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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会作家书》:密信暴露“林彪集团”

今年4月16日,是林彪手下“四大金刚”之一、中共开国中将邱会作100周年忌辰(1914~2014)。他的儿子程光,为纪念父亲百岁诞辰,将他晚年写给自己的23封信件、多篇回忆录手稿、谈话录音稿等原始件,汇集成《邱会作家书》由明镜出版社出版。

今天我们请参与编辑这本书的《新史记》杂志总编辑高伐林先生,给我们介绍一下这本家信集。

法广:高伐林先生,明镜出版社为什么要出版《邱会作家书》呢?

高伐林:这是因为,邱会作不是个普通人。1929年,15岁的邱会作就参加了红军赤卫队,林彪主持中央军委时期,他是得力助手,担任解放军副总参谋长兼总后勤部部长,在“文革”中,他先是差点被军内造反派拷打毙命,后来在林彪、周恩来过问下才死里逃生,进了中共中央政治局。“九一三”事件之后他被监禁,1981年被判处16年徒刑。此后,虽然他很快被保外就医,但到2002年他去世,都没有完全获得自由。这样从九天之上跌到十八层地狱的人生经历,他写给儿子的信和便条,还有他的一些批注、手稿,就具有了史料价值。

法广:这些家信,透露了什么样重要的资讯吗?

高伐林:虽然是家信,但也是国史的一部分,这些首次公布于世的珍贵史料,披露了邱会作在监管中艰难的生存境况和复杂的内心活动,记录了他在晚年撰述回忆录的心路历程,还涉及他的家属受到的株连,具有多方面的意义。这里,由于时间限制,单举一点:邱会作给儿子的信中,揭露了他自己为之奋斗建构的中共政权,不讲法治、权大于法的真实状况一角。

法广:您能给我们的听众举些例子吗?

高伐林:我举两个例子吧。

第一个例子:

邱会作被抓起来将近九年之后,其家人才获准去见他。1980年6月,在家人一次探监时,他将写在半张废纸的空白处的信,偷偷塞给他们,可以称之为一封“密信”吧,其中当然并没有“党国机密”,儿子程光保存至今,在这本书中刊出了影印件。邱会作在这半张纸上写了自己的情况,其中有一句:“‘武’‘谋’‘逃’他们始终未正式提出,只有影射”——“武”“谋”“逃”这是什么意思呢?家人后来才弄明白,意思是“武装政变”、“谋害毛泽东”和“外逃”。原来,这些多年渲染的对包括邱会作在内“林彪篡党夺权四大金刚”的最严重指控,当局居然自始至终并没有正式向他提出!但在他写下这封密信之后半年,当局在公审所谓两个“反革命集团”的特别法庭上,还是以这样的罪名来指控他,并给他定罪量刑。

法广:第二个例子呢?

高伐林:邱会作被特别法庭被判处有期徒刑16年,剥夺政治权利5年,刑期从1971年10月他被拘押算起。他1981年被判刑后不久,就被以“保外就医”的名义安置到西安,但依然没有自由。到1987年10月,他的16年徒刑就期满了,按照中共当局的法律,除了不得有选举权、被选举权等之外,其它公民权利,应该恢复了。不料,公安部派来一位姜处长,向他宣布:“在保外就医的地方就地安置”。

邱会作非常愤怒:这岂不是等于无期徒刑的新判决书?他提出了抗议:“今天我的刑期就到了,今天晚上12点前我走了,是我犯法;12点钟以后不让我走,是你们犯法。你们无权再羁押一个有人身自由权利的公民!”

法广:他的抗议是否有满意的回音?

高伐林:没有。邱会作随后又写信给当时的中共中央总书记赵紫阳“求救”,要求改变这一违法的限制。但也未能如愿。邱会作并没有向最高法院申诉,他心知肚明,自己的案子虽然是特别法庭判的,刑满的安排是公安部来向自己宣布的,但是决定,却都是中南海做出的。

令人深思的是,这些高官都是自己落到这个境地时,才感叹法治的重要,才抨击迫害他的人不讲法治。我们记得,刘少奇也是在自己挨斗挨打时,才想到中国还有一部宪法。

杜甫的诗句说:“烽火连三月,家书抵万金。”邱会作的这些家书,收信人程光有理由视之“抵万金”,对于关注中国的过去和未来的人而言,它们也非常值得一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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