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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清涟:国际追税与追逃,北京态度如冰炭

为了打击海外避税活动,全球51个国家于10月29日在德国柏林签署了一项《自动交换银行信息协定》。美、中两国均不在签约国行列。由于中国正在开展全球追捕外逃贪官的“猎狐2014”行动,因此在这项协定中不见其身影多少显得奇怪。

“猎狐”与“捕虎”,其间利害实不同

美国未加入此协定自有缘由。据美国政府官员解释,美国国会通过的《肥咖法案》(FATCA)将使美国成为打击避税的先锋,国际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 )在磋商该协定的过程中扮演了领导角色,其秘书长古里亚指出,“我们在做的所有事情都获得美国的强烈支持”。中国对此项协定既未作表态,国际经合组织也只字未提中国对此项协定有何表态。北京对国际追税的冷淡对应,正好与其今年高调海外追查外逃贪官形成鲜明对比。

逃税在美国是联邦重罪,但在中国人眼中,追逃与追税二者之间有个明显的道德差别,追逃是追捕携带不法资产外逃的贪官;追税则涉及所有转移资产至海外的中国富豪。这些富豪当中除权贵家庭成员之外,还有部分是民企富豪转移的资产,并不完全是不法资产。但是两类资产的数量大小却有天壤之别。

据新华社报道,从20世纪90年代以来,外逃的党政干部、事业单位和国企高管为16000至18000名,携款超过8000亿人民币。今年1月21日,国际调查记者联盟(ICIJ)发布《中国离岸金融报告解密》,报告称,超过21000名中国大陆和香港的投资者在离岸金融中心注册公司,其中包括红色权贵子女亲属、富豪、全国人大代表等在内。据估计,2000年以来,流失到境外的资金至少有1万亿,甚至可能高达4万亿美元。

8000亿人民币与1-4万亿美元所逃税额相比,后者远远大于前者。更何况,这1-4万亿美元被转移资产当中,有许多资产其实也难见阳光。北京之所以全世界“猎狐”,却不愿意张网“捕虎”,全因为“追逃”与“追税”这两类行动锁定的目标人群不一样。

追逃重点在缉拿贪官

“追逃”是全球范围内追缉携资出逃的各类官员及国企高管。中国从今年7月就开始推出“猎狐2014”,大张旗鼓地开始在全世界追捕外逃贪官。到10月下旬,人民网推出《聚集中国打击外逃贪官行动》系列,至今共有8集,全方位地描述了全球追逃的各方面情况。最近公布的新消息是中国同意按国际惯例,与所在国分享境外追赃,美国、加拿大和澳大利亚三国与中国之间虽然尚未签署“引渡协议”,但已有多种形式的司法执法合作,可协助完成追逃追赃。

这些外逃贪腐官员在国内,多在金融业、垄断性国有企业、交通、土地管理、建筑等行业以及税收、贸易、投资部门等任职。以前对抓获人数总是语焉不详,但现在官方首次给出了具体数据:2008年至2013年五年间共抓获外逃贪污贿赂犯罪嫌疑人6694名,途径是引渡、遣返、劝返、异地追诉等。美国、加拿大和澳大利亚是传统的移民国家,生活条件好、教育质量高,是排名最靠前的几个贪官藏匿地,据说已经形成了具有中国特色的“贪官一条街”和“腐败子女村”。

这些被抓回的外逃贪官级别有多高?据人民网“聚焦”系列之七《十五年追赃100多亿哪些“跑路”官员被追回》一文所列“2000-2014年被追回贪官一览”,贵州省交通厅原厅长卢万里、浙江省建设厅原副厅长杨秀珠是其中官阶最高者。

据称,这些年来中国政府排除万难,已经与63个国家签定107项司法协助条约(包括已进行第一轮谈判的),并遵照国际惯例让协助国参与分享被没收的资产(分享比例按协助情况定为40-80%)。决心之大,已经通过“腐败分子不论逃到天涯海角,都一定要将其绳之以法”这一说法向世界明确表达。

追税虽是金矿,却有挖不得之隐情

追税之所以难,乃在于向国外大规模转移资产的中国富人当中,有不少是权贵子弟。

这里须得简单交待一下权贵与官僚的区别。在中国前现代社会里,权贵乃贵胄,专指皇室近支与授爵勋臣(如因开国、中兴,于国有大功者),“官以任能,爵以酬功”,官职不能世袭,爵位可以世袭。中共宣称要“打碎旧世界”,制度上不能再沿袭自称要打倒的“封建制度”,但却从未否定追随毛泽东“打天下”的红色权贵的特权。这种特权不仅表现为权贵子弟进入官场、军队任职可获种种优待,还表现为允许权贵子弟利用父辈权势经商。有些“红二代”辩称,大多数红二代成员现在过的是平民生活,并无特权。这也是事实,但原因在于两点,一是红二代成员也有贵贱之分,近年来有条隐形标准,即开国少将或50年代前期在中央各部任部长级高官的才算是“红色勋贵”,违法免究。多数红二代既非“红色勋贵”,所获特权自然有限。二是并非每个红二代都有能力经商。

中国富人当中不少来自于权贵家庭,这是有中外两类公开资料加以证实的。中国的《人民论坛》(《人民日报》旗下刊物)2010年第4期发表了由一组文章构成的“中国新富家族”,首次公开承认“红色家族”为新富豪主体。并指出“红色家族”经商,因拥有深厚的政治与资本,故起步高,容易获得社会资源。这些红色商业家族多从事一些需要审批的贸易、基础产业、能源等产业,房地产行业亦多为红色家族钟情的领域。

发了财的红色家族成员担心巨额财富存放在国内不安全,因此通过各种渠道转移至海外。国际调查记者联盟(ICIJ)的《中国离岸金融报告解密》介绍,上百位研究者们“从37000多名离岸公司所有者中找出与中国公众人物有关的详尽名单,如政治局委员、部队军官、各大城市的市长、俗称‘太子党’的中共领导人亲属以及《福布斯》和胡润富豪榜上有名的富豪们”,最后发现,至少有5名现任与前任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的家属在英属维尔京群岛和库克群岛注册离岸公司。其中有邓小平的女婿吴建常,前总理李鹏的女儿李小琳,温家宝的儿子温云松和女婿刘春航,习近平的姐夫邓家贵和胡锦涛的堂侄胡翼时等人。这份报告向世界揭示了中共政治利益集团的盗贼型面目,严重削弱了中共的执政合法性。因此,直到今天,中共当局对这份闻名国际社会的报告视如不见,当其不存在。

贪官携出的8000亿人民币,15年间共追回100多亿。但这些赃款即使全部追回,其数量也远不及向1-4万亿转移至海外的资产追税大。这是笔小学生也能算清楚的帐。但中国政府将重点放在追逃,对加入《自动交换银行信息协定》了无兴趣。其间差别,全在于追逃与追税涉及的目标人群之不同,与我以前指出的反腐败当中的“身份识别”现象同理。

注:《自动交换银行信息协定》的英文名称:Signatories of the Multilateral Competent Authority Agreem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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