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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主集中制”与“霸王条款”

中共在大陆建政后,便把 “化一下妆”的“民主代用品”塞给了中国民众。

一九四五年一月二十八日,当时虽拥兵自重却处于“在野”的中共,为了表明它是在真正追求民主,反对国民党独裁,在其《新华日报》上发表文章称:“中国人民为争取民主而努力,所要的自然是真货,不是代用品。化一下妆,当做民主的代用品,方法当然巧妙,然而和人民的愿望相去十万八千里。中国人民都在睁着眼看:不要拿民主的代用品来欺骗我们啊!”然而一九四九年中共在大陆建政后,便把这样“化一下妆”的“民主代用品”塞给了中国民众,且让国民一“享受”就是六十几年。现在又企图把这个“民主代用品”的升级版硬塞给香港七百万民众。

“民主集中制”是“霸王条款”

毛太祖一登基,立即就在全国“照抄照搬”俄国社会民主工党布尔什维克派(也就是苏共的前身)实行的所谓“民主集中制”。即一切党政机构均不采纳权力互相制约的原则,而由各级部门里中共的书记独揽大权,一切部署、决定、规定均由这个“一把手”一人独断。从中央到地方这些“一把手”便成了中国大大小小的土皇帝。

为了给这些土皇帝“化一下妆”,于是宣称他们的“民主”乃是“民主基础上的集中”与“集中指导下的民主”。“集中”就是集权,顾名思义此乃一个概念混乱矛盾的大杂烩。说白了就是你们“民主”去,最后由本党来“集中”,最终决定权在本党。在商业活动中,无良商家有所谓“霸王条款”,即商家自行设定的损害消费者权益的条款。这个“集中指导下的民主”就是中共对全中国人民强制实施的“霸王条款”,以保证中共的一党独裁。

“民主集中制”落户香港

中共人大常委会八月三十一日通过对香港特首和立法会二○一六年选举方法的决定,公然宣称:中央(实则就是中共)有权对行政长官产生的办法和立法会产生的办法作出修改。而所谓的“修改”主要是在特首候选人上由中共来进行“筛选”。通过由中共属意和操控,由大商家、金融界、亲北京人士占优势的一千二百人的“提名委员会”来决定谁是特首的候选人,而且必须获此“提委会”半数以上人同意,更只有二至三名候选人。通过这一道“高门槛”,实际上就剥夺了香港几百万选民作候选人和提名候选人的权利。众所周知,九七年后,香港的特首就是由这一千二百人的“小圈子”钦定的,而现在只是改为同样由这个“小圈子”来决定谁是特首的候选人。这个“小圈子”把它不喜欢的大部分人排除掉,剩下两、三个北京中意的再给选民投票。很明显,这不是让港人选,而是“提名委员会”在选特首。凡不合此小圈子意的,连候选人的资格也没有。这样的选举和大陆的“等额选举”只是表面上多了一、两个候选人的名字,实则都必须是中共属意的“爱国爱港”人士。至于何谓“爱国爱港”?标准是什么,则完全由中共随意界定。正如当年《共产党宣言》中说的“一个幽灵在欧洲游荡——共产主义的幽灵”。今日的香港则是“一个幽灵在香港游荡——民主集中制的幽灵”。

正如一位学者指出的:“这个‘决定’,从根本上使拥有过半选票的泛民主派参选特首没有了可能,否定了真正意义上的特首普选,不但违背了《中英联合公报》与《基本法》,也是背弃了对港人民主的承诺,判处了‘一国两制’的死刑。”因而引来港人强烈的反弹。不但市民将进行“和平占中”以示抗议,学界更是反应强烈。香港最大的学生组织学联,九月七日正式宣布从九月二十二日起罢课一周,打响不合作运动的第一炮,并视罢课后北京和港府反应,未来会升级抗争行动。目前,至少有包括香港大学、香港中文大学在内的二十五所大专院校参与。在国际上不仅美、英等民主国家表示支持港人的民主诉求,近年来与中共关系不错的台湾总统马英九也公开声明支持香港人民要求民主选举,使中共国台办既尴尬又恼怒。近年中共不惜大花血本以经济诱饵马政府接受“一国两制”的“统一”。然而此次中共对港人的失信,实则断了台湾人与中共和平统一的梦想。可见中共的这些倒行逆施,不仅得不偿失,更在全世界处于孤立的境地。

抵制伪选举的经验

北京这个“霸王硬上弓”式的“决定”,须经香港立法会中三分之二议员同意方可生效。泛民主派若简单的予以否决,中共则威胁中止普选,仍由原来那个“小圈子”来选特首。笔者认为泛民主派可以对中共的这个“决定”首先不轻易让其过关,然后提出修正案。第一,特首必须获得选举日投票总数百分之五十以上的票数方可当选,不能以相对简单多数票当选。第二除了“提名委员会”提出的候选人外,选民也可投他心中属意人一票,而且此票应视为有效票。结果虽然民主人士无法当选,却会造成中共属意的候选人所得的票不过半,而同样无法当选。

在大陆,笔者一位友人所在单位的一次选举中,由于选一个“人大代表”只有一个“候选人”,不用“选”都铁定是此人,因而大多数人都觉得这种伪选举毫无意义。于是许多人便利用无记名投票,用“恶搞”的手法来表达不满。结果在当场开箱验票时,便听见唱票人大声念“包青天一票”、“邓丽君一票”,引得哄堂大笑。最后竟然因为“包青天”、“邓丽君”得票太多,令唯一的候选人得票反而不过半,按中共的选举法此人便不能当选。这一下气得单位领导七窍生烟,蛮横下令大家“不许散会”、“不许去吃午饭”,重选!并说:“今天选不出来,任何人都不准离开会场,否则按旷工处理”。最后大家顶不住胃子里的“抗议声”,只好放弃了“包青天”与“邓丽君”,让那位候选人顺利“当选”。今天港人与我们大陆人的自由度自然不可同日而语,只要泛民主派善于发动和组织民众,就可让“提名委员会”钦定的候选人无法过香港几百万市民一人一票这一“关”。

《争鸣》2014年10月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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