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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萨说史101:永远不可忘记的南京大屠杀(2/4)

老萨的历史真相档案之一百零一(新抗战系列之二十三)

这是日军枪杀一个无辜南京市民的两张照片,显然杀这个人根本没有理由,完全是想杀就杀!

零散屠杀

零散屠杀也分为两种,一种是作为大扫荡中的屠杀。

所谓大扫荡主要指以班排连形式在南京城中的杀戮,这也是零散屠杀中杀人较多的。

最初日军攻占南京,直到松井石根在18日到达南京搞入城仪式之前,四处都进行所谓的大扫荡,也就是类似于正规作战。

日军挨家挨户冲入南京居民家,然后不分老幼,一律用步枪,刺刀,手榴弹杀死。很多南京家庭被杀灭门,一家全部死光。

天津工商银行退休职工、南京大屠杀幸存者刘钟铭当年在南京一家商铺当学徒,说道:日本鬼子进城后见人就杀,城里到处都是尸体,载着日本兵的汽车就从尸体上开过去。那个惨景,我一辈子也忘不了。

在大扫荡的同时,进行抢劫,强奸,纵火等。这些都是有组织的,一旦日本人杀进某一户人家,这户人家存活的希望就少之又少。

当时南京城除了西洋人搞的安全区以外,其他地域的老百姓基本都被日军杀光了,极少人幸存。甚至连南京周围30公里内的郊县都被杀光,后来粤军两个军突围时候,发现到处都是老百姓的尸体,几乎没一个活口。

一个村子往往只有1,2个人幸存,还是靠躲在地洞或者其他地方的。

灭人满门的例子非常之多,就比如夏淑琴一家!

12月13日,30个日兵闯入夏淑琴一家与房东居住的门东新路口5号,他们先杀死了房东夫妻和夏淑琴的父亲,用刺刀杀死了夏淑琴母亲怀里的1岁婴儿,之后轮奸了母亲和另一个房间里16岁、14岁的两个姐姐,她的祖父母在试图保护孙女的时候被杀死。之后日兵杀死了惨遭奸淫的母女,并且在她们的阴道里插进瓶子和木棍。最后,日兵杀死了房东的两个孩子,4岁孩子被刺死,2岁孩子被用军刀劈开脑壳。夏淑琴一家9口仅有当时7岁的夏淑琴和她4岁的妹妹幸存,也不是日本兵放过他们没杀,而是她们两人被刺刀扎伤后昏死过去,日本兵以为他们死了,就走了。

苏承琪老人回忆,当时他刚刚1岁,全家为躲避日军躲到草鞋峡去。只有60多岁的伯祖父双目失明不能行走,被迫留在家中,他的祖父留下来照顾。结果数名日军破门闯入他的家中,祖父赶忙躲藏到隐蔽处,伯祖父由于看不见,一时没有来得及躲被日军抓住。

这群日本兵进来二话不说就残忍的殴打伯祖父,打得老人在地上滚。祖父见状不忍,从隐蔽的地方出来救人,结果当场被日军开枪打死,随后又将双目失明的伯祖父打死。这本来也就算了,更令人发指的是,日军之后还侮辱尸体。将两人的尸体投入一个大水缸内。水缸不大,两人四只脚留在外面,日本兵居然用军刀将脚全部砍断,苏承琪家人回家以后看到惨状痛哭不止。

这种基本灭人满门的司空见惯,老萨前后看到的资料不下上百篇,少量幸存者由于终生忘不了这样的事情,基本都深刻的记忆下来,并且回忆出来。

战争开始以后,逃入国际难民区和栖霞寺,江南水泥厂的难民总数约40万人,而在这些避难所之外的,除一小部侥幸逃出南京以外,大部分死于以上的两种集体屠杀和一种零散屠杀。

另外一种就是小规模扫荡和自发的虐杀。

小规模扫荡和自发虐杀其实没什么区别,唯一的区别是小扫荡名义上上面军官命令士兵去搜捕残兵,征发(征发就是抢劫的意思,日本人发明的无耻词汇)粮食,其实不过是给抢劫,强奸,杀人的一个官方的名义。

一般是班排长下命令,然后日本兵以几人为一单位,在南京城中肆意杀人奸淫抢劫。

自发虐杀则干脆就没有上级批准,就是几个士兵自发的行为。不过在日军士兵看来,小规模扫荡和自发虐杀没有区别,这是因为当时根本也没军纪一说,所以根本就是肆无忌惮。

由于这种零散屠杀参与的人数不多,更没有任何顾虑,所以往往更为凶残,变态,无所不用其极,其中主要的强奸案,也都是这些人做的。

他们遇到女人就强奸,上到60,70岁,下到7,8岁,一遇女子的男性亲友抵抗,立即杀人。拉贝日记中写道一个日本军官试图强暴他一个雇员的老婆,这个雇员和他厮打,由于这个日本军官没带枪,被打退。但随后他带枪赶来,几乎是当着拉贝的面将这个男人打死。

不但抵抗,甚至稍有反抗就杀人。甚至一次他们抓了两名妇女装在车上带走,这两名妇女的丈夫发现以后追出来,此时车已经开动了,两人是追不上的。本来日本兵已经抢到了女人,但他们居然停车向两人开枪,将两个男人全部打死。

当然,也有很多反抗的,日军士兵回忆曾经有日本兵单人去强奸被中国人打成重伤,之后他们再也不敢一个人去。

还有一个60多岁老人目睹亲友被强奸以后,将家中撒上汽油,然后将几个日本兵诱骗至家中烧死。

一些日本兵回忆中也有个别被打死的战友,比如水西门外一个日本兵出去作恶的时候,被不知道哪里飞来的子弹狙击而死。

但平民显然不可能是10多万全副武装的日军对手,他们的抵抗对阻止屠杀起不到什么作用。

这里老萨破除一个错误的观点,有人总是觉得为什么南京人没用,中国人没用,随便被杀了这么多人。其实从世界历史来看,有组织的军队对某一个城市进行屠杀,手无寸铁的老百姓根本就没有抵抗成功的先例。

你说苏联人够硬了吧,他被俘虏的几百万战俘被德国人折磨死了一大半。你说日本人够硬了吧,他们被送到苏联劳役的60万关东军,第一年就冻饿死了5万多人。

如果你说这些都是军人,那么苏军占领东北以后,除了祸害中国人以外,对日本人也毫不手软。不管白天黑夜闯入日本人居住区强奸抢劫,日本女人后来基本都把头发剃光,也没用。苏军士兵上来就用手摸,摸到有乳房立即按倒强奸,而且就当着受害人亲属的面,也没见日本人敢怎么样。因为苏联人也很凶残,遇到抵抗就杀人,到最后很多日本人居然跑到八路军处跪下痛哭,要求八路太君保护。

而岗村宁次自己回忆,美军驻扎在日本的时候,光是黑人士兵每月强奸案件都有上千起,也没见日本人怎么样。

面对武装士兵,你赤手空拳怎么抵抗呢?人家动动手指就要你的命!

人性都是软弱的,希望能够委曲求全求生,中国人由于历代暴政的压迫,这种委曲求全的心理就更严重。在抵抗必死的情况下,很多人就会失去抵抗意志。全世界的人都是这样,这也是人的本性,并不是中国人的特殊现象。

现在一般认为集体屠杀杀死了19万人,零散屠杀和虐杀杀死了15万人,总数超过30万。

南京城战前大概70多万人,加上3万国军官兵,总数就是不到80万。战后出国际安全区等少数地方总人口约30万,其他地方除了一部分侥幸逃走的人,全城几乎没有什么人幸存,南京城的房屋至少有三分之一被烧毁,三分之一被打坏,剩下的好房子寥寥无几,南京城中比如夫子庙等景点当时都被烧了。

但南京城中并没有激烈巷战,这些房屋都是日军在大屠杀期间肆意破坏掉的。

当时死的人太多,满街满巷都是的,日军汽车来回就在尸体堆上压过,血肉脑浆到处横流。

而松井石根又要在12月18日开始所谓的南京入城仪式,这种街容怎么拍照片呢?日军就临时抓来一批中国人,强迫他们清理了松井石根要经过的几条道路。

所谓清理不过是把路上的尸体扔到两边的残垣断壁里面,一些来不及清理的尸体就用黄土薄薄的盖上一层,掩人耳目。

松井石根来到南京已经是大屠杀开始5天以后,他也明确知道大屠杀的事情,但他并没有制止,由此大屠杀继续进行了5周时间。其中以头3周杀死的人最多,之后3周略有好转。这并不是暴行被制止了,而是驻扎在城中和城市附近的几个师团,比如杀人最多的谷寿夫第6师团,以及杀人相对少一些的第13师团,114师团等逐步开拔赶赴前线继续作战了。

但杀人第二多的中岛今朝吾第16师团,也就是东史郎所在师团则担任南京卫戍部队,一直在南京杀到1938年1月底,整整杀了一个多月。直到第11师团的天谷支队来接防。但没想到的是,接防以后屠杀和强奸又继续开始了。

在一个地方屠杀6周是什么概念,是一个极为可怕的概念!

日本人为什么敢于这样做,甚至在整个二战期间,他们多次搞出这样的屠杀迫害来呢?

著名的死亡行军,日军故意让被俘的7万多美军和菲军战俘长距离行军,期间不给他们食物和水,就是让他们饿死渴死。最终一路死亡近2万人,到了集中营以后几个月内又被折磨死3万人。

日军在各地的暴行数以千计,所到之处无不引起当地人的痛恨。

南京大屠杀是必然的

南京大屠杀并非偶然,而是日军入侵中国的必然结果!

1.有组织的大屠杀,军方纵容

一场屠杀能杀30万人,杀死一个城市人口2分之一,就不可能是自发的,没有组织的。

大屠杀中的集体屠杀和零散屠杀无一不是日军高层有计划,有组织和纵容的结果。

今天这已经不是秘密。

日本天皇裕仁在1937年8月5日公然违反国际战争法规,命令军队对待中国俘虏不必遵守国际法,这是铁打的事实。天皇都这样说,下面自然仿效。

早在日军在上海登陆的时候,军方高层已经做出了所谓中国人一个不留,严惩凶暴的中国的决定。从上海登陆开始,日军基本一路屠杀到南京。

先是在上海地区胡乱杀了一通,然后苏州,无锡,镇江一路层层加码。

苏州城当时没有来及逃走的被日军杀了不少人。据1938年上海《密勒氏评论》一篇文章报导∶美丽古雅的苏州城原有35万居民,日军占领该城后,只剩500人了。

无锡更是被日军几乎摧毁,到处都是杀人和奸淫事件。

美国记者报导日军在无锡掳夺中国妇女3000人,其中为军官所占有,随军押向南京者为数不少。

日军于11月29日陷常州。按《北山阵中日记》所载,日军接上级命令,所掳居民皆杀,结果四千余人被屠。

到了镇江干脆就屠城了。在这么一个小城,日军屠杀当地民众上万人,焚毁房舍16700多间,强奸当地妇女几千人。

为什么会这样,因为日军高层三个人,也就是松井石根(华中派遣军司令),朝香宫鸠彦(上海派遣军司令),柳川平助(第10军司令)早已经达成了南京大屠杀的默契。

其中一般认为真正罪魁祸首,下达大屠杀命令的为日本皇族朝香宫鸠彦,但对这个决定松井石根和柳川平助都没有反对,之后也跟着做了。

这就是当时第6师团接到的直接命令的由来,具体为:不论妇女儿童,凡中国人一概都杀,房屋全部放火焚烧。

也就是第16师团师团长中岛今朝吾日记中写的所谓“大体上不保留俘虏,全部处理之”的由来。

有些日本人辩解只是下令杀死战俘,其实所有人都知道,日本人战时并不怎么区分战俘和中国男性百姓,一般遇到男的就杀,有些部队更是直接下命令,有可能威胁到皇军的人全部都处死。

所以,日军从容不迫的在南京集体屠杀28次之多,杀死了19万人,占南京大屠杀总数的一半以上。

同时,零散屠杀也完全是日军高层指示和纵容的结果。

零散屠杀中的扫荡,其实就是日军高层给士兵下达屠杀的官方命令,几个成群的日本兵就可以在南京城中肆意攻击所谓的嫌疑分子,也自然可以随意杀人,抢劫,强奸,因为这都是长官命令他们做的。

而零散虐杀,根本也是因为日军放纵军纪,并且故意将部队驻扎在城中的结果。

日军从抗战以来军纪形同虚设,他们在中国各地大肆屠杀,但有谁听说有任何一个日军因为屠杀被审判或者处罚?根本没有这样的事情!

而任何人都知道,军队一般不能驻扎在城市中,因为战争状态很难保证军人不会对平民做出什么来,这也是基本常识。但日军高层不但命令军队驻扎在城中,还对这些部队一路从上海屠杀过来视而不见,其实他们也就是故意纵容,默许军队在南京的屠杀。

如果不是这样,绝对不可能在南京杀了这么多人,杀了6周之久。

2.日本军事体制的必然结果

是的,确实最大的责任在于日军高层的组织和纵容。但这是必要条件,不是充分条件。比如现在解放军某个司令员下令去周边哪个国家屠杀,解放军战士会去做吗?或者美军某个将军命令部下去伊拉克哪个城市杀死30万人,美军士兵有胆量做吗?

结论都是没有!为什么呢?因为他们会怕秋后算帐,这种事当时可能做了没什么,后来十有八九会被追究责任,受到严重处罚。

南京大屠杀搞成那种样子,城中只有几个宪兵而已。几个宪兵去管理10万日军简直就是开玩笑的事情,是绝对不可能的。

实际上这些宪兵不但不阻止,甚至自己也去偷盗。

在战争中,日军对于别国军民的军纪基本就是不存在,甚至官方给予明确的纵容。比如抢劫方面,日军根本就是鼓励士兵抢劫,实际上日军从上海一路杀到南京,补给已经很艰难,多是一路抢劫过来的。由军官带着士兵去集体抢劫,遇到抵抗就杀人!

抢劫如此,杀人也不管,也是鼓励的。

当时日军第16师团町田义成回忆,下级军官一般对杀死中国平民根本不在乎,更多时候就是他们鼓励的。我们上海登陆后在韩家头村附近突然遭遇国军阻击,但没人死伤。当时中队长(连长)命令攻入村子去报复:进去以后只要是活的,连一个猫仔也不要放过,不管男女全部杀死。

结果日军由于对地理不熟悉,没有冲入韩家头,而是冲入傍边另一个村子。整个村子空无一人,仅剩一个40多岁孕妇带着两个很小的孩子。他们压着这个孕妇出去,她很小的孩子哭叫着紧抓着母亲的衣服跟着走,而母亲出于保护孩子的目的,乘着日军不注意,将一个孩子推入傍边小河。虽然这样不见得能活命,但多少有点希望。可惜日本兵并没有放过他们,一个伍长举枪将母亲和孩子全部打死,包括已经落水的那个孩子。

而战场的杀害平民不但不会被追究任何责任,甚至还会被鼓励,被宣扬为武士道精神体现。

最著名的无非是所谓百人斩,1937年11月底至12月10日,在上海向南京进攻途中直至南京大屠杀前夕,第16师团步兵19旅团第9联队第3大队的两个少尉军官向井敏明和野田毅以谁先杀满100个中国人为胜的竞赛。最后向井敏明以斩杀106人,胜过斩杀105人的野田毅。

这种杀人的暴行如果放在别国,自然一律掩饰,但在当时日本媒体却大肆宣扬,这足可见日方纵容屠杀的态度。

《东京日日新闻》(即现在的《每日新闻》),连续刊登该报四名随军记者浅海、光本、安田、铃木分别从中国江苏省常州、丹阳、句容、南京等地发回的现场报道,详细报道了此二人在无锡横林镇、常州车站、丹阳奔牛镇、吕城镇、陵口镇、句容县城、南京紫金山等地刀劈百余人的经过。这些报道不仅仅时间、地点明确,杀人过程及数字清楚,而且同时还配发了照片。

另外一个百人斩则比这两个蟊贼更可恨:1937年至1938年南京大屠杀期间,日本侵华派遣军谷寿夫第6师团的一名中队长,手持一把名为“助广”军刀,连续劈杀中国南京居民300余人。山中峰太郎所写之《皇兵》一书详细记载了其杀人经过。

对于这些杀人狂都是大肆宣扬,其实后来他们自己公认,所谓百人斩中杀死的基本都是战俘和平民,都是被俘、捆绑以后砍死的。

其实大家随便想想也可以知道,在二战中用刀杀死上百人,恐怕就是令狐冲再世用孤独九剑也是不可能的,火器时代,任何一个步枪兵的一颗子弹就能要你的命。

对于这种事情,日本媒体公然宣扬,也就是表明了日本军方纵容支持的态度,下面士兵自然效仿了。

至于对待战俘,根本就是想杀就杀,普通日本士兵根本不知道有所谓优待战俘一说,更不知道有日内瓦公约和海牙公约存在。抗战开始前,培养日本基层军官的陆军士官学校里面还设有国际法课程。而日本军方在抗战开始以后,干脆取消了士官学校关于国际军事法律的课程,根本不让军官知道有这些保护战俘和平民的法律。

强奸上,不但南京大屠杀时期日军没有任何人管这些事,甚至到了抗战中后期,在冈村宁次下令整风,专门制止强奸时候,仍然有很多这种事情。当时冈村宁次曾经亲自关注过两个日军士兵强奸的事情,当时因为他们在新修建机场附近强奸一个中国女孩,导致修建机场的几千中国工人一哄而散,严重影响的军事计划。冈村宁次要求严惩,最终却被下面的司令官找借口放掉了。司令官的借口是:据说女孩没有激烈抵抗,不能算强奸。

冈村宁次对此愤愤的说,面对手持武器的军人,女孩如何才算激烈抵抗!

以冈村宁次当时为一个集团军司令,亲自过问普通的士兵强奸案也这样不了了之,其他人想管,也就更别说了,根本不可能管得了!

其实直到抗战结束之前,日军的强奸,杀人,抢劫基本没有中断过,这可谓日军的特色。

说到底,这也是日军制度的必然结果,可以说,日军的制度根本上就是纵容日本士兵在敌国土地上做这些事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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