刀则屠,无刀成佛”,是很可以替这些寓公们写照的。

时间过去80年,中国的很多事情仍然没变,只不过,佛学两个字变为了民主两个字。

更深层次的看,制度与制度中的人,是一个微妙的话题。人们知道人在制度中,身不由己,很多时候,盯住制度,才能解放人,但是,任何制度都是由一个个具体的人组成,所以,更多的时候,盯住人,才能改变制度。所以,当民众知道是谁砍去了武媚娘的肩膀,比论影视分级制度更能推进影视分级制度;当民众知道是谁要求武汉市民背诵课文,比讨论政府越权更能让武汉市民不再背诵;当民众知道是谁做出了限购决定,比讨论道路与财产相关法律,更能让城市治理拥堵恢复到法治轨道。

被盯住的权贵,当然不是铁板一块,就如当年“暴民们”质疑李天一,甚至影响司法,而李天一不过是所谓官二代、红二代中最最弱势的。但是,群氓对权贵的质疑与压制,必然是从其最弱的一环开始。高贵者被“群氓”攻击,虎落平阳似乎更加令人同情,但如果我们能客观直面社会的发展规律,就会明白这种“围攻”,即使不合情,也有很大程度上的合理性。自由之花从来是暴君与烈士的鲜血浇灌的,而中国的事情远没有到这一步,不过是群众的几句谣言,大可不必诧异:暴民遍地啦,血雨腥风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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